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债券发行业务操作规程试行

时间:2023-05-01 00:23:36 经济学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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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债券发行业务操作规程(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债券发行业务管理,规范债券发行业务操作程序,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发行和兑付债券会计核算手续》,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债券发行业务操作规程(试行)

  第二条  债券发行业务操作规程,是从建设银行业务发展的实际出发,本着积极实用的原则制定的。其内容包括债券的设计印制、调拨、领取、押运、发售、兑付、销毁和档案管理等。

  第三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建设银行发行和代理发行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等各种债券的业务。

  第二章  债券业务的分工与管理

  第四条  债券发行业务涉及筹资、会计、出纳、保卫、计划等部门,各有关部门必须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建立健全既协作配合,又相互制约的组织管理体制。

  第五条  筹资部门是全行归口管理债券业务的部门,负责对债券发行业务实施全面的管理。

  主要职责:

  (1)制定债券发行计划、章程及相应的管理和操作办法。

  (2)组织协调债券印制、调运、发售、兑付、销毁等具体工作。

  (3)负责整理和保管债券发行档案。

  (4)设立业务台帐:

  ①债券实物库存台帐(见附式一):按种类、分年度、分面额立户,分别反映未发售、已兑付债券实物的收发、上交、销毁及结存数量。

  ②债券资金台帐(附式二):按种类、分年度、分行处立户,反映债券发售资金划转和债券兑付资金拨付情况。

  第六条  会计部门是全行债券业务核算部门,负责债券发行业务的会计核算工作。

  主要职责:

  (1)负责债券发售、兑付的会计核算手续。

  (2)负责债券发售资金划转及债券兑付资金拨付。

  (3)设置债券核算帐务:

  ①表内科目资金帐:分别发行、兑付的债券,按种类、分年度设明细帐,核算各行处发售、兑付各种债券资金的划转及拨付。

  ②表外科目帐:分别未发行、已兑付的债券,按种类、分年度设明细帐,反映库存未发行债券和已兑付债券的增减变化情况。

  第七条  出纳部门是债券实物保管部门,负责未发行债券和已兑付债券的保管领发工作。

  主要职责:

  (1)办理领发未发行债券和收回已兑付债券的出入库手续。

  (2)保管库存各种债券。

  (3)建立库存债券登记簿:

  ①未发行债券登记簿,按种类、分年度、分面额设户,反映未发行债券实物的调领入库、分发出库及实际结存情况。

  ②已兑付债券登记簿:按种类、分年度、分面额设户,反映已兑付债券收回入库、上交(或销毁)出库以及实际结存数量。

  第八条  保卫部门是全行债券发行警卫部门,负责债券押运、分发、出售、兑付、销毁等环节的安全保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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