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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与自由人的联合体:两种截然不同的社会

时间:2021-10-01 11:22:11 社会文化论文 我要投稿

群体与自由人的联合体:两种截然不同的社会

本文认为,马克思是从两个方面考察人类社会的发展的:人群活动的社会形式;人群内部个体与整体之间的关系("自由人联合体"即从此角度提出的概念)。过去,人们只注意了前者,而忽视了后者。从个人与整体关系来看,人类社会的逻辑发展线索是:群体本位社会,个体本位社会和自由人联合体社会三个阶段。

    来来社会是自由人联合体社会,它把每个人的自由发展作为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宗旨。自由人的联合体排斥任何不依赖于个人而存在的东西。文章认为,个人要想作为自由人联合起来,必须从群体中解放出来,获得独立地位。个体本位社会是由群体本位社会向自由人联合体社会转变的中间必经阶段。目前,人类正处于这一阶段。我们的实践需要正视这一事实。

    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序列中,资本主义社会之后的社会究竟是什么社会?马克思说,是共产主义社会。同时,他又说,是自由人的联合体。

    所谓共产主义社会,是从财产关系的角度对社会特征的一种概括。因为财产关系是生产关系的法权形式 ,生产关系属于社会经济形式,所以,共产主义社会也可以说是从经济形式的角度对后资本主义社会的特征的一种概括。对于从这个角度所阐述的后资本主义社会的特征,马克思主义者们的论述比较多,人们也比较熟悉。与此不同,对于马克思提出的自由人联合体的思想,马克思之后的马克思主义者们很少阐述,人们也不太熟悉。而掌握自由人联合体的思想,对于理解马克思所设想的未来社会形式的本质,以及判断我国社会当前所处的发展阶段,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我们应该对它进行认真的研究。

    另一个角度和另一条发展线索

    什么是自由人的联合体?马克思是从哪个角度提出这一概念的呢?

    从词语上看,"自由人的联合体"有两个部分,一个是"自由人",另一个是"联合体"。"自由人"指的是个人,而"联合体"指的是整体。因此,这个概念表示的是个体与整体的关系。它是从个人与整个社会相互关系的角度所提出来的一个概念。"自由 人的联合体"指的是从这个角度来观察的一种社会形态。 

    我们要想把握自由人联合体这个概念,一方面需要对它本身的涵义加以发掘,另一方面需要把这种社会形态放到社会发展的序列中,从它与其他社会形态的对比中来加以考察。 

    马克思在为《资本论》准备材料的过程中,曾经写了这样一段话:"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 在这段话中,马克思把人类活动的社会形式,划分为三种形态,并且把最初形态称为人的依赖关系,把第二形态称为人的独立性,把第三形态称为自由个性。马克思认为,这三大形态构成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依次相接的三个阶段。从马克思所使用的名称来看,这三种社会形态不是从社会经济形式的角度去加以规定的,而是从个人与社会相互关系的角度去加以规定的。因为马克思在称谓这三种形态时,所用的术语很不规范,带有在写札记时即兴书写的特点,所以对于这三个概念的涵义,需要我们根据马克思的其他论述和人类社会发展的事实去加以解释。

    就词义而论,"人的依赖关系"可以理解为人与人之间直接相互依赖,个人对于自己所从属的共同体而言没有独立性。"人的独立性"可以理解为人以个体身份进行活动,个人与个人之间在形式上彼此完全独立。"自由个性"可以理解为个人不但完全独立,而且享有自由,这种自由是第二阶段的个人由于需要通过物相互依赖而不能享有的。同时,由于自由个性是以"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即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为基础的,所以自由个性还可以理解为是独立的个人在互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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