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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性、幸福与社会和谐
——与陈根法教授谈德性的价值
近日,复旦大学举办了一场“德性、幸福与社会和谐——陈根法教授《德性论》、《人生哲学》学术论坛”,与会者对复旦大学教授陈根法长期以来在德性伦理学和人生哲学方面的研究给予高度评价,并就德性伦理、人生幸福与社会和谐关系展开了讨论。本文是作者与陈根法教授围绕“德性伦理”展开的对话。
德性源于“什么是幸福美满的人生”的追问
周:在现代社会,人们对道德现状有着两种截然不同的看法。在一些人看来,道德在现实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为人们所重视,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婚姻道德建设已经成为社会共识,企业道德、行政道德、环境道德等近年来也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我们有理由对现代社会的道德前景抱以乐观态度。但是,另一些人却为现代社会的道德现状痛心疾首,认为我们处于一个道德缺失、世风败坏的危机时代。在这样的时代,人们感受不到真正的幸福,讲道德就是使自己的行为符合一定规范,而遵循规范则是为了维护或实现自己的某种功利目标。我觉得,这两种看法都有现实的根据,分歧产生的一个直接原因可能是对“道德”一词本身的不同理解。您对此是如何看的?
陈:的确,从人们对道德现状的两种不同看法中,我们可以看到两种不同的“道德”,一种是现代道德,另一种是传统道德。现代道德只涉及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利害冲突的场合以及对规则的信守。在这里,道德的实质和基础是规则,道德的价值只在于它的功用。所以,看到现代社会中越来越多的道德规则,看到越来越多的人认可和遵循这些规则,很多人就认为这是一种道德进步了。而另一些人之所以并不如此乐观,是因为他们感到,讲道德应当是发自内心的,道德不应当仅仅涉及外在的规则以及对这些规则的信守。这就是一种对道德的传统理解。道德实质上就是追寻美满人生的一连串不间断的活动,是塑造人格、升华人性、提升生活品格和人生境界。
周:从传统到现代,道德的基础和实质就曾有一个从“德性”到“规则”的转变过程,而且这种转变也造成了很多的问题。上世纪80年代,著名道德哲学家麦金太尔出版了《德性之后》一书。“德性之后”意味着我们的时代是一个遗落了传统德性的时代。麦金太尔指出,在这样一个时代,道德已经失去了它的根基,变得空洞无力。人们不知道如何提升道德品质,不知道如何在面临道德两难时做出判断。这本书的确在西方社会复兴了关于德性伦理的争论,产生了深远的现实影响。麦金太尔的判断似乎也适用于当代中国社会。您以为呢?
陈:麦金太尔的看法有一定的普遍性,它的重大意义是在现代社会重新提出了德性的价值问题。德性的价值的着眼点是一种个人品性的培养,或一个人的精神的提升活动。现代人所谈论的道德往往是,要求人共同地遵行一些现行的准则,而这些准则却或多或少地与个人和他人的实在利益挂上了钩,从这个意义上看,现代的道德规则常常是客观的,带有外在强制性的特征,而德性所讲求的却是个人对幸福人生的自觉的体验,德性的道德也就是“为己之学”,即成就人之所以为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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