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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WTO与我国贸易制度的调整与重构
一、我国贸易制度的入世承诺1.进口制度
(1)关税减让与关税免除
关税减让是中国入世承诺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中国入世议定书中的关税减让表,我国加入WTO后的关税总水平将由2001年的14%降至2008年的10%,其中工业品平均关税水平由13%降至9.2%,而且98%的工业品关税减让将到2005年结束。关税减让幅度较大的工业品主要有:汽车的平均关税从80%-100%削减至2006年中期的25%;纸制品平均关税从15%-25%降到7.5%;化学品和钢铁的平均关税分别从14.7%和10.3%减至6.9%和6.1%。另外,中国自入世之日起即加入《信息技术协议》,并根据该协议在2005年前逐步取消包括计算机、通信设备、半导体在内所有ITA产品的关税。同时,中国承诺遵照"GATT1994"的相关规定,将进口的其他税费约束降为零。在关税免除方面,除依照国际惯例和《中国海关法》对特定货品进口给予关税免除之外,原本针对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及非盈利实体的关税减免在最惠国待遇的基础上适用。
(2)非关税措施与进口许可程序
根据中国入世议定书附件3,到2005年,我国将取消400多个税号的进口配额以及许可证、特定招标等其他进口数量限制,涉及到汽车、家电、天然橡胶、化肥、感光材料等主要工业品,而且在过渡期内,相关产品的进口配额将以约15%的年增长率递增,直至配额取消(见表1)。对于过渡期内实行进口数量管理的上述产品,其配额的分配标准、分配时间以及许可证的获得和展期等,将按照WTO《进口许可程序协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我国承诺在保留国营贸易的条件下,提高进口许可程序制度的透明度及其额外信息披露的非歧视性。
表1 加入WTO后工业品非关税措施取消时间表
配额类别 单位 最初配 年增长率 取消时间
额量/额
1 成品油 百万吨 16.58 15% 2004年
2 氯化钠 百万吨 0.018 15% 2002年
3 化肥 百万吨 8.9 15% 2002年
(部分加
入时)
4 天然橡胶 百万吨 0.429 15% 2004年
5 汽车轮胎 百万美元 0.81 15% 2002年
(部分加入时
或2004年)
6 摩托车及其关键件 百万美元 286 15% 摩托车2004
年,零部件
2003年
7 汽车及其关键件 百万美元 6000 15% 小轿车2005
年,其他
车2004年
关键件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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