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的思考
《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的思考江苏 朱学坤
先从感性直觉上讲,在未看到《语文课程标准》之前,基于对外国课程标准是一本厚书的了解,心想,我们的《标准》也会是一本书。当第一眼见到《标准》竟是一本薄薄的小册子时,心里一惊:怎么会是这样!再看《标准》的主要内容即“课程目标”,尤其是“阶段目标”竟是那么简略、那么概括时,心里不免有点失望。在和同事们交流看法时,大家共同的意见是“太简单”,“不具体”,“不好执行”。当然,文字少,不一定差,文字多,不一定好。可有适当的数量,才能有质量。数量不足,质量从哪儿来?下面着重谈三点不成熟的思考。
一、太抽象、概括、不具体
《标准》不只是为专家学者们制定的,主要是为教师、学生制定的,要让教师和学生能看懂,能自觉地照着去做,所以一定要明确、具体,有可操作性。
首先,《标准》运用了一些教师们不太理解的新概念,对这些概念应该给以必要的解释和界定。比如《标准》标明了语文课程的“人文性”,这是《标准》与以往的大纲相比取得历史性进步的最重要的一点,是最重大的理论上的突破。《标准》的全部内容都是根据“人文性”来解释、设计和构建的。可是什么是人文性?《标准》却没有阐明。对此尽管众说纷纭,但其基本内涵必须给予解释。不然,教师们怎么理解?又怎么落实?再如按照现代课程观,“课程”这个概念的内涵发展变化很大,它不仅指教科书,还要指其他教学材料、教师与学生、教学情景、教学环境等构成的一种生态系统,是教师、学生、教材、环境多种因素的整合。课程是独特且永远变化的,有多少班级,学校就有多少种课程。课程不仅是文本课程,更是体验课程,课程不只是知识的载体,而是教师和学生共同探求知识的过程。可以说,一线教师了解这个变化的并不多,《标准》也应该给以诠释。还如:语文素养、语文因素、语文实践、形成性评价、终结性评价、成长记录方式评价等等,都应加以解释和界定。《标准》对“语文资源”的解释就很好,教师一看就明白。
其次,有些内容不够具体,太粗略。如《标准》的“阶段目标”分四个学段制定,分四个学段的依据是什么?为什么不按年级分?甚至按我国现行的学制——每年两个学期来分。那样教师执行起来不更明确更容易吗?也许,由于语文不像数理化那样知识具有系统性逻辑性,阶段目标难确定,抑或教材的不同又增加了确定的难度,所以,阶段目标只能笼统地、大致地、粗线条地确定一下就算了。可是一线教师怎么办?
再者,新课程的实施,新课改的到来,要求教师具有崭新的教学方式方法,学生也需要崭新的学习方式和文法。这些崭新的教和学的方式和方法到底有哪些?《标准》要不要给以介绍和提供?难道还需要另外的“解读”和培训?
教师们需要拿过来就能照着去做的标准,需要用来很容易就能检查自己教学情况到位与否的标准。假如读了《标准》之后还是“满头雾水”,不知怎么去做,那岂不失去了意义?《标准》应该为一线教师的执行着想。俗语云:“话好说,事难做”,制定《标准》时,概括的、原则的话好说,而详细起来就不容易了。但再不容易也得详细具体,否则全国的教师就作难了。
二、人文精神的定位和语文课程的本体问题
长期以来,语文教育(www.35d1.com-上网第一站35d1教育网)存在的问题很多,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与语文教育(www.35d1.com-上网第一站35d1教育网)缺乏哲学层面的思考和哲学高度的指导有关(这大概与我们民族的整体思维方式有关)。《标准》的制定者应多从哲学层面和哲学高度来思考并指导《标准》的制定和语文教育(www.35d1.com-上网第一站35d1教育网)实践。
看《标准》开头对语文课程“性质与地位”的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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