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区域现代化与生态建设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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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区域现代化与生态建设论文

  进入二十一世纪,长三角地区在经济得到快速发展的基础上,率先推进了基本现代化的进程。根据目前的理解,基本现代化应该包括经济现代化、社会现代化、文化现代化与政治现代化,除此以外,还应该积极推进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因此,近年来长三角地区各省市在积极做好本地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同时,不断探索与建立区域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合作机制,力求在更大范围内解决好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建设的协调发展问题。

长三角区域现代化与生态建设论文

  改革开放30多年来,长三角经济增长取得了显著成就,成为我国“综合实力最强”的区域,以全国2%的面积、1/10的人口,创造全国1/5以上的GDP、1/4以上的财税收入、1/3以上的进出口和1/3以上的外资。在我国科学发展新的历史背景下,在我国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市化推进的关键历史阶段,国际经济竞争日趋激烈,国际形势的不可预见性进一步加深,如何推进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如何提升我国在国际上的竞争力?都更加需要长三角这一具有重要战略优势和战略地位的地区,进一步发挥对全国的龙头作用和示范带动作用,在科学发展与和谐发展上,继续走在全国前列,率先推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率先推进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率先推进政府管理方式的转变,率先进行区域一体化的探索,进一步加强与国际的对接,以新的区域整体的形象,继续领跑全国,影响世界,参与国际竞争。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正是要赋予长三角在新时期的新的发展机遇,同时也赋予其更高的历史责任,即长三角要发挥我国经济发展的主引擎作用,成为今后我国现代化的领航区、区域一体化的先导区。

  正处于产业升级和转型的关键时期的长三角,同时要在新的历史时期承担起更加艰巨的历史责任,因此,必须具有足够的动力加以推进,需要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良好的生态环境是长三角地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先决条件。而长三角区域的所具有的生态特征来看,长三角必须通过一体化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

  一、长三角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严峻形势

  2009年10月31日,在上海复旦大学召开的“生态文明与长三角城市发展论坛”上,新公布的《2007-2008年长三角城市生态文明建设进程评价报告》显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镇长三角区域的能源、环境、气候变化等生态文明问题日益突出,长三角正处在生态文明失衡的征兆之中。数据同时表明,长三角16城市的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森林覆盖率、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城镇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率、城镇集中式饮水水源水质达标率等多项环境指标表现都积极向好,达到较高水平。但值得关注的是,水环境功能区质量达标率、噪声环境功能区质量达标率、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等环境指标,长三角城市几乎无一达标。

  在向成为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目标迈进的过程中,长三角生态问题日益严峻。根据研究部门监测,2008年长三角生态文明目标综合实现程度平均实现度只有71.9%。

  长三角生态文明面临的挑战可以通过长三角生态基本特征来反映。从自然承载特征来看,长三角地跨黄海、东海之滨,地势低平,是全国地势最低的区域之一。北部淮河、沂沭二大水系经江苏入海,中部长江横贯江苏上海,南部钱塘江等贯穿浙江。长三角位于这些流域的下游,汇集了上游省区客境来水。加之境内河湖众多,河网密布,主要河流和湖泊跨越省级行政区,导致上下游关系的水环境矛盾比较复杂,各种环境关系均在区域界面发生,跨行政区的环境冲突已经出现。此外,长三角占据临海、临湖、临江之利,环境容量较大,科学利用则有利,无序开发则为害。

  从经济承载特征来看,与全国整体发展水平比较,长三角是我国经济最发达的区域,是一个高度开放的经济体系。长三角与国际之间、与其他省市之间的人流、物流、能流数量庞大。

  全流域一次能源的自给率不足20%,主要靠从外省市输入和进口,随着经济的发展矛盾将更加突出,必然影响到区域生态环境。从社会经济条件分析,区域内呈现出东部与西部、以及内部南、中、北经济和社会发展梯度,从整个流域看,上海经济发展明显高于浙江、江苏两省;在江苏境内,苏南经济和社会事业发达,苏中次之,苏北落后,导致各区域生产和生活对生态系统的影响各不相同。因此,长三角存在地区差异大与经济总量大、要素流量大、环境污染压力大的双重矛盾。

  从城市承载特征来看,长三角城镇超过2500个,两省一市常住人口近1.5亿人,约占全国总人口13.21亿的11.0%。常住人口密度690人/平方公里,是全国平均密度的5倍,并且随着城市化的加速,人口密度还将呈加速之势。

  长三角地区流动人口达到0.39亿人,约占全国流动人口总量的26%。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加,给环境带来沉重的压力,形成严重的生态危机。

  从政府管理体制特征看,长三角是典型的政府主导型经济和有为型政府。作为政府主导、强力推动的经济,给环境带来的压力大。同时有为型政府在贯彻国家科学发展、建设生态文明进程中,推动的力度也大,有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这种政治特征呈现两个相悖的层面:一方面政府注重生态文明建设与污染治理,在微观层面,对企业的污染提出了制度性的约束,对生态文明建设具有积极意义;另一方面,在宏观社会层面,GDP的政绩考核与税收、财政在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统计与分享,政府又会降低对企业污染的硬性约束和惩治,对生态文明的建设起到负面的作用。

  在上述生态特征之下,加上长期粗放式的发展,长三角面临能源供给紧张、土地资源矛盾突出、生态环境恶化以及社会发展滞后等问题,生态文明问题日益突出,面临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首先,工业结构性污染突出。从区位、交通、资源、市场等各种综合条件看,长三角具有发展现代重化工及制造业的优越条件,加之以GDP和财政收入最大化导向的竞争机制,使得长三角地区不可避免地均将机械、电力、钢铁、造纸、化工等作为首选、优先发展的支柱产业,工业第一方略和城市化战略成为各个城市的优先发展战略,并且短时期内不会有很大改变。目前,长三角地区聚集了全国22%的制造业,在中国加工制造领域处于龙头地位,但长期高速的工业发展造成的也使得长三角地区的环境承载能力变得十分脆弱,使长三角成为中国新的生态环境脆弱带。而且这些重污染的企业和项目主要布局于城市四周,靠近江河湖泊、道路要塞,对城市生态环境,特别是对城市生活造成极大的威胁。

  近年来,长三角废水排放量总体上都在呈不断上升趋势。工业废水排放量从2002年的52.18亿吨上升到2010年的90.68亿吨。

  图1 2002-2010年长三角废水排放总量变化情况废气排放方面,2004年,长三角工业废气排放总量为38401亿标立方米,到2010年增加大65313亿标立方米。

  表1主要年份长三角工业废气排放情况单位:亿标立方米注:江苏2007年数据可能有误,但根据2008年和2009年统计年鉴,均为此数据。

  2010年,长三角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放量已超过15000万吨。

  图2 2005-2010年长三角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放量其次,生态环境与产业逆向演替。从经济发展流程来看,产业的演变是由发达地区向后发地区进行产业梯度转移,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经济发达地区会将所谓的夕阳产业向经济欠发达地区转移,如果处理不妥,也会产生污染的梯度转移。从长三角地区看,上海随着产业结构的升级换代,已经逐渐向高新技术、服务业等方向发展,原来的消耗资源型产业逐渐向江、浙地区转移,呈现由东向西扩散的趋势。但从地势上看,由于江苏高于上海,江苏许多河流都位于上海上游,其结果导致扩散污染的回归,呈现生态环境演变与产业演变的逆向演替,产生更大的经济与环境的矛盾。

  再次,高新技术产业产生的现代环境问题危害加剧。目前,随着IT产业、新材料、重化工、新医药及许多高新技术产业的快速发展,危险废物、核安全、有机毒物、电磁辐射和电子垃圾等已经成为新的环境危害。根据对沪宁高速、205国道等多条道路两旁的土壤及种植的作物进行采样分析,受污染较重的土壤中有害物质竟有近百种,除最常见的铅污染,还包括多环芳烃等有机污染物,这些物质有一定的生物积累性、毒性和致癌、致畸、致突变的“三致”作用。

  最后,污染的综合性和集中性并存。综合污染表现为工业、农业与生活的共同污染;传统产业污染与高科技污染;液态、固态、气态以及辐射的多种污染。集中污染表现在上述多种污染又主要集中于城市都市圈,如太湖流域使全国酸雨最重的地区,2008年的太湖蓝藻爆发是这一特征的典型表现。

  二、长三角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及其实践

  长三角地区的一体化进程由来已久。长三角区域合作始于1992年,上海、无锡、宁波、舟山、苏州、扬州、杭州、绍兴、南京、南通、常州、湖州、嘉兴和镇江14个城市发起成立了长三角经协(委)办主任联席会议,主要目标是开展经济合作。后于1997年、2003年分别吸纳泰州市、台州市,至此,成员数达到16个。

  这对于进一步巩固了长三角地区的经济合作,为协调长三角地区资源优化配置和发挥竞争优势产生了积极的作用。在产业结构的区域优化升级方面,促进了从过去的产业梯度转移演变为以产业链为特征的经济合作。经济领域的区域合作为环境合作奠定了沟通、协调基础。在2003年8月举行的经济协调会第四次市长峰会上,并协商讨论了8个领域的合作问题,其中包括,要联手实施环境保护国策,维护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长三角地区的环境合作机制正在逐步形成,江浙沪两省一市就构建区域环境和生态合作机制已经进行了积极地沟通和协作。2002年2月,在国家环保总局的支持和协助下,针对江浙边界水污染防治工作和江浙两省交界断面水质情况,嘉兴、苏州两市建立了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苏浙两省环保部门在污染联防、事故苗头控制和信息互通等方面一直保持着联系,2002年1月和2003年12月分别在两省交界的王江泾水域建立两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加强两省交界断面水质的监测工作,坚持每周一次的监测。

  2008年12月15日《长江三角洲地区环境保护合作协议(2009-2010年)》的签订,有利于长三角在提高区域环境准入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方面紧密合作,推进环境保护一体化进程,并提出两年内的六项重点任务:提高区域环境准入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创新区域环境经济政策、重点推进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区域大气污染控制、建立全区域环境监管与应急联动机制、完善区域环境信息共享与发布制度。

  国家层面对于长三角生态环境保护的一体化也极为重视。如在太湖流域,1984年就成立太湖流域管理局,2007年太湖蓝藻暴发后,国务院先后召开了太湖巢湖滇池污染防治座谈会和太湖水污染防治座谈会,2008年5月7日,国务院又批复了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太湖综合治理进入新的阶段。2008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又明确提出要加强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的共同建设、共同保护和共同治理。

  应该说,长三角生态文明正不断向一体化迈进,成效显著。但在合作的层次与效益上,在区域环境管理水平上,步伐还不够快、力度还不够大、范围还不够广,一体化的实践与话语之间差距较大。尤其是目前还主要注重环境的保护与治理方面,注重生态保护对能够取得的经济效益方面,注重当下的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的治理,还未上升到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

  三、推进长三角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的策略

  2009年10月,在“生态文明与长三角城市发展论坛”上发布的《长江三角洲生态文明共同行动宣言》指出,当前,长江三角洲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应该采取的共同行动是:凝聚共识,促进沟通,协调行动,勇担责任。长三角各城市政府、学界和企业界的领袖共同携起手来,立即采取行动,建立一个协力尽责的世界,在降低二氧化碳排放比、积极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方面,发挥率先垂范的带头作用,在解决生态文明问题上真正成为中国的一个主力。

  尽管在行政体制、法律框架方面存在差异,但应该有趋同的文化价值体系、资源节约的生产体系、环境友好的生活方式以及和谐的社会民生,这既是长三角生态化发展的开始,也是中国未来在资源约束下对可持续发展路径的探索。推进长三角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必须推进科学发展,重新确立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目的,进而重新确定长三角的产业结构,重新确定长三角整个区域的发展规划,进一步提升区域生态文明水平。今后,长三角要以共建绿色为着力点,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一体化,着力解决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和机制障碍,全面提升长三角地区必需的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一)确立科学发展的核心理念转变

  发展思路尽管呼声很高,但科学发展理念的确立有很大的难度。当前,长三角各地从政府、民间、企业都尚未形成完整的理念,在实践中更不可能得到有效的实施。在未来的发展目标上,长三角地区不仅要关注经济发展,而且要关注社会发展,关注资源节约和环境优好;不仅要考虑当前发展,而且要顾及长远发展。要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发展,不能走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的粗放型发展的老路。要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要促进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经济发展过程中,要不污染水资源、不破坏植被、不破坏景观、不造成水土流失,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加快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步伐。树立环境保护意识,做到在生态环境事前保护与事后建设上更加注重事前保护,在污染治理与污染预防上更加注重预防。

  (二)不断加深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大力发展包括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在内的绿色经济发展绿色经济,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内在动力,也是开发利用再生资源,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要途径。

  长三角地区经济要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必须在有限的资源存量和环境承载力条件下,通过新型经济建设,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大幅度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才能从根本上转变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实现从量的扩张到质的.提高的转变,促进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积极探索“资源—产品—再生资源—再生产品”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在生产和消费的过程中追求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最大化和废弃物最小(少)化,做到物尽其用。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倡导人们在生活、生产中,尽量减少“碳”排放,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创建清洁能源结构,通过减少碳排量,实现经济与环境双赢。

  (三)注重提高人口素质培育

  新时代的生态公民在生态环境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生态公民的主体作用是不容忽视的。现代文明社会包括生态文明的建设,必须有现代文明公民的支撑。从概念上讲,“生态公民”就是指能够将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作为其核心理念与基本目标,依法享有生态环境权利和承担生态环境义务,其中也表现为具有参与生态环境管理事务并担任公职资格的人。生态公民的养成是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要机制。

  当然,生态公民的养成不是一个自发的过程,只有通过整合教育资源,强化生态环境意识,奠定生态文化基础;完善法律政策,明确公民权利义务,提供生态法制保障;降低参与成本,健全生态评价体系,疏通生态参与渠道等诸多方面的支持,才能促进生态公民的养成和生态公民社会的形成。

  (四)协力共治

  在预防、治理、建设等方面推进生态环境一体化合作是地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是资源优化配置和发挥竞争优势的必然要求。经济发展带来的环境压力是长三角所有城市所面临的共同问题,共同的环境治理需要成为环境合作的驱动力。因此,(1)不断加强环保立法协调,长三角地区为了开展统一环境监管,需要从制度上实现环境保护地方立法的协调和统一,使长三角地区经济发展上能够获得可持续性发展。但显然,经济发展与行政壁垒之间的矛盾已经成为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障碍。目前长三角地区环境保护地方立法现状存在重复性立法现象、立法形式不协调、法规内容存在冲突等诸项问题。协调长三角地区环境保护地方立法的路径应为:建立长三角地区立法协调机制;整合长三角地区环境保护地方法规;推动地方环境保护执法合作与协调。(2)加强对话与合作。建立长期有效的区域环境合作对话机制,协调各地之间的环保战略。相邻区域政府根据本区域资源、环境特点确定经济发展战略,实现优势互补,促进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的调整,并在水污染防治项目、资金和技术方面展开全方位合作,实现污染联防、联合治污、信息共享、重大环境事件通报机制。完善区域环境监测网络,建立环境质量信息共享和交流机制,在深化空气环境质量信息交流的基础上,开展长三角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合作项目,为区域的污染防治综合决策提供依据。此外,应加大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技术、固废综合利用技术、排污许可证与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3)提升联合治理的深度。环境治理需要建立合纵联盟,循序渐进,逐步推进在现在的环境保护合作基础上逐步扩大范围、层层深入是长三角区域环境合作的基本路径。虽然对于长三角而言,开展区域环境合作不乏基础,但是如何在很多问题上有一盘棋的考虑,还需要各行政区域联合起来。应充分发挥两行政区域内环保部门现有资源,有计划地开展对跨行政区流域水体功能的研究,为跨行政区流域水环境的国家专门行政机构统一规划流域水资源、治理流域水污染提供思路和依据。不断深化和完善“污染联防机制”、“固体污染物越界转移管理机制”和“船舶污染联防机制”,使之早日取得应有成效。特别是对于可能出现的边界污染问题,应按“污染联防”等机制,将污染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4)建立事故应急机制。

  要建立污染事故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强化环境应急手段。省际、区际污染事故发生后,当地基层环保部门应立即将情况报告省级环保部门和国家环保总局,同时通报相关省市,以便各方尽快采取应急对策。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要加强对区域间污染纠纷的监督检查,督促责任方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污染影响。

  (五)不断探索和建立环境污染赔偿机制和流域经济补偿制度

  当前,长三角地区水网密布互通,跨界污染现象时有发生,重要的原因在于“公地悲剧”。因此,探索环境污染赔偿机制和流域经济补偿制度,将有助于解决这一问题。如上游排污给下游造成污染和损害,上游的政府和企业必须作出相应赔偿;与此相适应,如果上游水质好转,带来下游入水口水质的相应提升,下游必须从用水企业和个人的排污费中拿出一定比例,作为对上游关停污染企业带来的经济损失的补偿。此外,可以借鉴欧洲莱茵河的管理经验,在流域内建立跨省区、民间性质的河流保护委员会,由最下游的城市派出长任秘书长(因为最下游的水质是对全流域水质的“总结算”,一旦河流污染,其受害也往往最重);委员会主席轮流由沿流域各省市的主要领导担任;

  在委员会中设立观察员机制,把自来水、矿泉水公司和食品制造企业等“水敏感企业”都组织进来,使之成为水质污染的“报警员”。

  参考文献:

  1、长三角各产业投资的宏观经济效应分析

  2、浙江在长三角区域的发展分析

  3、2010年长三角地区经济发展综述

  4、长三角区域一体化背景下海洋经济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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