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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固定收益产品创新研究
国外固定收益产品创新的发展情况从20世纪60年代以来,投资银行作为金融中介,在固定收益产品创新方面先后开发出了不计其数的新品种。到目前为止,随着固定收益产品创新的不断深化,已经发展到了可以根据不同的客户现金流特点及需求设计出各具特色的固定收益品种,并被投入到具体的实际业务操作之中。由于这些固定收益新产品的出现,彻底改变了固定收益市场的面目,尤其是对美国债券市场带来了难以估量的影响。美国的投资银行更是在新产品的开发中身先士卒,同时也从中赚取了大量的收益。
一、基础固定收益产品的创新
垃圾债券当属基础固定收益产品创新的一个主要品种,因为它在证券本身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变化。但是垃圾债券作为一个主要的投资银行承销品种以及其在并购中的应用,使其毫无疑问地成为美国20世纪80年代的一个主要创新品种。正是由于一系列基于垃圾债券的创新,米尔肯被业界称为“垃圾债券之王”,米尔肯所在的德雷克斯证券公司也因而成了这一领域毫无疑问的领头羊,占有垃圾债券市场上绝大部分的业务收益。
零息债券是另外一种基础固定收益产品的创新。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之前,美国并没有零息债券这样的品种。1982年,美林和所罗门兄弟公司同时创立了复合性的零息国库券收据,美林把它作为“国库收入增长收据(TIGRs)”来销售,而所罗门兄弟公司把它作为“政府证券自然增值凭证(CATS)”来销售。也就是说公司先购买国债,然后把它们存入银行信托账户,再由公司发行一种代表以账户上这种标的政府债券为依据的每次利息支付所有权的收据,同时也发行以这种标的政府债券到期价值为依据的收据,也就是本息拆离。其他投资银行随后也创立了它们自己的收据,一般被称为商标零息国债,但这种证券由于发行商的不同而不具有流动性。后来,为了拓展市场,增进这些收据的流动性,政府债券市场的初级交易商集团同意发行不与任何参与的交易商相联系的普通收据,这些变通的收据称为“国债收据(TRs)”(注:《垃圾债券之父——米尔肯》:《新财经》,2002年5月10日。)。1985年,美国财政部才宣布了离拆单售本息证券(STRIPS)方案。STRIPS项目的创立结束了商标和一般收据的创新。
二、固定收益衍生产品
如果按时间顺序来排列,最早的固定收益衍生产品应该是可转换债券,产生于1843年。当时美国正处于19世纪中叶和20世纪初铁道业的狂热发展时期,但由于铁路修筑在当时还没有纳入联邦财政支出,于是大多采用私营、联营和公众公司的形式。铁路运营投资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一是铁路建设周期长,这要求投资人给予发行人较长的宽限期;二是铁路运营收益的差异性较大,好的铁路线会带来较高的收益,差的铁路线则可能会导致较差的收益。为了筹集到铁路建设所需的巨额长期资金,极富创新精神的美国投资银行想出了可转换债券这种既有股票性质又有债券性质的衍生产品。纽约的Erie Railway发行了第一例可转换债券(注:杨如彦、魏刚,刘孝红、孟辉:《可转换债券及其绩效评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此后,在可转换债券上又增加了其他期权性质,20世纪50年代第一次出现了具有赎回条款的可转换债券,1975年日本东芝公司又发行了世界上第一例附有回售条款的可转换债券。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及以后的一段时间内,通货膨胀率很高且不稳定。1925年,由Rand-Kardex公司发行的“稳定化”(通货膨胀指数化)债券把利息和本金的支付与物价指数联系起来,从而出现了第一个物价指数债券(注:斯科特·梅森,罗伯特·默顿、安德鲁·佩罗德、彼得·图法诺:《金融工程学案例——金融创新的应用研究》,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美国显示了新的生机,涌现了大量的小额投资者,他们对美国未来的经济抱乐观态度。在此种情况下,出现了一些新的投资品种,认股权证就是其中一种。1925年以前,只有两家美国公司发行次类认股权证,到了1926年,即出现了附有认股权证的债券,到目前为止有超过2%的债券附有认股权证。互换市场是在20世纪80年代才出现的,不过早在70年代中期,就已经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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