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造价编制中借用定额费率适用论文

时间:2021-06-15 15:47:35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建设工程造价编制中借用定额费率适用论文

  摘要:××隧道为国内江河沉管隧道,采用建安费下浮率报价方式招标,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的计价文件编制工程造价文件。本文以××隧道工程造价编制为实际案例,分析了借用不同行业定额时费率的取费标准,从工程造价的组成、计价规范及预算定额消耗量的编制方法进行分析,提出借用定额时只借用预算定额消耗量标准,编制规定、计价规范按主体工程规定执行的意见,为工程造价编制中借用预算定额时费率的取费方法提供参考。

建设工程造价编制中借用定额费率适用论文

  关键词:沉管隧道;工程造价;借用定额;费率适用

  正文:

  一、概述

  目前国内建设工程项目大部分都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投标方式,承包人中标后形成合同工程量清单及单价。由于沉管隧道工程的复杂性,新工艺、新材料纵多,计价体系涉及国家、地方及行业定额多种定额,在编制施工图预算过程中,合同约定的定额体系不能涵盖所有工序,难免会借用到其他行业(专业)的定额子目,这就出现了借用不同行业(专业)定额时费率的取费方式。××隧道项目采用建安费下浮方式招标,合同约定承包人根据施工图编制施工图预算,形成合同价款。本文从国家和地方的计价规定,工程造价的组成及预算定额消耗量编制的原则等方面进行分析,提出个人的意见,为工程造价编制中借用定额的费率取费方法提供参考。

  二、借用定额费率适用现状

  如前所述,由于××隧道工程的复杂性,合同约定确定工程造价的的计价文件涉及多专业、多行业、多级别、多阶段,涵盖了全国统一定额、地方定额、水利定额、沿海港口定额、航道疏浚定额。在适用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借用其他专业、其他行业定额子目的情况。这就涉及到借用非本专业定额子目时,其间接费的'各项取费标准如何适用的问题。根据笔者的工作实践,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有两种处理方法:一是只借用各种要素定额,即工料机消耗量标准,间接费各项费率仍按本项目所属行业的费用定额标准计取来计算费用。二是直接费和间接费均按所借用的定额体系标准来计算费用。实践中在借用定额子目部分编制的的金额不大的情况下使用第一种处理方法比较普遍。由于国内建设工程项目都是以工程量清单招标方式居多,承包人中标后形成了合同工程量清单单价,合同外项目涉及的借用定额子目对合同总价的影响不大,同时基本上都是在本行业不同专业的定额子目中借用,借用定额的取费差异问题并不突出。××隧道为建安费下浮方式招标,没有通常意义的合同工程量清单及单价,根据合同约定采用多行业的定额计价体系确定工程造价,跨行业借用定额子目较多,其费率计取标准的问题就有必要进行探讨。

  三、借用定额费率适用分析

  1、预算编制规定中费用构成的区别

  我们以××隧道围堰工程的长管袋充填砂项目为例。根据合同约定,围堰工程造价采用××省水力水电建筑工程概算定额编制,相应的定额没有可选用的子目,借用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参考定额。××省水力水电建筑工程单价组成为:(1)直接费(①定额基本直接费+②其他直接费(冬雨季及夜间施工增加费0.8%+夜间施工增加费0.5%+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0.3%+其他1.0%)+③现场经费7%)+(2)间接费6%+(3)利润7%+(4)价差+(5)税金3.48%=建筑工程单价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单价组成为:(1)直接费(①基本直接费+②其他直接费(临时设施费1.253%+冬雨季及夜间施工增加费0.670%+材料二次搬运费0.318%+施工辅助费1.004%+施工队伍进退场费2.784%+沿海工程拖船费1.133%))+(2)企业管理费7%+(3)财务费用6%+(4)利润7%+(5)价差+(6)税金3.48%=建筑工程单价从上面两个计算式中可以看出,取费均以定额工程费为基数,即定额工料机基价为基数,但其他直接费及间接费的组成项目及费率标准不完成相同。每个行业、专业的预算编制都是结合自身的特点来规定的,比如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的“外海工程拖船费”,在水利水电建筑工程中就没法适用,同时定额的基价也不一样。因此笔者认为在采用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概预算定额时借用其定额,就不宜全盘套用。如果费率的取费也全部借用的话,实际上是把围堰工程的长管袋充填砂项目从主体工程中脱离出来,改变其工程的类别。采用沿海港口水工建筑的定额及编制规定来编制工程造价,造价编制的基础不一样,这显然是不符合合同约定,也无法准确反映出真实价格水平。

  2、适用的计价规范不同

  如果借用的定额子目跨行业,就不仅涉及其他直接费及间接费的组成项目及费率标准不同,同时涉及适用的计价规范不同。如前所述的××隧道围堰工程的长管袋充填砂项目,借用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参考定额子目,就涉及到计价规范的不同。按合同约定,围堰工程适用现行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而借用的沿海港口定额适用的是水运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两个计价规范对工程造价的组成项目归类并不完成相同,工程量的计算规则也不一样。长管袋充填砂项目执行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借用沿海港口定额子目时,取费费率标准也全部借用,即单价组成按所借用定额的编制规定进行,按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而执行的计价规范是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价体系混乱,并且不匹配。

  3、预算定额中人工、材料及机械台班消耗量的分析

  预算定额的人工工日数主要是以劳动定额为基础确定的,劳动定额是以现场观察测定资料为基础计算。预算定额消耗量是在劳动定额的基础上考虑了如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等因素确定的;材料消耗量是按规范要求、设计图纸、换算、测定等方法考虑损耗量确定的;机械台班消耗量主要是在施工定额的基础上考虑机械幅度差确定的。由此可见,预算定额的消耗量标准不受预算的编制规定、计价规范的影响,不会因这些因素的改变而改变。有可能受行业、专业的工况不同有所影响,但在没有适用的定额前提下,借用其定额子目笔者认为可忽略其影响。

  四、结论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从定额借用的本义理解,在工程造价编制中出现借用定额的情况,不论是跨行业还是跨专业,应根据所借用定额的人工、材料、机械定额消耗量标准,按本行业、专业单价进行换算后,纳入本专业定额规定的工程定额取费标准、编制办法、计价规范计费。如此需借用定额的项目不会改变主体工程适用的概算预算编制规定及计价规范,仅借用其定额消耗量,从上面的分析中我们得知预算定额消耗量标准受不同行业不同专业的影响有限,同时规避了不同定额基价不一致的情况,更能体现定额借用的本质含义。以上仅为笔者个人观点,不具有代表性。有不正确和不同理解之处,请各位专家和同仁指正。

  参考文献:

  [1]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委会.建设工程计价(2014年修订).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14

  [2]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7

  [3]交通运输部发布.《水运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7

  [4]交通部发布.《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规定》.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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