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企业债券发行与转让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3-05-01 00:30:11 经济学论文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关于印发《企业债券发行与转让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

    现将《企业债券发行与转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印发《企业债券发行与转让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各分行要严格按照《办法》的要求,对企业债券的发行与转让工作进行规范。

    二、各分行要按照《办法》的要求,对辖区内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证券经营机构)提出的企业债券承销商资格申请进行审查,将符合《办法》规定条件的证券经营机构的申报材料及时转报总行。全国性证券经营机构可直接将申请材料报总行,由总行对其从事企业债券承销的资格进行统一认定。今后,除总行认可的企业债券承销机构外,其他任何机构不得从事企业债券的承销业务。总行对承销商的资格实行年检制度。

    三、企业上报有关债券发行的申报材料,必须按《申请公开发行债券企业报送材料标准格式》制作。

    以上通知,请严格遵照执行。

关于印发《企业债券发行与转让管理办法》的通知

【印发《企业债券发行与转让管理办法》的通知】相关文章: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04-27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04-30

关于印发湖南高招艺术术科考试大纲的通知04-26

关于印发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基本标准的通知05-01

关于印发《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04-26

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04-30

教育部印发《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通知04-30

教育部印发《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通知04-29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医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的通知04-30

发行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