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度经济学理论的综述论文
一、 产权和交易成本理论
新制度经济学产生于20世纪30年代,其代表人物是美国著名经济学家罗纳德·哈里·科斯(Ronald H. Coase)。他首次创造性地通过提出“交易费用”来解释企业存在的原因以及企业扩展的边界问题。科斯还认为,一旦交易费用为零,而且产权界定是清晰的,那么法律也不会影响合约的结果。他在《企业的性质》中指出,①企业的显着特征就是作为价格机制的替代物。建立企业有利可图的原因似乎是,通过价格机制组织生产的最明显的成本就是所有发现相关价格的工作。随着出卖这类信息的专门人员的出现,这种成本有可能减少,但绝不能消除。市场上发生的每一笔的谈判和签约的费用也必须考虑在内。企业的扩大必须达到一点,即在企业内部组织一笔额外交易的成本等于在公开市场上完成这笔交易所需要的成本或者等于公开市场上完成这笔交易的成本。1960年科斯在《社会成本问题》一文首次明确使用了交易费用的概念,他指出对损害负有责任实行定价制度,并分析了交易费用与产权制度安排之间的内在联系,并通过运用交易费用将产权制度问题纳入到经济分析之中,该论文的发表标志着新制度经济学的形成。
威廉姆森将交易费用分为两类认为,交易费用分为两部分,一是事先的交易费用,即为签订契约、规定交易双方的权利、责任等所花费的费用。二是签订契约后,为解决契约本身所存在的问题,从改变条款到退出契约等所花费的费用。事后交易费用包括:当交易偏离了所要求的准则而引起的不适应成本;为了纠正事后的偏离而作出双边的努力,由此引起的成本;建立和运作管理机构而付出的成本,管理机构也负责解决交易纠纷;保证契约生效的抵押成本。
对于交易费用的决定因素,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观点,威廉姆森在科斯的基础上扩展和深化对交易成本的认识后,从人的因素与特定交易有关的因素以及交易的市场环境因素来分析交易费用的决定因素。其中,人的因素是指他对人的行为的两个假设: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与特定交易有关的因素指的是:资产专用性,交易频率和交易的不确定性,而交易的市场环境因素指的是潜在的交易对手的数量。诺思则主要从商品的多维属性信息不对称,人的机会主义动机,分工和专业化程度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威廉姆森的交易费用决定因素分析主要是针对事后的交易费用的形成。诺思关于商品和服务的多为属性与信息。
威廉姆森根据所有者拥有产权的完整性或残缺性把产权分为三种形式,即私有产权,共有产权和国有产权。他还对共有产权的过度利用问题有了清晰的认识并分析了共有产权向私有产权转变的必然性。他认为,②简单的治理结构能够有效的应付简单交易的需要,然而,随着合约风险变得错综复杂,简单的治理结构就会面临压力。在这样的情况下转向更为复杂代价也更高的以专断取代规则的治理结构是企业增值的源泉。
阿尔钦和德姆塞茨1972年发表的《生产信息费用与经济组织》一文标志着企业产权理论的形成。该文分析了了古典业主制企业剩余索取权,监督权和经营决策权安排给企业主,为什么是最优的?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较好地解决企业内部的监督者激励问题,提高企业绩效。同时还指出,只有报酬严格按照个人生产力进行分配,才会对个人投入产生足够的激励。
巴泽尔将产权理论应用到其他领域,他还具体分析了反垄断侵蚀、产权和盗窃的关系、发明创造方面的产权问题、价格信息方面的产权。他指出,③消费者与竞争者能否按照价格买卖产品,这种能力取决于他们自己能否签订并履行适当的合约。如果合同成本过高,买卖双方按竞争性价格所得到的产权很可能就会丧失,掠夺性定价者就可以趁机攫取垄断权力。
二、制度变迁理论
制度变迁也是制度经济学研究的重要部分,其代表人物是诺思(Douglass C. North)。他将交易费用和产权理论应用于经济史的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对整个西方世界的经济重新作出了解释。他认为:经济增长的关键在于制度因素,一种提供适当的个人刺激的有效制度是促使经济增长的决定因素。有效率的产权结构是经济活力的源泉。国家决定产权结构,因而最终要对造成经济的增长衰退或停滞的产权结构的效率负责。意识形态是个人与其环境达成协议的一种节约费用的工具,其功能是弱化偷懒和搭便车的道德风险。它在很大程度上说明历史上国家的不稳定性即国家的兴衰。
他在《西方世界的兴起》一书中从中世纪的庄园制度开始分析西方在兴起过程中制度的演化。他认为:④当所有权还是不完善地规定或实施时,某些活动的个人收益和社会收益就会一直有差异,这种差异的存在是因为现存政治经济组织给定条件下,消除每一种外部因素的费用超过收益。无论发生哪一种情况,外部因素一直存在,直到经济社会的变化收益相对于其内在化的费用增长为止。在《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中指出,⑤组织是有目的的实体创新者用它来使社会制度结构赋予的机会所确定的财富、收入或其他目标最大化。在追逐这些目标过程中组织会逐渐改变制度结构。在缺乏产权激励时,市场规模是决定创新与技术变迁增长率最主要的因素。一个激励结构的发展,从专利法、贸易保护法到其他用于提供创新报酬率的法律,也会导致发明行业的发展并会整合到现代西方世界的演进的经济方式中去。
林毅夫认为制度变迁是人们在制度不均衡时追求潜在获利机会的自发变迁(诱致性变迁)与国家在追求租金最大化和产出最大化目标下,通过政策法令实施强制性变迁。戴维斯和诺思是制度变迁概念和原因的最早研究者之一。他们认为,一项新的制度安排之所以能够出现,是因为人们对它的预期收益超过预期成本,“只有当这一条件得到满足时,我们才可望发现在一个社会内改变现有制度和产权结构的企图”。
三、寻租理论
寻租理论思想的最早渊源,是1967年戈登·图洛克(-Gordon Tullock,被称为寻租理论之父)见于其所写的论文《关于税、垄断和偷窃的福利成本》。他认为,完全竞争理论是对偏离竞争所导致的社会福利估计不足,实际上税收、关税和垄断所造成的社会福利损失大大超过了通常的估算。其原因是人们会竞相通过各种疏通活动,争取收入,即寻租;而在竞相寻租的条件下,每个人都认为花费与其所期望的收益相近的费用是值得的。布坎南的寻租理论主要探讨寻租产生的条件、寻租的三个层次、政治分配与寻租等内容。
寻租有三个层次,一是对政府活动所产生的额外收益的寻租;二是对政府肥缺的寻租;三是对政府活动所获得的公共收入的寻租。对此,布坎南举了一个例子:比如对出租汽车数量进行限制,即只发放一定数量的执照。
经济学者贺卫在《寻租经济学》一书中,把政府创租活动分为三类,一是政府无意创租,二是政府被动创租,三是政府主动创租。
四、公共选择理论
公共选择理论又称新政治经济学或政治学的经济学,是一门介于经济学和政治学之间的新的交叉学科。它以微观经济学的基本假设(尤其是理性人假设)、原理和方法作为分析工具,来研究和刻画政治市场上的主体的行为和政治市场的运行。公共选择理论的研究对象是公共选择问题,公共选择就是指人们通过民主决策的政治过程来决定公共物品的需求、供给和产量,是把私人的个人选择转化为集体选择的一种过程(也可以说是一种机制),是利用非市场决策的方式对资源进行配置。所以说,公共选择在本质上,实际上就是一种政治过程。
1962年,布坎南(JamesMBuchanan)与戈登·塔洛克(-GordenTullock)在其名着《一致同意的计算》中论证了在公共选择中,由于
信息不对称,一致同意需要极大的成本。⑥现实中的政治程序多采取间接民主制(代议制)或多数票原则(简单多数或比例多数),但政府行为和政府目标在很大程度上受政治家和政治官员的动机支配……但多数原则是否就必然提供了合理性呢?或者多数人是否有剥夺少数人权力和自由的正义呢?这显然是个争论更深层次的问题布坎南认为,在相互冲突的主体间形成一致的规则是不可能的,因此只能求其次,通过多数人规则来实现,这就必须理解多数人规则的实质:并不在于让多数人接受而形成决策的规则,而在于让所有人都接受决策的规则。布坎南认为,多数主义政治会导致多数人联合体利用政府权力为自己的利益而重新分配资源,对经济和社会产生负面效应。他主张,放弃简单多数规则,而建立一个可以包容更多人的.规则,即一种“普遍性的限制”,从而使政治家在决策时按照公众的利益公平的处理社会福利的分配。
五、利益集团理论
利益集团理论主要研究的是权力分配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所谓利益集团就是“那些具有某种共同的目的,试图对公共政策施加影响的个人的有组织的实体”。利益集团的成员可以是普通公民、非赢利性组织、公共部门组织·也可以是寻利的厂商。 利益集团理论的代表人物是曼瑟尔·奥尔森(Mancur Lloyd Olson, Jr)。他认为:⑦如果社会中的典型组织只代表其中一小部分人的利益,则该组织必然不肯增加全社会的利益而作出自我牺牲;更为可能的是它将为其成员在社会总利益中争取更大的份额。在任何集团为其本身争取社会总收入的更大份额时,该集团不会关心此种重分配对全社会造成的任何数量的损失。集体行动团体的广泛性程度决定了其行为对该企业或工业效率的影响。当分利集团发展到足以取得成功的规模时,它必然采取排他性的政策,并力图使其成员限制在收入相近与贡献相近的范围之内。
在《权利与繁荣》一书中,他指出,⑧经济成功要具备两个必要条件:一是对所有人都稳定且具有清晰的财产权利和公正的契约执行权利,另外一个条件是没有掠夺行为。他还对科斯定理进行了修正,认为:科斯谈判理论以及对谈判起限制作用的交易成本问题并不能解释强制契约执行的外部权利问题。他可以很容易扩展开来去解释为什么那些想签订需要第三方强制执行契约的人需要这样的强制性,以及为什么他们愿意为这种服务付费。但是,他不能解释为什么强制性权利有时被用来强迫契约的执行以使市场运转的更好,以及被用来攫取市场中交易的商品这样的现象。
此外,在国家层面,奥尔森还分析了各国兴衰的原因。在其《国家兴衰探源》一书中指出,不同国家虽然都采取了市场经济但是取得了不同的结果根本原因就是分利集团的影响。⑨当分利集团发展到足以取得成功的规模时,它必然采取排他性的政策,并力图使其成员限制在收入相近与贡献相近的范围之内。分利集团的扩大将增加法律的繁文缛节,强化政府的作用,造成协议的复杂性,并改变社会演化的方向。
六、总结
新制度经济学在西方经济学流派中是一支重要的组成部分,它改变了长久以来把制度作为一个外生变量。开创性地把制度作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去研究,其核心理论就是产权和交易成本。并用交易成本的存在解释了微观个体经济运行的规律。在宏观领域用公共选择和利益集团理论去解释国家的繁荣兴衰,并研究了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尤其是中国改革开放取得了显着的成果,进一步显示了制度这个要素的显着的生命力,引起了国内许多学者研究的兴趣。但是,当前新制度经济学还处在不断完善之中,其许多理论依然缺乏定量化的分析依据。所以新制度经济学的定量化可能就是未来发展的一个方向。此外,新制度经济学在产权和交易成本界定方面很多会借助到法律知识的应用,因此法律和新制度经济学的结合未来会更加紧密。制度经济学在微观个体方面的研究主要是依托企业,如何将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具体的应用到企业中去也是未来发展的一个方向,制度经济学和组织管理学的结合也会引起许多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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