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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流污染问题:制约力量的重构
河流排污者一般自己不受损害,受损害的是河流下游的用水者.河流污染的制度原因是:政府失灵;没有市场制约力量.因此,要营造制约力量,主要措施包括法律制度创新,使下游政府成为一种强有力的制约力量;排污地制约力量的培育:专业治污企业私营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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