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感悟
──学习语文新大纲、课程标准的体会
刘贞福
(课程教材研究所,北京100009)
摘要:感悟一词作为语文教学的一个核心概念,出现在新大纲、义教课标中,对语文教学的影响已见端倪,而且还日益显著而深远。但是新大纲、义教课标仅提概念,未作详说,本文顺着新大纲、义教课标的思路据以推断、演绎出它们的应有之义。感悟是语文学习的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心理意识活动,是学习者对语文材料的积极反应,联想、想象和理解得以展开、跃进,情感体验得以加深,才性得以发挥,人格得以升华。感悟是认知与情感相融合的心理意识活动。感悟是认知与情感相区别的心理意识活动。感悟是客体呈现的确定性有限性与主体认知的不确定性无限性相结合的心理意识活动。感悟是求知学习与人生体验相一致的心理意识活动。
关键词:感悟;新大纲;课程标准;语文教学
中图分类号:G433.3 文献标识码:B
收稿日期:2003-06-26;修回日期:2003-12-30
作者简介:刘贞福(1959—),江西南昌人,课程教材研究所副研究员,研究方向:语文教学,阅读学,文学鉴赏。
感悟成为语文教学的一个重要的词语进入人们的视野,是语文教学界人士始料不及的。它是蕴含许多新思想元素的一个核心概念或复合概念,刚一问世便引起普遍的关注,对语文教学的影响已渐露端倪,而且还将日益显著而深远。我们说它是核心概念、宏大概念和复合概念,是因为它本身有着十分丰富的含义,代表着一种理念,而且可以衍生出一系列的概念、方法来。
但是,当一个新的重要的教学概念问世之后,人们往往会把它与教学实践联系起来,骤见感悟一词会想到:它的准确而全面的含义是什么?理论依据是什么?大纲、课程标准写进这一概念的意图是什么?既然阅读要实施感悟的教学策略,写作是不是也要实施这一教学策略?在教学中如何贯彻实施其要求?要防范哪些偏向?也许人们还会从各自不同的角度提出更多的问题。对这些问题,新大纲、课程标准可以说是语焉不详的。笔者听到许多教师说,感悟概念新则新矣,只是对它既无“感”也无“悟”,甚至连感悟一词作何解说都不甚了然,更难据以探索适合自己实际情况的教学策略,急盼有关人士详作申述。鉴于这种情况,笔者试以一个学习者的身份和态度,对新大纲、义教课标有关感悟的内容加以观照领会,引申发挥。
语文教学的感悟该如何定义?这是谈论感悟话题时无法回避的问题,也是本文立论的一个起点。工具书得不到合适的答案,试看几种解释:《现代汉语词典》(新版410页):“有所感触而领悟。”《辞海》(新版4547页):“受到感动而醒悟。《后汉书·丁鸿传》:‘鸿感悟,垂涕叹息。’”《辞源》(缩印新版622页):“有所感而觉悟。《汉书·刘向传》:‘上感悟,下沼赐(萧)望之爵关内侯。’”如果用一般工具书来解释语文教学中的感悟一词,显然是缘木求鱼,我们还得在更广泛的文化背景下对它进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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