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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建设的融资渠道思考论文
摘要:水利行业是十分典型的资金密集型行业,充足的资金支持对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极为重要,作为水利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财政资金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近年来国家逐年加大对水利建设的投资力度,起到了良好的效果,但随着我国经济增速的放缓,水利行业的资金供应面临严峻考验,融资难度加大。文章从如何解决融资瓶颈入手,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水利融资体制,讨论水利行业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对水利行业长期健康稳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水利;融资;渠道
1水利行业的几种融资方式
1.1财政资金
水利工程建设周期长,资金需求大,同时又以公益性为主,这就决定了政府的财政资金投入是水利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据统计,2014年河南省下达水利建设投资计划148.10亿元,其中中央投资89.30亿元,省投资33.10亿元,市县级投资17.40亿元,重点领域为农村饮水安全、大中型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重大水利工程、中小河流治理等工程。财政资金的投入从根本上保证了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有效落实,对增强水利保障支撑能力,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保障国家经济发展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1.2银行贷款
银行贷款包括国家政策性银行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主要是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农发行)和中国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水利的信贷支持,由于政府部门相关的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对接有效程度不够,审批程序复杂等原因,使得农发行对水利建设的信贷支持受到很大程度的限制,另一方面由于水利基建工程项目建设周期长且缺乏相应的抵押物,流动性低下,导致商业银行不愿向水利建设项目放贷,因而银行贷款的额度和期限都难以满足建设实际需求。
1.3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指政府与企业之间,基于某一项目而形成的相互合作的关系,合作双方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PPP模式适用于基础设施建设、自然资源开发、公共服务提供等方面,其常见的形式包括:建设—运营—转移(BOT)模式、建设—转让—经营(BTO)模式、建设—移交(BT)模式等。一些大型的准公益性水利工程兼具防洪、排涝等公益性功能和发电、供水、灌溉等经营性功能,可以通过这种特许经营方式筹集资金,以弥补财政资金的供给不足。
2我国水利行业融资存在的问题
2.1融资渠道单一且过度偏重于政府投资
单一的融资渠道影响着水利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目前我国水利行业的融资渠道主要是政府的财政资金,现阶段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有所放缓,财政资金对水利投入的增长幅度和增量的绝对值都有所下降,这就需要政府在对水利继续加大投入的同时,通过市场化的方式积极拓宽水利融资渠道。
2.2社会资本参与水利项目建设的积极性不高
社会资本投入向来是财政资金投入不足时的有益补充,自2014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连续8次降准或定向降准,6次降息,大大缓解了市场资金压力,有效促进货币信贷规模增长、流动性增加,尽管被释放的资金在努力寻找好的投资项目,但由于水利项目建设期长、回报周期长,盈利性也没有特别突出的优势,因此,社会资本进入这一领域的意愿不强。
2.3水利类企业上市融资比较困难
上市融资已经逐渐成为一些大型水利企业的融资渠道,通过上市融资不仅可以化解财务风险,而且可以降低融资成本。但企业上市需要经过商务部、发改委、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机构的审批,所有条件均需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及法律规定,对拟上市企业审查严格、要求较高、等待时间长、大致需要6-9个月,绝大多数水利企业受自身资产规模、盈利能力、企业信用等因素的局限,可能通不过上市资格审查,因此真正有能力利用直接融资方式的水利企业少之又少。
3新形势下水利行业的融资对策
3.1充分运用政策性银行的信贷资金
充分利用政策性银行对水利的各项信贷支持政策。农发行作为我国唯一的农业政策性银行,2013年和水利部联合下发了《水利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加强对水利建设政策性金融支持的意见》,要求把政策性银行支持水利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长期任务,在水利建设中用好用足政策性信贷资金,加快水利建设步伐。水利建设部门应积极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在江河治理、抗旱应急水源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农田水利设施、水土保持、高效节水灌溉、水生态文明等国家重点扶持水利工程建设中积极申请使用过桥贷款、抵押补充贷款,农发行也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对以财政投入为主的水利建设项目,实行垫付贷款,以适应地方财政分期投入而项目启动资金现期缺口巨大的特性,同时农发行可以积极创新金融服务方式,依托专业融资网站,通过在网上发布水利政策信息,宣传介绍水利项目,推动网上融资、网下签约,积极运用互联网+的形式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提升融资对接效率。
3.2大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
自2013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开始,以发改委、财政部为代表的国家各部委、各级地方政府都把促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发展作为重点工作,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PPP模式在我国迎来快速发展期。PPP模式的推广,不仅有利拓宽资金渠道、激活市场活力、促进转型升级,更是促进社会资源高效整合的有效方式。在我国水利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引入PPP模式,同样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通过有资质的水利项目建设方作为贷款主体,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支持水利建设。截至2016年2月,河南省通过PPP项目库向社会公开推出项目690个,总投资7895.53亿元,其中水利类项目143个,项目总投资1046亿元,数量和总投资额分别占总数的20.00%和13.25%,尽管政府推广PPP模式的热情很高,但截至2月底,已签约水利类PPP项目只有4个,总投资34.40亿元,数量和金额分别占水利类项目总数的2.80%和3.29%,签约率如此之低的原因主要有:准入门槛高、回报机制待完善、PPP项目设计合理性以及政府与社会资本间项目信息不对称,因此政府部门应该做好水利PPP项目推介,项目库建设等工作,提供含金量高的的PPP项目,同时在项目落地、合同履行、社会资本参与、项目收益分配机制、社会资本在合作中的话语权、退出机制等制定完善PPP项目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吸引民间资本积极参与PPP模式。
3.3水利企业IPO上市
据统计,目前在中国沪深两市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具有水利概念的企业仅有30多家,占沪深两市近3000家上市公司的比例不到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可快速筹集大笔现金,而公开上市的企业也会获得更多融资途径。上市企业在发行债务时通常可获得较优惠的利率,并且可以增发股票。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创造便利条件,支持更多符合法定条件的优质水利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支持已上市水利企业通过公开增发、定向增发、发行上市公司债等方式再融资,适当增加企业债券发行规模,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和企业适度发行风险投资基金,信托投资基金等多种融资方式。
4结语
面对水利建设新形势,解决水利建设资金缺口,需要在政府持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的同时,积极研究探索水利融资新机制和新模式,从而加快水利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水利支撑。
参考文献
[1]满莉.构建多元化水利投融资制度的思考[J].改革与开放,2008,12.
[2]朱陈松.多元化水利融资体制研究[J].中国水利,2010,10.
[3]张辰硕.我国水利投融资现状分析[J].水利经济,2014,31.
[4]毛燕玲.PPP融资模式在农村水电开发中的应用研究[J].中国农村水利水电,20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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