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创新与西部大开发

时间:2023-05-01 05:55:48 社会文化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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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创新与西部大开发

      一、东西部经济发展差距的制度分析

  

制度创新与西部大开发

  1.非国有化水平。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基本上是一个非国有经济逐步发育壮大的渐进式改革,一个地区非国有经济份额的不同反映了其受制度影响的差异。一般来说,某地区非国有经济份额越高,表明其受集中计划体制控制和影响的范围越小,经济的市场化程度也就越高。理论上讲,一方面,非国有经济由于硬的预算约束,其效率比国有经济高:(注:林毅夫:《中国的经济改革与经济学的发展》,载于《经济学与中国经济改革》,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另一方面,非国有化可以打破国有经济的垄断,从而降低国有经济的X——无效率。(注:粟树和:《中国经济增长的源泉和潜力》,载于《经济学与中国经济改革》,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因此非国有化作为制度因素可以决定区域经济增长差异。到1994年,东部沿海地区的国有企业份额已降至小于33%,而中部地区的比重为52.5%,西部地区则高达70%;在工业总产值中,东部沿海地区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的比例为3∶7,而中西部地区为6∶4。(注:郭宛京、丁琛:《从所有制结构角度看区域经济差距问题》,载于《南京经济学院学报》,1997年第2期。)可见,所有制结构在东西部地区的差异,必然对区域差距的扩大产生很大影响。

  2.市场化与开放程度,这反映了经济增长制度环境的变化。我国改革的渐进性决定了市场化进程和开放程度具有渐进性质。市场化程度作为制度变量对区域经济增长差异由两方面决定:一、市场化可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从而市场化程度的差异就决定了不同区域资源配置效率的差异;二、市场化程度提高可以加速要素流动,区域经济增长在不同市场化层次的区域因要素吸纳能力的差异而不同。据有关调查,从我国市场发育的完善程度看,其中市场发育水平排在前14位的省份中沿海地区就占了12个,其中广东省的市场化指数居全国之首,为95.2%;而西部的青海省则为最后一位,市场化指数仅为14.8%。1991年,东部地区的出口依赖度为22.08%,其中广东已达42.28%,而西部地区只有5.72%。(注:转引尼合迈·霍嘉:《我国东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差距的成因与对策》,载于《经济科学》,1996年第1期。)

  至于对外开放程度,在体制改革之初,完全是由制度因素决定的(例如经济特区和沿海开放城市),随着体制改革深化,开放度的差异受制度因素的影响在减弱,但最初的开放度差异所决定的经济增长制度环境的差异和影响不可能很快消除,因而开放度也成为一个制度变量决定着经济增长的区域差异。理论上讲,其一,参与国际分工的不同可以影响一个区域经济增长中的技术进步水平和管理水平,沿海地区由于便利的开放条件和较高的开放水平,技术进步的速度大大快于内陆地区;其二,出口企业的效率由于受国际竞争的影响而比内销企业高。(注:粟树和:《中国经济增长的源泉和潜力》,载于《经济学与中国经济改革》,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而至1994年,我国东部地区的开放度已达到23.83%,而中西部分别仅为8.54%和9.45%(注:胡乃武:《中国经济增长区际差异的制度解析》,载于《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1998年第1期。)。这样,开放程度作为制度因素影响了经济活动空间的扩展、技术外溢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从而决定了区域经济增长差异。

  3.制度变迁方式与非正式制度安排

  一方面,我国改革模式是由点到面、由局部到整体的渐进改革模式,这种“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是诱致性制度变迁与强制性制度变迁的综合体。由于东西部制度变迁方式不同不可避免地产生区域性时滞。(1)我国改革试点大都选择在东部地区,作为制度创新主体的东部地方政府、企业、个人往往在原有制度边际上“打擦边球”,追求自身潜在利润最大化,而中央政府然后根据个别省、地区的边际制度创新所得经验推而广之,这本身已形成制度变迁的区域性时滞。(2)建国后向中西部地区偏移的经济发展战略使计划经济对其影响相应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中西部的部分制度需求,这使中西部地区在接受改革以来强制性制度供给的“消化和吸收”中,有很大不适应。中西部对旧制度强大的路径依赖必然会使现有制度的所得利益者力图阻碍制度变迁,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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