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综合类证券公司的设立条件
设立综合类证券公司,必须具有下列条件:(1)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亿元;(2)主要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必须具有证券从业资格;(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合格的交易设施;(4)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自营业务与经纪业务分业管理的体系。
证券公司必须在其名称中标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字样。
综合类证券公司的设立条件
【综合类证券公司的设立条件】相关文章:
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试行规定04-30
设立04-29
设立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条件及办法04-30
设立学校的批复03-15
学校设立批复04-29
设立节日作文05-03
关于设立的批复05-19
【实用】关于设立的批复05-19
高考综合类院校报考指南04-29
旅行社设立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