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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研究社会责任探讨论文
摘要:在我国建设“双一流”大学的高等教育新形势下,对高等教育研究的社会责任认知能够帮助大学应对来自社会各方面的挑战。通过促进社会人才的培养,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以及凭借社会发展反哺高等教育研究的这三方面高等教育研究的社会责任辨析,认清我国在承担高等教育研究的社会责任中的困境和突出问题,通过合理化地承担高等教育研究的社会责任,来实现我国高等教育的中国梦。
关键词:高等教育研究;社会责任;合理化;中国梦
高等教育就是要求其服务的对象在完成初中等教育之后,能在此基础上充分满足受教育者的对于高深知识的承继和探究的愿望。对高等教育的研究,是要更好地找到一条能够满足受教育者这种愿望的途径,解决在实现高等教育目标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承担起高等教育自身的各种责任。高等教育研究的社会责任区别于其他意义上的责任,是一种基于高层次的教育道德要求下的一种被高等教育自身所标榜责任,它包含着来自受教育者,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政治巩固等等方面的因素的影响。虽然有的学者认为“高等教育研究的社会责任是指高等教育研究对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履行自己应尽之义务”,[1]但是从根本上说高等教育研究的社会责任是基于高等教育的传统理念,结合相关因素,能够从自身角度进行责任辨析和责任承担的。笔者认为高等教育研究的社会责任应从促进社会人才的培养,促进社会进步发展以及凭借社会发展反哺高等教育研究这三个方面进行探究。
一、促进社会人才的培养
“高等教育研究的根本目的在于促进人的完善”,[2]所以高等教育研究的社会责任,首先就要落到高等教育的中心——人上。高等教育所要培养的社会人才,不是基于社会要求下所按工厂规则所进行的商品化模式培养的产品,相反,高等教育所培养的社会人才,是基于高等教育理念,具备高等教育知识,达到高等教育要求,能够首先是一个具有独立教育品行的人。高等教育研究的社会责任之于促进社会人才的培养,首先就是要探索人才培养之道。社会人才培养模式在如今中国高等教育的市场化进程中和计划经济积弊下,已经脱离了高等教育与生俱来的人才培养的要求,而是走上了一条纯粹的为市场而教育,为经济而教育的“歪路”。从现如今的高等教育中我们看不到为教育而教育,为人而教育的真谛。辨析高等教育研究的社会责任,在探索人才之道时,就要重新把高等教育的理念进行巩固,回归高等教育本质,围绕着高等教育的中心,来建立合乎高等教育目标的培养模式。其次针对高等教育所要培养的社会人才,高等教育研究的社会责任要在回归高等教育本质的人才之道的基础上,让受教育者明白其自身作为独立个体的存在,而不是同一产品的产出。需要让受教育者自身去认知到现在我国“高等教育也乐得顺水推舟的把人的培养问题退化为一个就业问题,即用最少的时间急迫地制造出一大堆能完全为国家所用的年轻人”的现实,[3]这样一个现状,能够从自身去摒弃这样的被动灌输,同高等教育本质一道来汲取知识,成为一个独立的社会人才。高等教育研究的社会责任想要促进社会人才的培养,这种从高等教育客体对象角度来帮助高等教育对象完成自身认知和教育认知是作为高等教育研究的关键环节,是高等教育研究社会责任的高层次道德要求,要不遗余力,也要循序渐进。高等教育研究的社会责任对于促进社会人才的培养,是高等教育研究的学术伦理的要求,是在学术责任基础上,升华到社会责任的必然。促进社会人才的培养,是学术责任承担还原现实的一方面,也是必不可少的一方面。高等教育研究的本职赋予了其自身的学术责任,这也是作为一名高等教育研究者的基本责任和底线责任,但是做好高等教育研究,就要求在学术责任和社会责任两者之间进行兼顾,两种责任是互融共生、相互促进的。在高等教育研究的高层次学术道德影响下,高等教育研究方可完成学术坚守,实现社会责任担当。
二、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教育是社会进步的引擎,而高等教育作为教育的重中之重,对于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所起到的助推作用,是显而易见的。社会的进步和发展需要新的思想和技术不断产生,而这些思想和技术的产生都有赖于高等教育,或者与高等教育有着高度的联系。高等教育虽然不是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而生的,但确实从多个侧面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高等教育研究的社会责任,必然也会涉及到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的问题,这是社会的本质要求,也是高等教育研究的本质属性。在改革开放以来,大众对于高等教育的关注度和参与度的逐渐加强,使得高等教育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变得越发的密切。随着高等教育的社会化进程加快,其自然而然成为社会获取人力资源和思想技术资源的第一目的地。高等教育研究的社会责任之于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就是首先要让高等教育者,明白高等教育的发展才是社会进步和发展的前提条件。一个高等教育停滞不前的社会,不会是一个发展着的社会,尽管可能会有漂亮的发展数据,但是本质上这个社会已经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高等教育作为社会进步和发展的前提条件,我们不能按照社会的发展要求来给予高等教育任何的墨守成规的许诺,而是把两者独立起来,通过教育介质来相互影响,这种促进社会进步和发展的教育介质就是凭借高等教育自身理念而生长出来的,无太多社会秉性的新思想,新技术,新人才。当这些新思想、新技术、新人才进入社会后,才能够使社会去糟粕而走新路,实现高等教育助推社会进步和发展的宏伟目标。要回归大学理念导向的发展道路,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看作是高等教育发展的结果而不是目标。现如今我国的高等教育办学属于市场导向型和政府导向性,产生了过分的市场化倾向,“虽然高等教育的市场化是大势所趋,但这其中应该有一个‘度’,而不是无止境地向市场化甚至企业化方向靠拢”[4],“市场化已使得我国某些大学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都出现了过分追求权利和经济利益等急功近利的行为”[5],导致了高等教育的成果,不管是技术、思想还是人才的产生,都难以契合理想的高等教育理念。社会对于高等教育是一个包罗万象的影响因素,但是不会是决定性因素,大学应该保持其独立的个体的地位,成为新时代的“象牙塔”。高等教育只有剔除绝对的社会化的影响因素,把高等教育理念还原到高等教育事实中去,才是实现高等教育目标,才能够使得良好社会和良好教育的齐头并进。“我国高等教育由于肩负中华民族复兴的历史重任,所承担的社会责任更多且更为艰巨”[6],但是我国现如今高等教育研究的社会责任缺失想象严重,或者说很多的高等教育研究者根本就没有社会责任意识,抱着高等教育的底线责任安于现状。尽管高等教育和社会是两个相对独立的个体,但是由于其双方的本位理念决定了他们难以形成绝对的对立关系。社会服务意识是高等教育意识的一种,是承担高等教育研究的社会责任的指导思想,也是帮助社会进步和发展的本因,这是从根源上影响着高等教育成果的进入社会后的效益最大化。
三、凭借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反哺高等教育研究
高等教育的研究,是要发现高等教育自身所存在的问题,并帮助高等教育找到走出困境的理想路径,让高等教育能够为教育而教育。现如今高等教育所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并不仅仅是因为错误的高等教育理念或者不合实际的教育方式所导致的,透过现象看本质,往往是被错误的社会因素所诱导,偏离本质理念和忽视社会责任。现在的高等教育不可避免的需要走出“象牙塔”,“大学在未来的社会发展中不再是被动的组成部分,而是根据社会的发展需求做出变革的主体”[7],要在明晰社会和高等教育作为互相独立个体的存在的前提下,能够接力而为,与时俱进。如果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所产生的新的社会需求成为高等教育的根本目标,那么高等教育就会成为社会附属,失去独立的品性,成为社会培养社会劳动力的工厂。但是这些新的社会需求不可避免的被高等教育所考虑,所以高等教育研究的社会责任就是需要高等教育能够与新的社会需求之间形成良性的互动,凭借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反哺高等教育研究。这是新时期高等教育发展的自身新要求,也是高等教育能够焕发新的生命力的必然途径。高等教育研究的路径是需要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来进行完善的。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是高等教育发展的必然结果,是高等教育成果进入社会后形成的良性愿景,所以高等教育的研究不能仅仅守着高等教育这个第一对象,而是要从高等教育出发,辐射社会,从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去探究高等教育的进步性和服务性。从正面进行高等教育研究得到的研究成果会是由内而外的,从侧面进行高等教育的研究得到的研究成果会是由外而内的,二者不可或缺,优势互补,是充分发挥高等教育研究的本质作用的必然选择,是高等教育研究的社会责任针对社会发展来反哺高等教育研究的第一立据。高等教育研究的出发点和最终目的都受到社会进步和发展的高度影响。当高等教育的现行理念发生量变的时候,可能在一段时间内不会在高等教育自身的运行和发展中展现出来,但是偏离高等教育理念所培养出来教育成果,一旦进入社会就会产生连锁反应,产生深刻的质的影响。高等教育成果直接左右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良性的教育成果是会促进社会进步和发展的,反之则不然,所以我们要反观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思考我们高等教育是否符合自身的本质理念,现行的高等教育理念是否能够指导高等教育健康发展。从社会中来,到社会中去,这不仅是高等教育研究的必然,也是做好高等教育,帮助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必然。高等教育研究的出发点就是要求高等教育能够综合考量一切影响高等教育的内因和外因,深刻把握高等教育能够最大化影响的外部因素,将外部因素和内部机理相结合,来探索高等教育的未来。虽然对于高等教育研究的社会责任的认定众说纷纭,但最终不会脱离的两点就是人和社会。高等教育场所也是一个教育社会,高等教育研究的社会责任只有把握好人的核心作用,反观高等教育与社会的互融共生,才能深刻的体会到社会责任之重,达到高等教育研究的高层次道德,实现作为一名高等教育研究者的历史使命。“中国已成为高等教育研究的大国,高等教育改革也正在持续进行中。当前,需要指责的可能是,高等教育研究者对什么高等教育问题都进行研究就是不研究自己,对高等教育方方面面都要求改革却很少要求对自己‘改革’”[8],但是只有提供范式高等教育研究的社会责任的辨析,才能够让高等教育研究者,能够有一个指导性的责任纲要,能够实现高等教育研究的社会责任认同,将社会责任作为自己的最高追求,与学术责任一并,实现我国高等教育的现代化。
作者:孟芯纬 张微 蔡晶晶 单位:广西大学教育学院
参考文献:
[1]董泽芳,张继平.社会转型时期高等教育研究的社会责任[J].高校教育管理,2012(6):6-9.
[2]李泽彧,赵凤娟.高等教育研究的社会责任新探[J].龙岩学院学报,2011(1):1-4.
[3]何雪莲.诛心之论与橡皮泥——论高等教育研究的社会责任[J].江苏高教,2011(4):13-16.
[4]邢燕.浅谈大学的社会责任[J].中国电力教育,2007(11):6-7.
[5]严吉菲.市场化危机:美国高等教育与社会责任“契约”的离析[J].高教探索,2006(5):35-38.
[6]吴筱贞.我国高等教育的社会责任研究[J].当代教育论坛,2009(3):6-9.
[7]白华.关于现代大学社会责任的思考[J].重庆高教研究,2013(3):24-26.
[8]潘懋元,方泽强.论高等教育研究的社会责任[J].高校教育管理,201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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