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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公民监督的途径
2004年2月17日,新华网授权发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把党内监督提高到了一定的高度,提出“要以对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为重点,敢于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真正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切实保障普通党员的监督权利。”全国各地政府纷纷学习《条例》,重新认识了“监督”二字的意义。 其实,党内监督固然重要,党外监督更是一个重要的环节,毕竟在全国,党内人士和普通群众比起来,在人数上还是九牛一毛的。 近几年来,中国的经济发展可谓是突飞猛进,国民经济总值和人均值都节节高升,中国的发展进入到了日新月异的阶段。特别是加入WTO以后,国家的发展更加迅速。全国各地都响应党的号召,投入了大笔的资金用来建设城市,用来发展文化教育事业,全国上下是一片热火朝天的景象。 伴随着国家经济和文化的双发展,与之而来的问题是健全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特别是群众的监督职能必须提高到必要的水平。这样一来,国家才不会出现蛀虫,国家的建设才能在公平、公正、公开的环境下开展,才能让全国的人民信服,获得全国劳动人民的拥护和支持。 目前,南京为了迎接城市运动会,正在开展轰轰烈烈的城市面貌大改样。我们的建邺区也正赶上了这一趟发展的高速列车,力求借此机会打造出南京的“浦东”,让河西成为南京一条新的风光带。奥体中心的建设、多处市民广场的建设、各种楼盘的耸立、各条主要街道的翻新,以及区政府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这一切的变化都让我们河西新区的人民感到振奋,感到欢欣鼓舞。 但是,在改革之中,作为一名普通的老百姓,我也有自己的一些想法:职能部门学习三个代表,学习人民的好支书李元龙,大搞精神文明的建设,那么,是不是政府的所有的举措都深得老百姓的支持了呢?是不是所有的职能部门或掌权人都不带一点“灰色”的色彩呢?我想这也是全河西新区的老百姓都非常关心的一个问题。 早在1987年的时候,国家党内部官僚主义横行,中国共产党就提出“要把反官僚主义的斗争深入开展下去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切实加强和完善群众监督制度,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已经认识到了群众监督的重要性。 在1987年8月11日,《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这篇文章中有这样一段话:“人们不禁要问,难道官僚主义非要到东窗事发、酿成重大事故,才能被发现?否。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他们对这些机关、这些干部的一举一动都看得很清楚,也早有意见,但他们无法对这些机关、这些干部进行有效的监督,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官僚主义日趋恶化。在不少地方和单位,一些领导干部的权力大得很哩。”当时是这样,现在又如何呢?举个小例子来说,电视上经常提到市容打人的事情,是确有其事?还是言过其实?再比如说,被市容没收的那些小商贩的东西最后都到哪里去了?还有,我们经常发动捐款,那捐出的款项最后落实到谁的手中去了?真的收到了吗?如果群众的心中还存在这些问题,那么政府的工作就没有能够取得人民的完全信任,这是政府工作没有积极地邀请群众监督的原因,使政府的一些举动变得模糊不清,透明度不够。 现今,河西大开发,廉政勤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充分发挥公民监督作用,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对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公民监督是群众路线在廉政勤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具体运用。公民是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的主体。引导、支持公民参与反腐倡廉,就是调动公民发展经济和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 2. 公民监督是遏制和预防腐败现象蔓延的有效措施。近几年来,国家整治了不少例腐败的案例,取得了巨大的成效,其中的原因之一就是发挥了群众监督在反腐斗争中的积极作用。并且,很多的腐败案例的信息获取也都来自于最地层劳动人民的举报和指证。 3. 加强公民监督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客观要求。。《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根据这一条例,群众就有监督的权利。公民监督是群众反映意见的直接途径,是国家机关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更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客观要求。 不过,虽然党历来强调党的干部必须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但在相当长的时期里,在许多的方面,所谓的“群众监督”只不过是纸上谈兵,徒具虚名,并没有发挥实效。这里面的原因有很多,也很复杂,但是综上所述,不能够真正地发挥群众监督的实效,政府机关不能够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下做事,是有很多的弊端的。 那么,到底该如何实现公民监督呢? 第一,健全法律法规,保障行使监督权利的公民的人身安全,让市民敢于去监督。公民监督之所以不能够实现,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公民的一种畏惧心理。从古就有这么一句话叫做“民不与官斗”,很多人是因为害怕监督举报后会产生对自己极为不利的影响,而放弃了自己行使监督的权利。因此,要想公民监督能够顺利开展,就必须健全法律法规,保障这些参与监督的公民的安全。 第二,加强思想文明建设,让普通市民树立自己的“主人”角色,让市民认识到自己应该去监督。自家的事,每个人都很热心、很负责;公家的事,能偷个小懒就偷个小懒。而且,千万不要“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很多市民都抱有这样的心态,没有把自己当作是这个国家、这个城市的主人,那又何谈“监督”呢?因此媒体应该利用自己的优势,加大公民的思想文明建设,帮助普通公民树立“自己就是这个城市、这个区县的主人”的思想,提高市民参与政府工作的积极性。 第三,从领导层做起,广纳民意,让市民乐意去监督。有很多时候,许多热心的市民针对政府提出的某项决定,提出自己的看法,阐述其中的不足,但领导层却不能够弯下腰来,走进群众,不能够采纳市民的意见。久而久之,公民的热情就被消耗光了,就不愿意再积极地投身到其中去了。所以,政府可以适当地制定一些开放日,让普通市民进入政府机关参观公务员工作,及时提出自己的意见;同时,政府也能够听听市民们的意见。 最后,在国家制定出政策、方针、法律,以此来保障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利的同时,也应该加大方法教育,让全国大众能够深刻认识到自己能行使权利、该行使权利,要如何去行使自己的监督权利。只有这样,才能得到真正的高速发展。 我们的河西新区,也应该在这一方面积极进取,争取取得更大的发展。【实现公民监督的途径】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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