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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经纪跳槽到对手公司 被索赔55万元
去年10月,广州地产中介信之安几位员工集体辞职,加入同一地段的另一所中介———泽×地产中介服务部,这一跳槽引起了一场反不正当竞争的官司,信之安把上述辞职的员工以及泽×地产中介一并告上广州中院,理由是侵犯了信之安的商业秘密。
入职中介承诺保守商业秘密
信之安的法人代表王露小姐说,2003年10月开始,吴×榕、陈×丽、施×玲、潘×荣4人先后到信之安的增槎分店工作,任地产经纪。地产中介以介绍房屋的租赁和买卖为主要业务,客户资料、物业信息便成了核心资源,信之安增槎分店制定了严格的保密制度:新入职的员工,需要签署一份《入职承诺书》,并且还要提供保密担保。王露小姐说,吴×榕等4人进入增槎分店时,都承诺过“不以出售等任何形式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一个月内三位员工辞职
王露认为,因为工作关系,上述4人天天使用客户资料带客户看楼,电话联系业主,签署买卖、租赁合同,因此对公司拥有的客户名单、联系方式等都烂熟于心,他们掌握了公司的商业秘密。
2004年10月,吴×榕、施×玲、潘×荣三人都因为“个人原因”先后辞职,加上早在6月份就已辞职的陈×丽,信之安增槎分店一时人手紧缺。“没想到,不到一个月,他们都在路对面新开的一家地产中介上班了!”
王露对记者说,她公司所使用的中介服务合同、确认书等都有著作权,也属于商业秘密。这些资料和客户资料一旦落入竞争对手手里,将给公司造成很大损失。因此,王露认为,他们可以辞职,但不能到竞争对手那里上班。
王露先后委托了两位律师以租房名义到泽×地产暗访取证。陈×丽以泽×地产经纪的身份带律师先后看了3套房子。据王露核实,这些房子都在信之安公司有放盘记录,且其中有一套房子的业主声言只在信之安放盘!
日前,记者也以“租客”的名义到泽×地产了解情况,施×玲带着记者看了两套房屋,看楼前签的《看楼书》与信之安的《看楼书》一对照,内容一模一样,只是版式略微不同而已。王露说,这显然是泽×地产剽窃了他们公司的资料。
告辞职员工及对手索赔55万元
日前,信之安一纸诉状把吴×榕、陈×丽、施×玲、潘×荣四位辞职员工,以及泽×地产告上法院,索赔经济损失费、名誉损失费等高达55万元,并请求法院判决泽×地产停止一切违法经营活动;还要求他们在《广州日报》等报纸上登报道歉。据悉,广州市中院已受理此案。
昨天,记者找到吴×榕。她承认在信之安从事过地产经纪工作,但表示对具体案情暂时不愿意接受采访。业内人士认为,员工辞职引发的事件敲响了地产行业的警钟。
广州日报·柯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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