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股减持:论国资的进退

时间:2023-05-01 01:38:00 经济学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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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股减持:论国资的进退

    对于经济结构调整可以这样认识:其主要目标不是由政府调用社会财力来实现“更合理”的经济结构,而是要通过改革、转轨、制度建设,建立起适宜于经济结构自行调整、持续调整的机制。政府在结构调整中的基本态度,应该从传统的“国家推动发展”转变为“增进市场”。?

    政府一身而二任焉。一方面象所有市场经济国家一样,它是国民经济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另一方面与所有市场经济国家都不同,它拥有一个总量庞大、比重甚高、门类庞杂的经营性的政府资产,而且至今没有建立起出资人制度和所有者代表机构。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中,政府有政府的职责,国资有国资的动作。两者的作用都极为重要,但是首先应该划清界线,不可混为一谈,否则难免强化以政代资的习惯势力。

    一、政资不分是政企不分的根源

    近些年为了解决政企不分的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但是效果有限。其根本原因在于,要求企业完全“自主运营”是不现实的,任何类型的企业都不可能摆脱所有者的督导。对于国有企业,在所有者缺位的情况下,政府即使以某种形式退出干预,也必然要以另一种形式加强干预。无论干预的形式如何变化,其过程都是行政选择而不是市场选择,其绩效考核都是凭长官意志而不是凭经济效益。?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中,必须建立起国有资本的出资人制度。在所有者归位的前提下,正确认识和处理一系列问题。?

    1.国资有进退,产业无朝夕

    以中国幅员之广大和经济发展之不平衡,只要是有市场需求的产业方向,都应该去竞争拼搏。在这个意义上来说,无所谓朝阳产业和夕阳产业,任何产业都不能轻言放弃。在经济全球化浪潮之中,如果有些高技术产业我们不能占有一席之地,如果有些传统产业逐渐走向衰落,其原因只能是由于政府未能提供制度保障,以及在较弱程度上是由于国际分工的内在规律。

    一些官员在论述产业结构时谈及孰进孰退,这是把“国资进退”与“结构调整”混为一谈了。由此也可见在所有者缺位时,政府常常把握不住自己的定位。?

    2.不宜由财政部门代享股东权益

    这里所说的股东权益,一是指企业的应付利润,二是指售股变现所得。这两部分收益在任何类型的企业中毫无疑问归股东所有,但是对于国有资本来说,由于所有者缺位,最终在某一环节上以某种形式归入财政。财政部门代享股东权益,这是政资不分的财务基础。其弊端之一,在实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时,国有资本没有一个统一的、规范的、属于所有者的财务手段,仍然象过去一样必须仰仗政府各部门的恩典。1998年以来炽焰大盛的“跑部钱进”就说明了这一点。

    政府各有关部门都在某些方面(一般是权利)代行所有者职权,而在其他方面(一般是义务)则囿于权限而不自居为所有者。在这样一个格局之下要想做到政企分开,要想实现战略改组,实在是难矣哉!?

    3.行政性扭亏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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