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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2000年安全供气状况评价
摘 要:对深圳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200O年的供气情况进行了全面分析,提出了进一步提高安全性的对策和初步评价依据。城市燃气在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和城市居民生活水平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燃气特别是液化石油气是高热值能源,比重较大,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呈气相物态,泄漏后不容易扩散并向低处聚积,敌对城市居民的生活和环境又存在潜在的威胁。深圳市燃气建设始于80年代初期,首创了液化石油气小区气化,并对管道进行了逐步联网。为了确保燃气正常的供气及使用的安全,深圳市政府部门、燃气企业及相关单位作了大量的努力,不断提高燃气供气的安全可靠性,实现了深圳市燃气的低事故率。深圳市燃气集团作为深圳市燃气供应的主导企业,在对液化气场站管理、管网供气管理、引导用户安全使用燃气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在管理上提出了许多创新方法,确保了安全稳定供气。现将深圳市燃气集团对2000年安全管理状况的分析介绍如下,以期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
1 深圳市燃气管理简况
深圳市由罗湖、福田、南山、龙岗、宝安5区组成,其中罗湖、福田、南山属经济特区。自80年代初期开始进行燃气建设,管道燃气建设首先在罗湖区进行,到90年代初期,南山、宝安、龙岗三区相继开始发展管道燃气。
1996年深圳市政府根据安全管理的需要,颁布了《深圳经济特区燃气管理条例》,提出管道燃气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的思想,管道燃气的管理逐步统一规范,由深圳市燃气的龙头企业市燃气集团负责统一经营、管理。瓶装燃气则为多家经营。
截止到1999年底,深圳市共有燃气用户104.3万户,其中管道气用户17万1千多户,其余为瓶装气用户。市燃气集团负责全市的管道燃气和四分之一的瓶装燃气的管理。
2 基本燃气集团2000年安全状况
2.1 总体趋势
2000年市燃气集团新增管道用户5万多户,燃气用户总数近40万户。在燃气用户迅速增加的同时,燃气事故并未上升,控制在较低的水平,安全管理总体趋势向好。
2000年,燃气集团共处理有关燃气事故8起,其中瓶装燃气引起的事故有5起,管道燃气引起的事故3起。龙岗、宝安、南山及福田、罗湖各区均有燃气事故发生。
事故分类为:用户使用不当4起,燃气管道埋墙1起,用户私自改管1起,老鼠咬坏胶管1起,尚有1起原因还未最后确定。8起燃气事故全部发生在户内。
截至2000年12月25日,市燃气集团全年累计接到抢维修报修13912单,其中接到瓶装燃气抢维修报单6688(不包括龙岗、南山和宝安区瓶装气抢维修),有效抢维修计6628单,其余为报修失实;接到管道燃气抢维修报单7224,有效抢维修计4230单,其余为报修失实。相对于我们负责管理的瓶装气和管道气户数来说,瓶装燃气实际抢维修率远高于管道燃气实际抢维修率。
2.2 液化气储配站等场站情况
深圳市燃气集团自1997起,针对液化石油气泄漏后易造成危险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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