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克·德里达与法律:一次访谈
著名哲学家和解构主义者雅克·德里达是巴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école des Hautes études en Sciences Socials in Paris)教授。在过去10年间,他是卡多佐法学院的常客。卡多佐法 学院授予他“卡多佐杰出学人”的头衔,以这个身份,他不时在这里举办讲座。这些讲座成为卡多佐法学院与新学院大学(New School University)联合主持的“法律与人文主义”系列讲座的重要组成部分。趁德里达教授于1998年10月再次光临纽约之机,本院悉尼·L·罗宾斯人权讲座教授迈克尔·罗森菲尔德访问了他。本访谈涉及德里达与法律之间的关系以及他关于当代国际政治事件的省思。
罗森菲尔德:德里达教授,非常感谢您同意我代表《卡多佐生涯》对您进行这次访谈。
我注意到您同卡多佐法学院之间的关系已经保持了10年之久。您的第一次光临是在我们举办“解构与正义之可能性”学术会议的时候,那次会议是我们主办的最伟大的会议之一。您当时所提交的论文-“法律的力量”-后来发表在《卡多佐法律评论》上。
我想了解您同法律之间的关系。您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有兴趣把法律作为一个课题来探究的?
德里达:我对法学的兴趣由来已久,虽然在严格意义上我从未研习过法律。首先引发我兴趣的是与文学创作相关的法律问题-与“作者”这一名称相关的法律约束和版权等等。很久以前,我在耶鲁大学开设了一次关于版权(主要是作者权利)及其历史的讨论课。当然,这两个话题具有表面上的相似性。那时,我专门研究了法国和英国的版权史。我尤其感兴趣于17世纪时国王、图书馆员与版权享有者之间的关系以及法国大革命给这种关系带来的变化。
同时,我也感兴趣于文学创作与法律的司法创制过程之间的相似性。当解构理论受到一系列伦理和法律问题的冲击时,我感到有必要对这些问题作出回应,这正是我在“正义之可能性”研讨会上所作的事情。那次会议对我来说是一次值得回忆的绝佳机会,使我得以向法学家们介绍我关于建构法律与建构正义理念之间关系的思考 .
罗森菲尔德:我觉得,同其他法学院相比,卡多佐法学院的独特性在于它拥有许多致力于交叉学科研究的教授。我们的许多教授在法学之外还受过哲学、文学和政治理论的专门训练。我的许多同事很久以来一直关注解构理论,试图了解它在何种程度上可以帮助我们进行法律分析和从事法律理论研究。因此,你的到来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机会。
德里达:卡多佐法学院的盛情对我来说是值得珍视的。在过去10年间,我在这里参加的研讨(我们迄今只提到其中的一次)拉近了我与法学界同仁之间的距离。我刚刚意识到,这些研讨都涉及到“责任”这一一般性问题。我们关于秘密、证据和好客精神的研讨,以及今天关于宽恕的讨论,都关涉到个人对他人的责任。
罗森菲尔德:可不可以这样说:您对关于法律和正义的实践性问题的兴趣来源于你的结构理论?据我观察,在过去15或20年间,哲学家们对法律、司法问题和法律正义问题的兴趣呈现出与日俱增的趋势。您是否同意这一 点?如果同意,您如何理解这种兴趣的性质?
德里达:我记得我第一次正式谈及法律问题是在一次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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