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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电算化规范性建设探讨论文
1 会计电算化治理中存在的主要题目
(1)一些单位治理者及财会职员对会计电算化的熟悉不到位。一些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对实施会计电算化的重要意义缺乏足够的熟悉。没有熟悉到开展会计电算化是当今信息化时代的发展的趋势,是治理现代化的需要。会计电算化是会计工作进进信息化的基础,实质上也是生产方式的转变,是一种先进的生产力,是企业决策的重要依据,是会计技术和财务治理实现现代化的切进点。由于治理者对会计电算化的熟悉水平的局限,致使会计职员的法制观念淡漠,有法不依。新《会计法》对会计职员的行为规范作了较详尽的规定,但长期以来经济领域的法制不够健全和完善,由此造成会计职员法制观念淡薄,在工作中就造成对每一项经济业务的处理不够严谨,随意性大,再加上一些企事业单位的领导不懂《会计法》,为追求个人或小团体的利益,不惜一切代价,弄虚作假,逃避国家有关法规和纪律的监视,而会计职员又受单位负责人的聘任和治理,在工作中很难坚持原则和履行会计的监视职能。又由于一些财务负责人对会计电算化熟悉不清,对会计电算化治理很陌生,只习惯于手工记账的治理。尤其对会计电算化的保密性、安全性存在空缺,因而对会计电算化数据可靠性发生质疑,造成不会管、不敢管的混乱局面。
(2)会计电算化基础治理工作薄弱。会计电算化固然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会计职员的工作量,但同时也增加了操纵职员和系统维护职员等工作职员,带来了很多新的要求,提出了很多新的题目。由于受传统财务治理方式的影响,目前我国会计基础工作的治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会计职员非专业化现象普遍存在,会计工作仅停留在记账、算账、报账的浅层次上,难以做到公道、正当;二是财务基础治理薄弱,如财务制度不健全,不少单位没有严格的治理制度或有章不循,使得会计电算化系统不能正常健康运转。由于基础工作薄弱,建立在此基础上的会计电算化治理就出现一些题目,导致手工与计算机并行操纵时间过长,增加了会计职员的工作量。
(3)缺乏会计电算化专业人才。由于会计电算化涉及到会计和计算机两种专业知识,在岗的会计职员虽经过计算机等级培训,但与实际计算机治理与应用要求的水平还有较大差距。一是会计职员知识不全面。很多年龄较大的会计职员对会计业务比较熟悉,但对计算机知识了解有限,而年轻人则相反。要使得计算机知识和会计工作经验有机结合,还有待时日。二是计算机培训教材老化。计算机技术发展快,知识更新周期短,仅几年时间速度就进步了几十倍。软件操纵系统的变化也非常快。而现在教材所先容的知识陈旧,多是几年前的,实用性不强,经过这样培训并通过考试的会计职员实际操纵能力难以适应计算机新技术的发展。
2 会计电算化规范性建设的对策
(1)进步财会职员整体素质,建设一支会计、计算机和治理三者皆知的复合型人才队伍,是会计电算化规范性建设中首要的工作。要树立以财会职员为中心,进步财会职员整体素质的思想。经济全球化要求会计职员知识不断更新,要加大对会计职员继续教育的培训,使会计职员不断学习、更新会计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努力进步自身的综合素质,使会计职员成为熟悉政策、精通业务、懂法遵法的合格专业人才,会计、计算机和治理三者皆知的复合型人才。加大对“复合型”会计电算化人才的培养力度,特别是对会计电算化治理职员的培训工作要经常性进行,进行经验交流,使培训收到实效。只有普及型的速成人才培训,难以进步会计电算化的水平。应在吸纳高校会计电算化毕业新生的同时,选拔具有一定计算机知识的会计业务骨干到高校进修计算机专业。这样新老结合、高中低结合的会计电算化人才队伍就会形成,从而有效地推动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性建设。
(2)建立健全一整套会计电算化模式下的规章制度。在实行会计电算化过程中,只有建立健全一整套会计电算化模式下的规章制度,才能形成良好的内控环境。建立健全一整套会计电算化模式下的规章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不兼容权限分离原则。即对会计电算化权限严格控制,凡上机操纵职员必须经过授权,禁止原系统开发职员接触或操纵计算机,非计算机操纵职员不答应任意进进机房,系统应有拒尽错误操纵的功能。二是相互制约原则。加强对会计电算化系统数据输进、处理、输出的控制,明确治理职员、操纵职员、维护职员的职责范围。三是安全、保密原则。安全主要是对软硬件、文档的安全检查保障控制。保密主要是建立设备设施安全措施、档案保管安全控制、联机接触控制等;使用侦测装置、防伪措施和系统监控等;规定建立备份或副本的数目和时间,以及由谁建立和由谁负责保管,当系统被破坏需要恢复时,应先经有关领导同意,不答应轻率地进行系统恢复工作,以防止利用系统恢复时修改系统。四是内部防范原则。主要解决个人垄断现象以及对系统治理职员的监管控制题目。所有这些都是制定会计电算化规章制度必须加以考虑的题目
(3)规范会计信息系统运行机制。规范会计信息系统运行机制是会计电算化运行的保证。会计信息系统运行按内容划分为会计数据采集、会计数据处理和会计信息输出。一是数据采集治理规范性。数据采集是指将计算机加工处理的会计数据进行手工预备的过程。为确保系统提供会计信息的正确、可靠、道德、规范,必须做到以下几点:首先,所有凭证不论是手工编制的还是机制的都要有操纵职员、财务主管共同签章后才能进进有关账户。其次,录进的会计凭证除手工应有的信息如摘要、会计科目、金额、经手人、审核等外,还应包括科目代码等。为便于计算机的识别处理和进步运行速度,编制代码工作也是一项不容忽视的基础工作。编制代码时要留意它的惟一性、有效性和可扩展性,录进科目时是以代码的形式录进因此代码输错则输出的自然也是错误信息,所以要特别留意。再次,要对凭证分批记录张数及数目金额总数,防止已编凭证的丢失或插进未经授权的凭证或未经授权随意改动有关数据等题目。再次,建立工作日志,具体记录凭证编制日期、经手人、凭证传送的手续和时间。二是数据处理机制规范性。手工操纵可随时结账,计算机则是分批进行处理的,而且数据的存储是以二进制代码形式,数据记录具有不可见性,数据修改也不留痕迹,中间处理是不可见的“暗箱操纵”。所以首先要加强接触控制,杜尽未经授权职员进行越权操纵,严格密码权限治理。其次,应设置必要的稽核检查。再次,做好工作日志,以防止数据被非法篡改。三是会计信息输出治理规范性。输出是计算机系统数据处理的终极结果,如账簿、报表。为确保计算机输出及时、安全地送到有权使用者手中,可建立输出文件分送清单,设专人负责传送,设置工作日志等。由于会计电算化后会计信息是以各种数据文件形式记录在磁性介质中,这些是肉眼看不见的,很轻易被删除或由于误操纵等诸多原因而使文件丢失,因此,应制定备份制度,对数据文件进行日备份、月备份,并按财政部规定的档案治理办法由专人负责回档,做好防磁、防火、防潮、防尘工作,防止磁性介质损失,保证各种档案的安全与保密,保证档案得到公道、有效利用
(4)进一步完善会计电算化的配套法规,制定与会计电算化有关的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随着会计电算化的普及与财务软件功能的不断增加,应针对会计电算化工作出现的新题目,对现有的相关法规做进一步补充和完善,通过准则类法规对会计电算化做进一步约束,规范在会计电算化情况下的会计工作,细化对商品化软件的评审规定,杜尽软件的非法功能,使会计电算化工作走上规范化的道路
总之,应根据本单位自身的特点,制定适合本单位的会计电算化的治理制度,加强会计电算化加强规范性建设工作,以更好地为本单位猜测、决策和控制等工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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