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学毕业论文

时间:2021-11-18 09:53:47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审计学毕业论文

  大学生活将要谢下帷幕,我们毕业前都要通过最后的毕业论文,毕业论文是一种有准备的检验大学学习成果的形式,毕业论文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审计学毕业论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审计学毕业论文

  审计学毕业论文 篇1

  [论文摘要] 独立性是审计的灵魂,执业过程中审计师的超然独立是审计师获得社会公信的基础,也是企业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得以保障的前提之一。正是由于审计独立性的重要性,对独立性进行各种形式的干扰也就应运而生。从强调审计师独立性的重要性入手,从主客关方面强调审计师独立性的保障条件,希望能对审计实务具有一定意义的理论指导作用。

  [论文关键词] 审计独立性措施

  当前经济持续繁荣,许多公司的盈利大幅上升,股市火爆,越来越多的民众投资于股票市场。然而在此时,我们很容易忘记:投资者之所以将钱放入市场,是因为他们对市场的质量与完善具有起码的信任。这种信任不仅是市场的动力,也是市场的基础。要维持这份信任,强大、透明、可信的财务报告系统显得异常重要。而审计是保证财务报告真实可信的最后一道关卡。

  我们在关注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时,我们会注重公司每一次重大消息的披露。会思考在这些背后所反映的公司业绩和管理层的意图。而目前普遍存在的一种惯于用短期预测看问题的现象却未引起我们足够的关注。并且这种现象还在不断上升。注重短期结果所导致的后果是:大家都去挑战合理行为的边界时,打擦边球。目前,对很多审计师的评判是依据他做了多少非审计业务来,而不是依据他们是否能很好地进行审计。所有的这些都使得审计的独立性受到严峻的考验。

  一、独立性对审计的意义

  独立性就是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或其他鉴定业务, 应当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形式上的独立性,是指注册会计师与被审查企业或个人没有任何特殊的利益关系, 如不得拥有被审查企业股权或承担其高级职务, 不能是企业的主要借款人, 资产受托人或与管理当局有亲属关系等等。否则, 就会影响注册会计师公正的执行业务。实质上的独立性也称精神上的独立或事实上的独立, 是指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时, 应当不受个人或外界因素的约束、影响和干扰, 保持客观且无私的精神态度。因此, 注册会计师应在实质上和形式上没有任何被认为有影响独立、客观、公正的利益。而所有这一切无非是希望通过审计的独立来达到审计报告的可靠与真实,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从另一方面说,独立性是审计师的一种心理状态,它反映了公众的信任与信心。

  会计师能做到独立执业还不够,要使投资者对审计质量有信心,公众必须相信会计师是有独立性的。能够表明审计师是为股东的利益,而不是为管理层的利益而工作;表明审计师不能与所审计的公司有财务利益关联,它还表明审计师的工作与其客户的业务是分离的。这些就是60多年来建立了独立性的基本原则。

  二、审计业务的扩张威胁审计的独立性

  独立性是审计业的灵魂,是审计工作有价值的基础。而真实是投资者信心的生命线。现在,审计行业站在了历史的风口浪尖。近年来我们可以看到一些有关著名的大会计师事务所大规模重组的报道。其目的是用公司的咨询业务盈利,通过重新重视会计与审计,有可能促进公众利益。然而,这些咨询业务对审计的独立性产生了重大影响。

  审计行业,从它出现的那天起就在其商业抱负与对公众利益的承诺间存在冲突。他既要维护自身的独立性,又要保护自己的商业竞争力。由于全球化、经营形式的不断扩张,会计师事务所也不断转变,内在压力又使其向客户提供一系列审计以外的业务。事实表明,审计业务已不再是大会计师事务所的主业。在过去的这些年里,顾问与其他管理咨询业务以其超乎想象的速度占据了总业务的一半左右。所以今天的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以“多种类专业服务组织”的定位确认自己的国际形象,而不再是一般的会计师事务所了。他们除了提供传统的会计、审计、税务服务外,还拓展了公司财务、风险管理、评估、兼并收购分析、网络与数据库设计、资产管理等业务。

  当会计师事务所扩展业务时,咨询与其他服务会缩小审计师与管理层的距离。独立性至少在表面上看起来变得更加难以保证。当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客户的财务数字进行评估、履行内部审计功能、保管客户的账册时,独立性的原则便会受到损害。而当一些会计师事务所在处理公司的税收或其他项时,收费与工作结果有关时,审计的独立性便不复存在。

  毋庸置疑,业务的扩大是市场扩张的结果。但当这种业务影响到审计的独立性时便埋下了一种内在的冲突隐患。按独立审计准则,会计师事务所是独立于被审计单位,只对委托人负责的。但是一旦审计师涉足与审计毫不相关的多种服务项目,他们就必须为管理层服务。在这种双层角色中,本应捍卫数字真实性的审计师现在既要监管管理层,又要听命于管理层。这种两难的境地只能是顾此失彼。

  也许一些人认为形式是无所谓的,审计师应能提供任何一种服务,除非有事实证明一种业务或财务关系直接损害审计师的名誉。然而这种观点忽视了审计师职责的最重要的一个方面。审计师缺乏独立性常常表明存在“灰色地带”,而“灰色地带”没有清晰的答案,没有明显的是非界限。“站在客户的立场看问题”是确确实实存在的。

  三、维护审计独立性的措施

  作为会计师事务所,一直有着独特的特权,那就是让投资者相信:“我是站在你们一边的。”现在我们会怀疑会计师是否能维护这一特权。当今,企业的利润来源多样化,使商业关系在广度和深度上前所未有地复杂,我们应该有效地评价这种趋势对审计独立性的影响。一位大会计师事务所的负责人曾表示,暂停本公司的咨询业务是“明智之举”。承认审计的重要性,关心审计的独立性并采取具体举措,表现了会计师事务所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方面的立场和态度。那么在这种复杂的两难境地,怎么样才能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呢?笔者认为,增强社会审计独立性可采取以下措施:

  1.控制客户管理当局的权力。

  由于客户管理当局负责选择会计师事务所,决定注册会计师的选聘、付费、续聘和更换,许多国家已在国家立法和职业道德准则中作出严格的规定。在我国,证监会规定上市公司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大会作出决定,并在有关的报刊上予以披露,必要时说明更换原因,并在中国证监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这种权利可以防止管理当局任意更换审计人,在某种程度上提高了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2.增强注册会计师之间的职业团结。

  这主要体现在注册会计师前后任之间的联系上。后任注册会计师接受聘约之前应主动与前任注册会计师联系,这样不仅体现了职业上相互尊重,有助于树立同行之间和谐相处的良好职业形象,而且有助于了解与更换注册会计师相关的原因背景,从而决定是否接受聘约。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继任会计师事务所应向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和公司了解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国外的审计准则则规定:如前任审计人员系因为坚持原则而被解聘,则其他事务所不得受聘担任该客户的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我国现有的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中,并没有对前后任注册会计师之间的联系做出应有的行为规范,这方面似有所欠缺。通过规范前后任之间的联系,可以增强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

  3.改进会计师事务所结构,发展大型会计师事务所。

  大型会计师事务所资产雄厚,使其有更大的能力来抵制客户施予的经济压力。而且,大会计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的客户,故某个客户随意更换会计师造成的损失,很可能小于会计师事务所没有报告客户舞弊行为所导致的信誉损失和失去其它客户的收入损失,使事务所有可能保持其独立性。我国由于历史原因,会计师事务所现状是规模小、数量多。脱钩改制以后,组织关系和人事关系上的独立性得到加强。但应该看到,改制后,失去了挂靠单位的保护伞,在行业激烈竞争的压力下,从财务来源看,事务所的独立性很让人怀疑。所以,改制过程中应考虑到这个问题。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合并改组,扩大事务所规模,以减少影响其独立性的因素。

  4.审计业务和管理咨询业务应由不同的注册会计师承担。

  职业内部业务分开,审计业务和管理咨询业务应由不同的注册会计师承担。这种做法可以避免由于注册会计师实施与委托人的利益在某种程度上相一致的管理咨询业务而影响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西方国家,大中型会计事务所一般在其内部,将审计部门和咨询部门分开。在美国,则不允许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同时担任一家公司的财务报表审计和管理咨询业务。通过业务分离,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防止由于业务扩张而产生的对审计独立性影响。

  当一个公司在虚假的会计报表的掩盖下轰然倒塌时,“会计师都在哪儿”这样一句老调,曾在公司的大厅中,在股票市场的交易厅中大声回荡。只有当独立性受到侵害时,我们才真正认识到对于追求经济机会,独立性是多么地重要。

  参考文献

  [1]要敬辉,《影响审计独立性的因素分析》[J],经济论坛,2004(2)

  [2]张杰明,《审计独立性研究》[J],审计与经济研究,2000(1)

  [3]张琦,佘友华,何小红《审计独立性的制度选择》[J],辽宁经济,2004(7)

  [4]包苏昱,《审计独立性面临的挑战》[J],财会通讯(综合版),2005(12)

  [5]胡际莲,《对重构我国会计师行业诚信问题的几点思考》[J],中国科技信息,2005

  [6]程小琴,《非审计服务对审计独立性的影响》[J],市场经济研究,2002(5)

  [7]邓向华,《加强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独立性》[J],事业财会,2002(5)

  [8]杨洪,《论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的制度保障体系》[J]湖北社会科学2003(9)

  审计学毕业论文 篇2

  摘要:会计电算化是利用信息技术处理会计信息的方式,使得会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得到大大提高。与此同时为企业的会计管理环境迎来了极大的挑战,审计工作人员从传统的手工审计环境转变为信息技术的审计环境,对审计造成了重大的影响,因此本文主要针对这一社会现象探究会计电算化对审计的主要影响,并提出解决会计电算化对审计影响问题的具体对策。

  关键词:审计;会计电算化;对策;影响

  前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促进了会计电算化的发展,打破了传统的手工处理会计信息的局限,为会计工作带来了便利,在会计电算化发展的同时对审计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只有深入了解会计电算化对审计的影响做出相应的解决对策,才能够有效的推动审计的发展,提高审计的质量和效率。

  一、会计电算化对审计的主要影响

  1.影响审计内容

  会计电算化以其自身的风险和特点对审计的内容造成直接影响,决定了审查计算机处理和控制功能属于审计内容,所以会计电算化下的审计内容包含了内部控制与数据文件、系统设计与开发、电算化系统程序等方面的审计工作,审计工作人员在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开发和设计过程中也要参与其中,进行验收、检验、调试、审计等工作,及时发现电算化系统的安全、合规、合法等方面的问题,对电算化系统的审计线索的设置和可审性进行审查。会计电算化的广泛应用扩大了审计的内容[1]。

  2.影响审计技术

  在会计电算化信息系统下,传统的审计技术难以适应其发展和需求。传统的审计技术大多以手工审计为主,在新形势下难以实现审计的目的,在审计内容向内部控制与数据文件、系统设计与开发、电算化系统程序等方面延伸时,审计工作人员则需要改变传统的审计技术,结合计算机技术进行审计,通过计算机审计软件技术实现对多用户、网络、单机不同工作平台下的会计软件完成审计。

  3.影响审计人员

  会计电算化的广泛应用,改变了审计技术、审计内容、审计线索和内部控制,造成对不熟悉计算机技术以及相关软件技术的审计工作人员无法参与因审计技术、审计内容、审计线索和内部控制而进行审计,会计电算化的发展提高了对审计工作人员的要求,审计工作人员不仅需要掌握审计和会计相关的理论知识和技能,还需要掌握计算机软件技术和会计电算化相关的知识,会计电算化对审计人员的影响非常重大[2]。

  二、解决会计电算化对审计影响问题的具体对策

  1.实行计算机审计

  会计电算化系统中的会计信息存在方式通常有两种形式,第一种存在方式是存储在磁性介质上,会计电算化系统中的会计数据大部分是无法打印出来的,因此就智能存储在电算化系统中或磁性介质中。第二种存在方式是分类型的书面会计账薄资料,这类数据是可以通过会计电算化系统的打印功能将其打印出来。在会计电算化系统应用过程中,不但改变了会计信息数据的处理、输入、输出等工作,还改变了手工审计条件下的审计线索,要求审计人员在工作中充分发挥计算机的功能,对电算化系统的内部进行严格的审核,对其风险做到有效的控制。另外在审计表、账、证过程中,由于会计电算化系统自身的局限性,造成信息的失真风险性比较大,因此在审计时需要工作人员对被审单位的系统程序进行模拟数据测试或实际数据测试,并将正确的结果与测试的结果进行认真的核对,对被审单位的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可靠性进行检验,另外还要验证各项公式的设置的正确性[3]。

  2.创新审计技术和方法

  由于手工审计与计算机审计的方式存在很大差异,在审计的发展中产生了大量具有特色的审计工具和审计技术,而且计算机技术下的审计对处理过程和业务事项的证据收集比较重视,例如通过模拟数据测试,对符合性测试的证据进行收集。因此,在会计电算化系统下进行审计要不断创新审计技术,设计符合会计信息处理趋势的审计技术。例如,系统开发和维护的评价技术、数据文件审计技术、审计管理计算机技术等,提高会计电算化系统下的审计效率。另外在会计电算化广泛应用之后,传统的手工审计方法难以实现审计目的,同时也增加了审计人员所要承担的审计风险,因此,创新审计技术成为目前审计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在会计电算化改变审计数据和审计线索时,审计的范围也随之发生改变,因此原有的审计方法就显得过于单一,在审计中除了对系统打印出的数据信息、输入的原始数据进行审计之外,还需要检查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安全保密性、真实性、可靠性。因此,需要不断创新审计技术和方法,提高审计的质量和效率[4]。

  3.加强审计工作人员的培训

  会计电算化对审计工作人员造成了重大影响,因此传统的审计人员难以适应会计电算化背景下的审计,需要相关部门加强对审计工作人员的技能和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审计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计算机掌握能力,大力培养审计复合型人才,使审计人员的工作能力能够适应审计的发展需求。首先培训审计人员的计算机应用知识,对现有的计算机知识进行更新和扩展,强化审计人员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实现审计人员获取审计证据且通过数据库等会计电算化信息处理系统的操作的方式的审计目的。其次对审计工作人员进行合理的小组分配,对计算机专家和审计专家的有机配合进行充分全面的考虑,加强审计人员之间的沟通,提高审计效率。最后在财经教育中重视计算机知识的教育,开设会计电算化、计算机程序设计、计算机基础、计算机辅助设计等课程,培养优秀的审计人才,为审计工作提供人才队伍保障。

  三、结论

  综上所述,通过对会计电算化对审计的影响及对策的深入探究,从中可以了解到会计电算化不仅影响审计的内容和技术,还对审计工作人员产生影响,针对其影响的对象做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以此保障审计工作的持久发展,转变审计的方法,提高审计的工作效率。

  参考文献:

  [1]闫福晟.会计电算化对煤炭企业审计的影响及宏观对策探讨[J].财经界(学术版),2010,04:155-156.

  [2]徐桂兰.浅淡会计电算化对审计工作的影响及对策[J].福建农业,2012,04:1.

  [3]周向华.会计电算化信息系统对审计的影响及对策[J].现代物业(中旬刊),2012,07:17-19.

  [4]王波.会计电算化对审计工作的影响与对策[J].农业科研经济管理,2011,01:29-31+35.

  审计学毕业论文 篇3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实践与展望

  摘要:当前,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国有企业面临的竞争压力越来越大,为了应对不断增加的竞争压力,许多国有企业都在加强管理,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国有企业开展内部审计,对国有企业的健康稳步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本文着重探讨了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实践与发展经验。

  关键词: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实践;发展经验

  自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在国有企业转型中,内部审计就开始发挥着作用。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却没有跟上社会经济的发展步伐。如今,正面临着理论与实践的自我革新问题。内部审计不完善,已经成为制约国有企业发展的一个瓶颈。因此,国有企业有必要为内部审计创新创造条件,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管理,不断完善内部审计制度,总结发展经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一、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实践现状

  (一)审计结果缺乏可靠性,审计的重要性被忽视

  当前,我国许多的国有企业,都没有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内部审计的机构大多数是企业内部其他部门的附属机构,有时,为了工作需要,也会几个部门共同合作,通过互相协作的方式完成内部审计工作。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采用互相协作的方式,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会兼顾多方的利益,很难按照实际工作需求展开工作。这样,在审计数据整理上,就会造成诸多隐忧被隐瞒现象,导致内部审计结果缺乏可靠性,不能够真实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影响了企业的管理思路,内部审计的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重要性被忽视,也是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实践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之一。国有企业释放的财务信息,主要来源于社会的审计机构,许多国有企业领导层进行企业发展决策,都是以此为依据。在国有企业运作过程中,很少参照内部审计信息进行企业决策,只有某些特定的项目,才会偶尔参考内部审计信息。因此,在许多国有企业中,企业的内部审计基本上不具备现实意义,内部审计不能够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二)审计范围显得相对狭窄,开展内部审计阻碍重重

  国有企业的审计工作,主要审查企业财务方面的相关内容,虽然有时也会涉及一些其他方面的内容,但是,受管理权限局限性等因素的影响,审计范围显得相对狭窄,内部审计的作用很难获得有效的发挥。比如,企业的'风险管理审计,企业年终审计等,由于内部审计的功能受到较为严重的限制,导致审计结果具有一定片面性。另外,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内部审计的开展阻碍重重。由于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代表国家,主要审查企业部门经营管理状况,审计的目的,是发现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然后,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然而,内部审计工作,会影响到某些部门的利益,这样,就会导致内部审计与各个部门之间形成对立,在思想上排斥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加之许多国有企业领导对内部审计的重要性缺乏认识,导致开展内部审计阻碍重重。

  二、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发展经验

  (一)审计组织由董事会直接管辖,实现多部门之间有效沟通

  目前,我国一些较大型的国有企业,都已经成立了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审计组织管理权直接归属于最高层,由企业的最高层直接管辖内部审计部门。这一现象表明,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部门已经逐步得到应有的重视,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的职能将会因此而获得较大的提升。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的管理权得到了较大的变化,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也将会获得显著提升。管理权直接归属于最高层,为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了基础。如:我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审计组织就是由董事会直接管辖,该机构不仅负责内部审计的经费来源及人事管理,还负责内部审计制度的制定,如果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发现一些问题,管理层还必须负责监督解决。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模式的创新,有效地促进了内部审计工作的健康发展。在国有企业内部审计中,有时候会涉及到许多部门,此时,审计人员必须深入到多个部门之中,并与不同的部门人员进行互动、交流,与不同部门人员进行有效的交流沟通,更有利于重要数据的挖掘,为内部审计工作有效开展创造条件。我国的核工业集团审计机构,就已经实现了多部门之间有效沟通,在进行审查的过程中,能够积极的配合国家部门的工作,提升审计工作的效率。

  (二)打破审计场所的空间限制,借助审计机构提升审计效果

  在国有企业传统内部审计过程中,审计方式主要是抽取样本进行设计调查,这种审计方式,不仅审计效率低下,还影响到了审计效果。在新的时期里,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应用信息化技术是一个趋势。审计信息化不仅可以有效的扩大审计范围,还可以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打破审计场所的空间限制,提升审计信息的时效性,及时有效获取审计信息。国有企业内部审计,不仅可以与外部协作审计,在对内部进行审计的过程中,还可以借助审计机构提升审计效果。比如,中国铝业公司在审计工程的时候,就邀请了中介机构对工程项目进行审计,当然,各个工作环节必须按照公司的相关要求工作,审计的标准也要按照公司的内部标准执行。

  三、结语

  近些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管理意识的不断提高,一些大型国有企业在内部审计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显著效果,但是,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审计效果并不理想。为此,国有企业必须不断创新内部审计管理模式,提高内部审计的地位,使得内部审计的功能能够真正得到有效发挥。

  参考文献:

  [1]郐凤云.浅论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模式[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0,15:145-146.

  [2]王婧伊.我国企业内部审计发展中的问题与应对策略[J].中外企业家,2016,03.

  [3]罗平.如何发挥内部审计在国有企业改制中的作用[J].财经界,2010,04:115-116.

  [4]田霈.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的问题及探讨[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5,08.

  审计学毕业论文 篇4

  摘要:审计准则是判定注册会计师过错的依据。风险导向审计准则对审计程序仅作原则性规定,导致只要存在会计信息重大错报没有被发现,注册会计师就会被认定为存在过错。审计准则的作用应该是合理确定注册会计师的工作界限。审计准则应该实行规则导向,对审计程序作出明确的、具体的规定,而应用指南、问题解答和指导性案例应实现风险导向。为了保证审计准则的法律地位不被质疑,应该采用激励的方式提高审计质量。

  关键词: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规则导向;风险导向;审计质量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市场主体在经济交易中对会计信息的依赖逐渐增强,对审计的需求不断增加,审计侵权责任必将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审计侵权责任是过错责任,如何判定注册会计师过错是正确追究审计侵权责任的关键。对于判定注册会计师过错的依据问题,也就是审计准则的法律地位问题,过去曾经有过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审计准则是行业协会制订的内部自律性规则,不能作为注册会计师注意义务的法定标准,也不能作为审计失败的抗辩依据。第二种观点认为审计准则是财政部制订的法规,注册会计师严格遵守了审计准则而未能发现会计信息重大错报的,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自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业务活动中民事侵权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xx]12号,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将审计准则纳入法律程序范畴作为判定注册会计师过错的依据后,对审计准则法律地位问题的争议似乎销声匿迹了。我国的审计准则分为规则导向和风险导向两个阶段。规则导向的审计准则是指财政部在20xx年之前分批发布的《独立审计准则》,对审计程序作了详细、具体的规定,注册会计师谨慎执行了规定的审计程序就必定等同于遵循了审计准则。《若干规定》中所指的审计准则是尚未实行风险导向的《独立审计准则》,作为判定注册会计师过错的依据是没有疑问的。风险导向的审计准则是20xx年开始施行的审计准则。

  20xx年1月7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修订审计报告相关准则的征求意见稿,涉及7项审计准则。这次审计准则的修订是对风险导向审计准则的完善和国际趋同。例如本次审计准则最重要的修订内容是要求注册会计师在上市实体审计报告中增加关键审计事项,然而,

  (1)哪些事项构成关键审计事项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

  (2)同一项关键审计事项,因为不同注册会计师有不同的判断,该事项可能在审计报告的“关键审计事项”中进行描述,也可能在“导致非无保留意见的事项”或“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中描述。本次修订可能解决了当前审计报告信息含量低、相关性差等问题,但是不能解决风险导向审计准则无法作为判定注册会计师过错依据的问题。风险导向的审计准则主要规定一些审计原则、目标和方向,强调注册会计师职业判断,没有明确的、可供直接操作的审计程序规定,是否还可以继续纳入法律程序范畴,并将其作为判定注册会计师过错的依据,值得商榷。

  二、风险导向的审计准则产生的新问题

  风险导向的审计准则与规则导向的审计准则一样,都是由财政部以法规形式发布的,两者的法律地位不应该有差别。但是在内容上,风险导向的审计准则没有规定具体的审计程序,强调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强调注册会计师发现会计信息重大错报的审计目标,导致注册会计师是否遵循了审计准则没有客观的评价标准。

  (一)风险导向的审计准则对审计程序仅作原则性规定。风险导向的审计准则贯彻了风险导向的理念,因为各项审计业务的具体情况存在很大差异,审计准则不可能预想到所有的情况,注册会计师有责任根据被审计单位具体实际情况和审计业务的风险水平进行“量体裁衣”,确定必要的审计程序。

  审计准则不但没有规定明确、具体的审计程序供注册会计师执行,而且要求“在针对评估的由于舞弊导致的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确定总体应对措施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选择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时,增加审计程序的不可预见性”,还要“为了实现审计准则规定的目标,确定是否有必要实施除审计准则规定以外的其他审计程序”。审计准则失去了法律规范应有的明确性属性。

  (二)实施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审计准则的风险导向,实质在于反对注册会计师机械地执行既定的通用审计程序,运用职业判断设计有针对性的审计程序。职业判断贯穿于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的全过程。以函证程序为例,是否实施函证程序,不实施、无法实施函证程序、未回函或询证函回函不可靠时实施哪些替代审计程序,评价实施函证程序的结果是否提供了相关、可靠的审计证据,或是否有必要进一步获取审计证据等,都没有明确的衡量标准,都需要注册会计师作出判断。实施了函证程序,不等于遵守了审计准则;没有实施函证程序,也不等于违反审计准则。

  在风险导向审计准则的指导下,不同注册会计师执行同一项审计业务,可能计划和实施不同的审计程序,做出不同的重大错报风险识别和评估结果,设计和实施不同的应对措施,获取不同的审计证据;不同注册会计师对同样的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可能会有不同的评估结果;对于发现的错报是否重大,是否需要纠正或者披露,不同注册会计师会有不同的判断。

  (三)风险导向审计准则无法作为判定注册会计师过错的依据。风险导向审计准则以发现会计信息的重大错报实现查错揭弊的审计目的。只要存在“会计信息重大错报”没有被发现,注册会计师就可能被认定为风险评估没有做好(因为审计准则没有就风险评估作出具体的规范),或者应对措施不力(因为审计准则没有就应对措施作出具体的规定)等,也就因此会被认定为未遵守审计准则。

  审计准则的“风险导向”使得认定审计工作是否符合审计准则的要求没有了明确的标准,注册会计师无法证明自己在选择和实施审计程序上不存在瑕疵(或者说严格遵守了审计准则)。只要存在“会计信息重大错报”没有被发现,就可以认定注册会计师是有过错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审计准则失去了为审计失败提供抗辩依据的作用。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没有生存的空间,注册会计师审计侵权责任走向无过错责任或严格责任,注册会计师职业没有了安全感。

  三、改进现行审计准则的建议

  审计准则法律地位的确定取决于我们对审计准则作用的认识。如果审计准则的作用是发现会计信息的重大错报(即现行审计准则的作用定位),那么注册会计师执行的审计程序就不能局限于审计准则的规定,应该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执行审计准则规定之外的审计程序。此时审计准则不能作为审计失败的抗辩依据,实际上审计准则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正确认识审计准则的作用,必须先将其与审计的作用区别开来。

  审计的作用是通过发现(发现后还要纠正或披露,本文不予探讨)会计信息重大错报,提高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信赖程度。审计准则之有无,审计准则之修改,都不影响和改变审计的作用。而审计准则不应该是为了发现会计信息的重大错报而存在,虽然审计准则在客观上也有发现会计信息重大错报的作用。审计准则的作用应该是合理确定注册会计师的工作界限,防止注册会计师为减少审计风险而进行“详细审计”,使得审计成本大幅提高、审计信息因时间拖延而失去价值,或者避免注册会计师无法承受高职业风险而拒绝提供审计服务或者退出审计行业。如果审计准则不能起到保护注册会计师免受不合理的法律责任追究的作用,审计准则就没有存在的必要。根据审计准则的合理确定注册会计师工作界限的作用,笔者认为,审计准则作为财政部发布的法规应该实行规则导向,对审计程序作出明确的、具体的规定,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必须严格执行审计程序,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发现会计信息的重大错报是审计内在的要求,也是审计本身存在的意义。虽然审计准则对注册会计师提供了保护,但是谨慎履行审计准则规定的审计程序是审计工作的最低要求,不是最高要求。强调审计准则的保护作用,不否定审计发现会计信息重大错报的职能。

  发现会计信息的重大错报,不是制定、修改和完善审计准则所能全部解决的。为了提高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价值、提高注册会计师的社会地位,行业协会应该及时总结审计实践经验,以发布和督促实施审计准则应用指南、审计准则问题解答、审计典型案例和指导性案例等方式,指导注册会计师如何发现会计信息的重大错报。这些应用指南、问题解答和指导性案例不是法律规则,不能补充到审计准则中去要求注册会计师严格执行。现行审计准则中属于风险导向的内容应转移到应用指南、问题解答和指导性案例中去规范。

  四、激励注册会计师提高审计质量

  肯定审计准则的法律地位,为注册会计师审计失败提供了抗辩依据,但是为了防止社会公众质疑注册会计师逃避责任,还要注意克服恶意利用审计准则的现象。提高审计质量、切实保障审计的发现会计信息重大错报的职能,审计制度和注册会计师才有存在的价值。为督促注册会计师勤勉尽责发现会计信息的重大错报,实现职业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致,行业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应该采用激励的方式,而不是一味修改、补充、完善审计准则,或者进行空洞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惩戒。激励的方式包括:

  (1)声誉机制激励,即发现会计信息的重大错报,与提高注册会计师声誉联系起来,与获取更多的审计业务联系起来;未能发现会计信息的重大错报,注册会计师声誉受损,从而影响审计业务的获取和保持。

  (2)经济激励,例如:实行审计收费与发现会计信息的重大错报挂钩的计费方法(采用基本审计费用加发现会计信息重大错报按一定比例奖励的计费方法)等。通过激励营造以发现会计信息重大错报为荣的行业氛围,不但能够保障审计的发现会计信息重大错报职能的正常实现,还能保证审计准则得以实质上遵守,审计准则的法律地位和权威性不被质疑。

  参考文献:

  [1]颜延.从注册会计师的注意义务看独立审计准则的法律地位[J].会计研究,2003,(6).

  [2]刘正峰.独立审计准则的法律地位研究[J].中国法学,2002,(4).

  [3]蒋品洪,张国兴,张雄飞。审计违规行为惩罚制度的困境分析与改进[J].商业会计,2013,(2).

  [4]蒋品洪.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应保持必要的职业谨慎[J].商业会计,2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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