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产生之前的高等教育
大学在高等教育史上,是一种后起的教育团体和制度。在大学诞生之前,其他类型的高等教育已经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大学无疑起源于中世纪的欧洲,但大学之前的高等教育制度首先发源于欧洲以外的地区。在大学之前的高等教育出现直到大学的兴起及其现代发展的全部历史之中,人文学科(humanities)及其古代形式的人文学术一直是其主要部分和基本特征。人文学术构成了古典高等教育的最主要的内容,欧洲人复兴以人文学科为主的古典学术和文化要求和行动直接导致了大学的兴起,而现代大学制度不仅发韧于十八-十九世纪的新人文主义,其原则也直接建立在理性主义和新人文主义的精神之上。另一方面,人文学科的学术性质决定了人文学科向来就是一种团体性的活动,人文学科的存在有赖于人们之间的交流。没有这种交流,亦即没有彼此之间的传达、讨论、辨难和批判,人文学科就缺乏存在的理由,也根本谈不上发展,因为人文学科与社会科学一起有别于自然科学,它们以人和社会为研究对象,从而具有历史和价值的特点;然而人文学科与社会科学又不同,它并不在于求得对社会的一般规律或类型的认识,而在于理解和揭示个体与社会的独特性质以及关于这些独特性质的评价。人文学科的特点就在于以依据一切既有的知识而以独特的态度和方法对人和社会做出自己的分析和评价。毫无疑问,在人文学科作为一个特定的学术领域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区别开来之前,人文学术并无这样明确的学科规定,实际上它在自己的母腹中包含着后来独立的社会科学甚至自然科学的早期形态和萌芽。不过,这一点并没有影响到人文学科的团体性质,而是共同促进了这种性质。我们看到,正是这种团体性质促进了学术,无论人文学科,社会科学,还是自然科学的发展,无一可以离开这种团体的条件。从所有这些学科的发展与大学发展的关联这一方面来看,正是大学的发展,大学的现代化促进了这些学科的快速发展。因此,学派,学术团体,学院和书院,大学等等,又是人文科学赖以存在、发展的社会条件和物质条件。
文献记载,在中国,“五帝”时代,“大学”一词已经用来指称较高等级的学校,但中国的现代大学是到了十九世纪末才正式出现的。在这之前,中国传统社会一直存在着较为发达的高等教育体系,分为官学和私学两个系统,官学由政府设立,而私学则由民间举办。官学有太学、国子学、国子监和专科的馆院等等,这些学校主要教授和研习我们今天称为人文学科的经典、历史和道德方面的内容,但同时也设有专科教育,如医学、律学、算学、书学等。中国的私学向来比官学发达,因为私学不仅比官学普及,而且更持久,受朝代更替或其他政治变动的影响要小得多。宋代书院的出现意谓中国民间高等学校的诞生。在这之前,虽然存在着与官学相应的私立的高等学校,但尚未形成明确的形式。民间高等学校所教授的内容更注重经典、历史、文学、道德等方面知识,而其教育则更注重研习这些知识的方式。蔡元培将中国传统社会的学科概括为德行、言语、政事和文学四种,所以从内容上来说,基本上属于今天所谓的人文学科的领域。
中国古代的高等教育,有两个基本的目的,即进行伦理道德和历史文学教育,培养国家的官吏;这两者在那个时代是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的。不过,历史、文学和政事三者的内容原是非常宽泛的。在中国历史上,传统的私学比官学更有利达到这两个目的,因为科举制这种国家考试制度对私学产生了积极而关键的作用。宋代兴起的民间书院从目的、管理制度和学术活动来说,相对地独立于这两个目的,而以研究、讨论和讲学为要务,可以说是一种古代的研究生院。书院具有较多的学术自由,较多的自治权力,更加偏重于学术修养和个人的修养,而并不以培养官僚为务,即不以科举为鹄的。因此,我们可以说,传统的书院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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