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客二分而不“裂”:中国美学与西方美学的本质区别
一这似乎是一个已经被普遍认同的信念了:西方的思维方式是主客二分式的,而中国的思维方式则是主客不分的,是“天人合一”的。比如,张岱年说,“中国哲学,在根本态度上很不同于西洋哲学或印度哲学”的地方就在于中国是“天人合一”的,而西方则是主客二分的,“西洋人研究宇宙,是将宇宙视为外在的而研究之,中国哲人的宇宙论实乃以不分内外物我天人为其根本见地”[1](P7)。成中英认为,西方思想的起点是“主体自我与客观世界的分离”,它“要求对客观世界有一主客的分辨”;而中国则不是主客二分的,是“天人合一”的[2](P11)。季羡林也多次讲,西方的思维方式是主客二分的,而中国是主客不分的,是“天人合一”的。因而,主客不分这种思想便被很多人不假思索地接受了。
人们把这种思想移植到美学上,便认为这种“天人合一”是“中华美学之魂”,把中国美学看成是一种超越主客关系的美学。他们认为,在中国美学里,尽管学派林立,思路各异,“但是强调从超主客关系出发去提出、把握所有美学问题却是其共同之处”,而“西方是从主客关系出发来提出、把握所有美学问题,从而总是追问美的本质以及如何认识美。”[3](P148)由此,他们提出,西方是“有”的认知而中国是“无”的智慧,中、西美学的根本差异就是“主客二分”与“主客不分”。
人们似乎已经不怀疑这种西方“主客二分”,中国主客不分、“天人合一”的区分了,但这却恰恰是一个值得怀疑的命题!它是一种简单化的、片面化的甚至是有错误的概括。因为它让人们错误地认为中国的思维方式就是主客不分的,而实际上中国一直都是有鲜明的主客之分的。从总体上说中国的思维方式是“天人合一”的,倒也没有什么大问题,是有道理的。但是,这个“天人合一”是怎样的“合一”却需要再深入的研究。究竟是主客不分的“天人合一”,还是也有主客二分之后的“天人合一”,这却是一个不能简单化的大问题。实际上,中西思维方式的不同不在于一个主客二分,一个主客不分,而在于西方主客二分之后,主体与客体走向分裂、分离与对立,而中国在主客二分之后,却一直在寻求这二者融合,因而没有走向对立、对抗与分裂,说中国是“天人合一”,应该是这个意义上的“合一”。
从中国的审美实际来看,在中国的审美世界中,其实一直都有着一种自觉的、鲜明的主客之间的二元区分,只不过这种二元区分不是西方式的二元对立、二元分裂,而是在主客二元区分后又极力寻求这二者合一的思维方式。中国的审美不是一开始就是主客不分的或者像一些人极力主张的那样是超越了主客关系的审美。中国与西方的不同不在于一个是从主客关系出发而一个不是从主客关系出发,中国的审美也是一直在主客关系中来提出和把握美学问题的。只是在主客区分后的第二步上,西方由二分而走向二者之间的绝对分离与分裂,而中国在主客区分后却永远在寻求这二者之间的合一,是分而不裂。这才是中国美学区别于西方美学的本质所在。
二
首先,中国人的审美方式本身就是多形态的,中国传统的审美方式是多样的,除了道家、禅宗的自然、适性、“逍遥”和“畅神”以外,同样有以孔子、屈原、司马迁等为代表的另一种审美取向,即所谓的“君子比德”、“发奋著书”的传统。这种“比德”的审美传统在中国古代并不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审美方式,实际上“比德”和“畅神”一直就是中国古代两个重要的、并行的审美价值取向,有时甚至主要是“比德”式的。强调中国美学是超主客关系的美学的人恐怕主要只是就中国美学中的一极,即追求意境深远、无迹可求的庄禅式的审美这一极而言的,而从他们的论述来看确实也只是就庄子、禅宗美学来举证的。庄子、禅宗美学虽然是中国美学最重要的一部分,但绝不能说庄子、禅宗美学就是中国美学。而且庄子、禅宗为代表的这一极的审美是不是超主客关系的美学,这也是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
对于“君子比德”的审美来说,人们是有意识地在客体那里寻求与主体的精神品德的相似之处,把主体的社会价值和意义与客体的特性联系在一起来判定一个事物是美还是不美。荀子在《法行篇》中说:“夫玉者,君子比德焉。温润而泽,仁也;栗而理,知也;坚刚而不屈,义也。”[4](P424)在这里,“玉”之美在于它与人类的“仁”、“知”、“义”等品格的相似,而人的“仁”、“智”、“义”等品格在玉中也得到恰好表现。这种“比德”很明显的是在主、客的相互关系中获得美感的。这种“比德”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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