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簡《周易》校釋記(一) - 毕业论文
1 《蒙》卦
楚簡63爻辭“ ”字釋文隸作“躳”[1],其實當作“ ”,其字从身从邑。楚簡《周易·渙》卦63爻辭“躳”字作“ ”,右邊與此明顯不同,可比較。“窮”字又作“竆”,也作“”。《說文》:“,从邑,竆省聲。”如此,“ ”也是从邑,“躳”省聲。馬王堆帛書《易經》此字右下殘損,有可能作“ ”,也有可能作“ ”。比如《渙》卦63爻辭“渙其躬”之“躬”,帛書《易經》就作“ ”[2]。字从邑,从身,“宮”省聲。
2 《需》卦
王弼本《需》卦的“需”字,楚簡本皆作“ ”。濮茅左隸作“ ”,認為:“疑从子、从而省,即‘孺’字,讀為‘需’。字形變化與‘輀’又作‘輭’、‘轜’,‘胹’又作‘腝’、‘ ’同。或釋‘包’,字从子、从包省,《汗簡》‘包’字从子、从包,作‘ ’。”[3]
案:此字上部“从而省”難以成立,“ ”作為構件,也見於包山簡151、9店簡17、20、21、22、23、24等,或以為“夊”,或以為“勹”。《周易·比》卦的“原筮”,楚簡作“备簭”。“备”字的上部,从“夊”而不从“ ”。可見“ ”不能隸作“夊”。李家浩將其隸作“勹”,顯然是正確的。[4]因此,此字可隸作“ ”。
此字雖从“勹”,从“子”,但不能釋為“包”字。因為“包”字與“需”在形音義哪個方面都不好解釋。林義光《文源》:“《說文》从勹之字,古作从人。”如此,“ (勹)”可隸為人旁。疑“子”當為聲符,古音為之部精母。而“俟”古音為之部邪母,韻同聲近。因此,“ ”可讀為“俟”。《玉篇·人部》:“俟,候也。”《字彙·人部》:“俟,待也。”《詩·邶風·靜女》:“靜女其姝,俟我於城隅。”鄭玄箋:“俟,待也。”其字本為“竢”。《說文》:“竢,或作。”《爾雅·釋詁下》:“竢,待也。”《釋文》:“竢亦作戺。”可知“矣”與“巳”通。而“巳”、“子”常互用。
“需”字嚴可均以為从“而”聲,“而”古音為之部日母。與“俟”韻同。《雜卦傳》:“需,不進也。”《彖傳》:“需,須也。”“須”是等待,也就是“不進”。《太玄·耎》相當於需卦。其首辭稱“見難而縮。”其贊辭、測辭也多稱“退”、“縮”、“詘”。《太玄沖》:“耎,有畏。”《太玄錯》:“耎也退。”鄭萬耕校釋:“有畏而退,自縮以待,故相當於需卦。”[5]《說文·雨部》:“需,也,遇雨不進止也。”段玉裁注:“者,待也。”其涵義與“俟”同。由此可知,楚簡是用與“需”音義相同的“ ”,也就是“俟”取代了“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