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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农民工讨薪看我国的法治
“在这大半年里,我们先后找过多家单位和政府部门,但都没得到明确的答复,至今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要到工资。我们大都是家住四川的农民工,有的为讨要这笔工资已往返西安、四川多次,加之学校即将开学,夏种也不能耽误,孩子的学费、农药化肥再加上种子,这笔钱,我们真不知道从哪里来?为维护社会稳定,避免不安定因素的发生,我们真诚地希望借助媒体的力量,为我们‘清欠’这笔被拖欠的血汗钱……”这是新华网8月3日报道的在西安市高新区举行的“农民工讨薪维权新闻发布会”上的一段发言辞。
这让我想起不久前乘坐火车时,与同车的几个在上海某建筑工地上打工的四川农民之间的一次谈话。大概因为讨薪本身是件让人上火又确实有点刺激的事,那几个那农民工在车上经常谈到的话题就是讨薪。每当没能及时拿到工钱时,一起做工的农民工们就会集体去找发包单位。最通常的做法是先把发包单位的负责人办公室团团围住,再让几个人坐到办公室里要钱,对方不给,他们就不走。往往还会用堵门的方式限制对方负责人或其他办事人员的人身自由,不给钱就不让离开。我问他们,你们不怕警察吗?他们说,警察来了也是那样,工钱是血汗钱,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他们还告诉我,有一次承建方的一个项目经理在大家起哄讨薪的时候,因受惊吓突发心脏病死亡。我说你们为什么不采取其他办法呢,比如向法院起诉。他们说找法院麻烦,时间长,还不知道能不能拿到钱,这种办法更管用。我再问他们有没有拿不到钱的情况,他们告诉我,遇上那些很“厉害”的老板,就有可能拿不到钱。有时候对方可能确实是没钱,那也就拿不到钱。我问他们那种讨薪方式是不是很普遍,他们说是的,只有不奏效时才想其他办法。
从这两件事可以发现一个在理论研究者眼中比较奇怪的现象:在农民工讨薪的过程中,从有暴力隐患的自我救济到寻求政府帮助再到寻求媒体帮助,农民讨薪的手段可谓多种多样,但却始终没有人去寻求司法救济。同时,尽管农民工对讨薪之事非常重视,但其手段还保持在一定的限度以内。这个限度不是以现行的制定法来衡量,而是以实践中的法律来衡量。这一限度即是:讨薪行为不会招致惩罚性后果。这意味着什么呢?
我想起码有两点。其一,把由运行中的包括道德在内的社会规则所形成的现有秩序为标准,农民工的讨薪行为依然在现行秩序框架之内。也就是说,讨薪的农民工仍然希望当良民,在现有的社会秩序中,他们依然可以看到希望。其二,在当前中国的社会规范体系中,法律还很弱势。就农民工讨薪事件而言,无论是讨薪者的意识,还是讨薪的现实,法律未能成纠纷解决的有力手段。农民工对政府的期望要远高于对法院的期望。再往下推衍,那就是当前的中国社会离真正意义上的法治社会还很遥远。
新华网的报道还提到了青年农民工安少华的话:“……流血流汗挣来的钱一定得要回来,如实在要不到,我们大家商量,准备把老板的‘别克’卖了抵工钱。”这句话实际上反映了农民工群体的一个基本公平观念——血汗钱一定要拿回来。而为了实现这种公平,他们想了很多办法,但一直没有走向法律。他们下一步的打算——卖老板的车——其中仍然没有法律,却依稀可以看到些暴力的影子。我在想,如果事情依然得不到解决,再下一步可能会是什么呢?到那时,政府又将如何面对呢?
所幸的是,当前的农民即使讨不到工钱,虽然压力大,但起码还可以解决温饱问题,还不至于走向绝望。因此,他们的方式基本上还在现行秩序的限度以内。但如果什么时候出现了温饱危机,他们又将如何面对呢?会不会有越来越多的人走向绝望呢?因为那时的他们很可能是真正的无产者!另外也不得不考虑的问题是,即使这些农民永无温饱之忧,但随着贫富差距的持续拉大,连血汗的工钱都讨不到的他们在巨大反差面前会有什么样的感受呢?这种严重的不公平体验伴之以激烈的不满情绪,接下来会是什么呢?显然这两种可能都是可怕的,因为必定会有人开始铤而走险甚至报复社会。现在我们许多人的态度是同情他们,如果真到了那个时候,同情在更大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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