- 相关推荐
权利主体的建构与解构--走向后现代的法哲学主体观
后现代法哲学的主体观是在解构现代法哲学的主体观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它首先向理性的权威性发难,理性并不是人的本质,所谓理性的主体也是被理性所创造出来的.法律主体根本不可能认识法律客体,法律的本质、单一的正义、公平的观念根本不存在.应敞开主体、客体二元模式,将法律置于一定的历史情景中,才能有所沟通.法律人格人的形象不是抽象的理性人、经验人、平均人,而是具体的感性的人.
作 者: 陈晖 作者单位: 复旦大学,哲学系,上海,200433 刊 名: 兰州学刊 英文刊名: LANZHOU ACADEMIC JOURNAL 年,卷(期): 2004 ""(5) 分类号: B089 关键词: 后现代法学 主体观 建构 解构【权利主体的建构与解构--走向后现代的法哲学主体观】相关文章:
走向后现代的尼采哲学04-28
启蒙·现代·后现代-当代哲学的走向04-27
后现代哲学视野中的主体性04-28
后现代哲学对传统理性和主体的批判04-27
试论认识论的主体观04-28
社会弱势群体权利保护的法哲学解读04-28
近代主体观念的社会性重建04-26
主体自觉哲学札记04-27
阿尔都塞和汤普森的历史主体观的分歧04-29
自然法·自然权利·自然的权利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