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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本的性质与企业剩余分配论文

时间:2021-10-01 16:13:16 经济学论文 我要投稿

人力资本的性质与企业剩余分配论文

摘要:马克思和现代人力资本理论在人力资本分享企业剩余的理论上是暗合的。人力资产一旦进入企业就带上了资本属性,人力资本的存在并不完全取决于其是否获得了剩余索取权和企业控制权。由于人力资本的形成及其产权归属具有多元性,因此它可以获取但又不能占有全部企业剩余。本文为企业经营者和劳动者合理有效地参与剩余分配提供了一定的理论参考和依据。  当前,尽管企业改革中出现了科技人员技术入股、经营者期权以及企业劳动者参与分红等新的制度安排,但由于人力资本的性质在理论上不十分清晰,因而在实践中仍然存在着困惑。即企业中的人力资产是否资本,它如何才能形成和转化为资本,其产权归属如何;人力资本为什么能够获得剩余,它与企业控制权的关系是什么。本文将尝试回答这些基本问题。

人力资本的性质与企业剩余分配论文

  一、资本与人力资本

  为了说明资本的概念,有必要首先对企业剩余和剩余价值进行区分。剩余是指企业超过合约收入(工资、成本、利息等)以外的收入(张维迎,1996)。剩余价值是指劳动力创造的超过自身价值以上的价值。按照马克思的理论,企业获得的超过预付资本的所有收入都是劳动力创造的,因此,剩余价值包含企业的剩余。为方便起见,在本文中我们用剩余一词表示企业获得的超过预付资本的所有收入。

  资本通常是由某种资产转化而来的。人力资产是指人的劳动能力,它是指人体中存在的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运用的体力和智力的综合(马克思,1975a,中文版)。它包括体力资产和知识资产(李鸣和刘小腊,1997b)。人力资产自身的价值就是劳动力的价值。它是某一社会在一定时期内维持劳动力再生产的费用。

  按照马克思的资本理论,资本是一种能够带来超过自身价值的价值。企业中人力资产之所以能够成为资本是因为它能够创造超过自身价值以上的价值。在这一点上,经济理论基本不存在分歧。但分歧在于剩余的归属,据此资本的概念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马克思提出的狭义的资本或严格意义上的资本。在马克思看来,资本是有归属的。只有当资本带来的剩余归属某一所有者时,它对于剩余获得者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资本。这里的关键是剩余的分配。即使剩余并不是其获得者所创造,但只要他获得了剩余,他原先的投入就变成了资本。而对于没有获得剩余的要素,即使对剩余的产生有所投入和贡献,他的投入也不会变为

  自己的资本,而是别人意义上的资本。因此,人力资产在劳动者手中只是他的资产或商品,而不是他的资本,只有在资本家手中才能成为资本(马克思,1975b,中文版)。人力资产是资本家的人力资本,因为他通过劳动者把手中的消极货币变成了资本,并获得了人力资本带来的剩余。

  第二类是以舒尔茨(Schultz,1961)和贝克尔(Becker,1993)等人为代表的人力资本经济学家所倡导的广义人力资本概念。他们认为,一项资产只要能够创造和带来超出自身价值以外的价值和收益,就是资本。而无论其创造的剩余归谁所有。人力资本理论研究表明,经济增长中总产出的增长比要素投入的增长更快的原因是人力资本的投入增长,人力资本投入的增长是经济增长的重要源泉。因此,人力资产是一种资本。舒尔茨等人一直把人力资本作为资本的组成部分(舒尔茨,1990,中文版),但他们更重视人力资本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和强调对人力资本的投资,而不是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在企业契约关系中的相对地位以及人力资本的产权。

  无论人力资本经济学家是否对人力资本的产权感兴趣,既然承认人力资本是经济增长的源泉,那就意味着人力资本有权参与剩余的分配。在这一点上,其理论与马克思的逻辑是暗合的。

  二、企业中人力资产的资本属性

  在商品经济中,人力资产的使用有三种选择。第一种是自我消费。第二种是作为商品出售,一次性完成交易,只获得工资,不享有剩余。第三种是与非人力资本直接结合,如进入企业与他人的非人力资本结合(如技术人股或得到股份期权),或与自有的非人力资本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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