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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家庭受教育水平现状及对策论文
摘要: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实现教育的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云南省地处祖国的西南边陲,是全国少数民族最为集中的省份,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目前经济明显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少数民族地区受教育水平普遍不高,九年制义务教育发展也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高中以及高等教育更是远低于全省及全国平均水平。在经过问卷调查及入户访问的基础上,结合相关文献,通过对材料的分析,初步掌握了目前云南省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家庭受教育水平的现状,并针对这一现象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农村家庭;教育支出;年均纯收入;受教育水平
本文通过对云南省少数民族聚居区的问卷调查和实地调研,利用收集到的相关数据,对云南省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家庭的教育负担情况进行分析,并就发现的相关问题做一探讨。
一、问题的提出。
在全国“农村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的大背景下,作为少数民族最为集中的省份,云南省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家庭的子女是否享受到了这一政策?在免费义务教育的情况下,少数民族农村家庭的子女是否都能上学?有没有其他因素影响这一政策的具体实施?影响少数民族农村家庭子女上学的因素还有哪些?在义务教育之后的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阶段,影响子女继续求学的因素有哪些?这些问题既具有全国农村教育问题的共性,也具有少数民族地区的个性,可以说,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是普遍性与特殊性的有机结合。所以,对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家庭教育负担状况的研究,具有非常现实的意义。
二、云南省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家庭受教育水平现状。
无论从文化程度还是经济发展水平来讲,云南省都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甚至低于西部平均水平,但云南全体人民并没有放弃发展教育,造福人民的努力,特别是改革开放近30年来,云南在国家的大力扶持下,在全省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无论是义务教育阶段还是高等教育阶段的教育基础和教育水平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2008年是改革开放第三十个年头,为了进一步掌握我省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家庭教育发展水平,我们通过问卷调查和访问的方式,对居住在云南省大理、丽江、楚雄、怒江、迪庆和西双版纳等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农村家庭进行了走访,对他们家庭子女的受教育水平进行调研。我们认为,目前,云南省少数民族农村家庭子女受教育水平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1、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家庭子女辍学现象依然严重。
辍学现象是少数民族地区在“普九”任务中最常见的现象。通过这次调研,我们发现,虽然国家在农村地区已经全面实现免费义务教育,但在少数民族聚居区,辍学现象依然严重。通过对楚雄州和大理州的彝族、大理州和怒江地区的白族、西双版纳的哈尼族,德宏州的傣族,丽江地区的纳西族以及上述地区少数苗、壮、回、普米族等少数民族的调查发现,这些少数民族地区的适龄子女辍学率依然很高。各民族子女辍学率分布如下:
从上表可以看出,虽然国家“两免一补”政策的实施给农村教育带来了深刻的变化,据教育部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底,我国西部地区义务教育普及率已达98%,但云南省少数民族地区的农村家庭的总体普及率还不到80%,远低于西部整体水平,说明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覆盖率仍处于很低的水平。
2、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明显偏低。
据统计,2004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 936.4元,西部十二省(区、市)平均水平为2157.9元,而云南省这一数字是1864.19元,当年仅高于西藏、甘肃和贵州,可见收入水平是非常低的。当年这1864.19元的纯收入中,家庭经营性收入为1386.61元,占到总收入的74%,说明收入的多元化水平非常低。此次调查中,我们也对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家庭的人均纯收入进行了抽样调查。
云南省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差距明显,从均值来看,位于年人均纯收入在5000元——6000元之间的中等群体只占被调查总数的不到9%,而低收入群体则接近被调查总数的六成,与此形成对比的是高收入群体的比重,年人均纯收入超过8000元的群体达到18%,可见,少数民族农村地区的贫富差距也十分明显。从对数据的分析,我们也发现,不同地区,不同少数民族的贫富差距也相当大,地区差异也导致了教育负担的不同。
3、少数民族应享有的教育优惠政策未能完全落到实处。
少数民族教育优惠政策是我国政府对人口数量较少的少数民族所采取的鼓励少数民族学生接受教育的政策。随着“普九”任务的逐步实现,现阶段,这一优惠政策主要针对高等教育招生降分,民族预科班以及高等教育实行并轨收费制度后,对少数民族地区大学生学费减免政策等。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也面临诸多问题,使得这一优惠政策未能落到实处。
在调查中,在对“孩子上学是否享有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的回答中,收回的350份有效问卷中,只有不到30个家庭享受到了子女入学和补助方面的少数民族优惠政策,而有相当一部分家长把国家实行的“两免一补”政策也列入少数民族优惠政策范围内,除了“两免一补”政策外,实际真正享受到高考加分和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的家庭则更少,当然这里有一部分原因是这些家庭子女确实不具备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但当问到这些政策的内容时,绝大部分家长说根本不知道这些政策的具体内容。所以,使少数民族地区的家庭能了解到国家的优惠政策,是贯彻落实好这些政策的前提,才能真正感受到国家对他们的帮助。
4、免费义务教育政策基本落实,但非义务阶段教育支出所占比重过高。
“普九”任务对西部地区来说是艰巨的,但随着国家对西部地区投入的不断加大,云南省各地区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免费政策基本得到了落实。调查中关于义务教育的免费政策,被调查家庭表示都得到了落实,但同时他们也对孩子以后的继续教育感到担忧。从问卷分析中也能看出少数民族地区家庭对这一问题的关切。有子女在高中及高中以上阶段学习的家庭中,对“供子女上学感到负担过重”的比例超过七成,而有初中及小学子女的家庭这一比例则明显下降,只有不到两成,也就是说,在国家大力“普九”的同时,九年制教育的家庭教育负担明显减轻,但随着“普九”力度的加大,子女对高中甚至大学教育的需求也逐渐加强,而作为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家庭来说,收费制度并轨后的高额学费,对他们来说的确是不小的经济负担,有的家庭一年的人均纯收入总额也不够支付高等教育一年的学费。所以这一现实问题也是影响农村家庭的重要方面。
5、农村家庭中家长文化程度偏低,对子女应主动接受教育的意识不强。
“孩子不想上学”这一答案的选择比率竟高达35%,甚至高于“家庭收入少”和“学费高”两个选项,可以说,这是完全出乎意料的。而通过我们继续对产生这一结果探究其原因,我们发现,家长的文化程度整体偏低,对子女应主动接受教育的意识不强应该是导致这一结果出现的直接原因,在接受调查的350个少数民族农村家庭中,户主为30岁及以上的被调查者共有300户,在这些家庭中,具有初中及初中以下学历的家长占到总数的近80%,有237户之多。具体详见下表:
从上表可以看出,30岁以上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的接受调查者比重仅为4.33%,与初中及以下近八成比重的家庭形成鲜明的对比。文化程度上的差异直接影响对待子女教育问题上的态度,又考虑到教育投入的长期性和收益的不确定性,使得文化程度整体偏低的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家庭对子女的受教育权利采取放任的态度,孩子想上学就上,不想上学家长也不强迫,使得辍学现象在因贫失学的基础上,又多了一个直接原因。
此外,除上述五个方面的内容比较突出之外,调查中还发现,有些少数民族由于民族风俗习惯的影响,早婚现象十分突出,许多学生往往年仅十四、五岁就按照家庭的安排回家组织家庭,形成事实婚姻。还有的少数民族由于宗教信仰的原因,子女很小的时候就送到寺庙出家,形成由于民族信仰被迫失学的现象,对义务教育也产生一定影响。比如,云南特有的少数民族——布朗族,全民信仰小乘佛教,按宗教传统,但凡7——14周岁的男性都要出家在佛寺内修行一段时间。
三、改善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家庭教育状况的措施及对策。
发现问题是为了更好地解决问题,针对本次调研中所发现的问题,我们认为,应在少数民族地区优惠政策方面,拓宽农民增收途径方面以及转变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家庭对教育的思维方式等诸方面加大力度,为少数民族地区教育和生活环境的改善发挥基础教育的一份作用。
1、在国家制定的对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的前提下,针对各少数民族地区的特点,制定更为切实可行的政策,特别是针对少数民族习俗和信仰的不同,采取相应的措施降低适龄儿童辍学率。
如前所述,在我们的调查中发现,由于各民族的宗教信仰和民族习俗等原因,少数民族地区家庭子女辍学有一部分是因为根据本民族的信仰要送子女到寺庙出家,从而影响他们的教育。而我国是支持和尊重各民族宗教信仰自由的,所以在国家大的民族优惠政策下,要根据各民族,各地区不同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适当调整逐步完善国家的教育优惠政策,特别是在少数民族学生参加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就业等方面要尽可能的给予照顾,使宗教信仰和基础教育,甚至高等教育更好地结合起来,培养少数民族群众本民族的人才,充分发挥少数民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为新农村建设服务,为祖国的现代化建设服务。这一点不仅是改善了少数民族地区群众的自身素质,更是维护地区安定,民族团结的重要举措。
2、通过教育机制的改革,完善鼓励和培养少数民族群众接受高等教育的体制机制,解决他们非义务教育阶段负担过重的问题,为少数民族地区人民培养更多本民族的人才,进而带动本地区人民脱贫致富。
调查中发现,在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的背景下,接受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已成为少数民族地区群众迫切需要的下一个目标,但高额的学费对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家庭来说确是一笔不小的费用,这也使得他们中很多青少年高中毕业后,就走上工作岗位,没能继续接受高等教育。所以,政府部门应在鼓励少数民族地区学生高中毕业后继续进入高等学府深造方面,进一步开拓思路。在现有的高考降分,发放生活补助,甚至减免学费等措施的基础上,继续增加有利于少数民族人才培养的鼓励政策,比如,可以通过委托培养的方式,利用类似于国家培养师范生的模式,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人才的培养,毕业后回到家乡,为改变家乡面貌服务。
3、农民增收是解决教育问题的根本途径,使农民家庭收入的来源多元化,不再把农业收入当作唯一的收入来源,这一点已经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的农村家庭中得到体现。
如前所述,本次调查中,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方面,农业,外出打工和个体经营三种途径共占到总数的90%左右,而外出打工和个体经营所占比重已初具规模,这里需要补充说明的是,这里的农业已不再是指单一的农业经营,还包括了林业,特别是林下经济的快速发展,调查中发现,通过国家的林权制度改革,现在农民通过承包山林,从事林下经济带来的收入增长势头迅猛,给纯农业收入带来巨大的补充,而且随着甘蔗、烤烟、油料、蔬菜等经济农作物播种面积的扩大,这些高附加值的农产品所带来的经济收益要远远高于粮食种植所带来的收入,所以,通过各种途径拓宽农民的增收渠道,也是减轻农民教育负担,改善农民生活环境一举多得的措施。
4、加大宣传力度,要想提高农村家庭子女教育覆盖面,首选要使家长的思维发生改变,让家长真正认识到接受教育对子女的未来和对家庭、社会的重要意义。
此次调查中,在回收的有效调查问卷中,被调查者的文化程度整体不高。文化程度水平普遍较低,影响他们对子女受教育的重视程度。如前所述,大部分家长的初中及初中以下的文化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他们对子女厌学所采取的放任态度和处理方式,再加上改革开放使一部分家庭因从事个体经营走上富裕道路,更加使他们认为“书读多无用”甚至“读书无用”。他们这种对子女教育的消极思想对处于身心成长期的青少年来说,是非常有害的。这种消极态度可能直接导致孩子从厌学过度到真正辍学,在一无技能、二无知识的情况下,过早进入社会,最终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就业压力,而且对过早进入社会的他们来讲,由于心理压力过大,工作过于辛苦,也会对他们自身的成长产生负面影响。
所以,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教育部门要承担起这种转变家长对教育的消极态度,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家长的教育力度,使他们认清基础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对孩子人生发展的重大意义,在此基础上,使少数民族地区的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真正迈上一个新台阶,真正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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