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自贸区首批电器产品降税详情

时间:2023-04-29 00:13:26 经济贸易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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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自贸区首批电器产品降税详情

我国政府与东盟10国签订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货物贸易协议>和<争端解决机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规定,从2005年7月起,双方对7000个税目的产品实施降税,对原产于中国和东盟的产品相互给予优惠关税待遇,以自由贸易区的税率实现彼此货物的通关.

作 者: 郑国伟   作者单位:   刊 名: 电器工业  英文刊名: CHINA ELECTRICAL EQUIPMENT INDUSTRY  年,卷(期): 2005 ""(10)  分类号: F4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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