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制品品牌制销售模式及对策论文

时间:2023-05-04 07:43:21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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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制品品牌制销售模式及对策论文

  摘要:衣食住行是消费者的重点关注对象,因此,肉品的安全问题一直是消费者的关注点。个别地方政府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出台了对肉品进行“品牌制”的销售制度,这样做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肉品的安全性问题,但也存在很多问题,本文主要研究肉制品品牌制销售模式中的问题,并提出了有效的解决对策,希望为有关专业人士带来一定的参考与借鉴。

肉制品品牌制销售模式及对策论文

  关键词:肉制品;"品牌制";销售模式;问题;对策

  随着网上常常报道出食物中毒、带病毒等新闻,人们对于肉品的安全性越来越重视,为了保障肉品的安全性以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个别地方政府出台了将肉品进行品牌制销售的制度。品牌肉制度的出台从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肉品的安全性以及消费者的权益,随着品牌肉制度的不断实施,有很多问题也慢慢显现出来,为了使得品牌肉制度能更好地造福于消费者,还需要对其进行完善工作。

  一、在推行“品牌肉”销售工作中的角色错位

  个别地方为了提高肉品的安全性,规定所有的肉品必须凭借“品牌”才能放在市面上来出售,否则哪怕肉品质量通过了检测,却也会因为不属于“品牌肉”而被剥夺销售资格。“品牌肉”制度的制定的目的在于提高肉品的安全问题和保障消费者的权益,这样做虽然很大程度上杜绝了肉品出现质量问题的难题,切实地保障了消费者权益,但也在很大程度上对非品牌肉销售人员造成了困扰。肉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其质量与许多因素有关,如:养殖过程、管理模式不同会造成肉品的质量也大不相同,由此可见,不同品牌的品牌肉在质量上也存在较大的差异,有时就算同一品牌肉的质量也会存在差异,并且也出现过品牌肉出现事故的案例。因此,政府和消费者都必须明白一点:品牌肉制度的制定不等同于肉品的安全问题被全部解决了。政府在提高肉品质量的工作上不应该是去强制实施“肉品牌”的制度,而是应该去监督肉品流入市场前的动态:如何养殖、从哪收购、怎么对肉品进行加工等,这才是能最大化提高肉品质量的做法。在实施“品牌肉”制度期间,可以挑选几家具备一定经济实力以及规模较大的企业进行指导和帮助,让他们起到“品牌肉”制度的模范作用,从而让人们更加信任品牌肉,剩下的肉品销售商人也会逐渐因此自愿加入到“品牌肉”的行列中来。由此可见,品牌肉要想获得消费者的认可以及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肉品质量,不是强制性实施“品牌肉”制度就能实行的。

  二、“品牌肉”供应商的操作不规范

  在个别地方政府的强制性实施“品牌肉”制度下,很多合格肉也因此不被允许流入市场,于是迫于生计,销售商们都给自己的肉冠上“xx品牌肉”的称号,更有混水摸鱼者,因此这样的肉品质量是得不到保证的。确保肉品安全的永远不可能是给肉冠上某个品牌,而是需要将从饲养到销售的各个环节都监管好,因此,每个被冠以品牌肉的销售商首先就必须具备自己的养殖基地,其次就是要有安全的肉就必须要有安全的肉源。很多品牌肉商家其实没有自身的养殖基地,肉源都是四处采购,这也是为什么同一个品牌肉的肉质不一的原因之一。更有甚者,同等情况下养殖出来的家禽被多方买走,又被冠以不同的品牌,因此品牌肉的肉品质量很难得以保证。还有很多品牌企业居然连自己的直销店或连锁店都没有,靠的居然是一些卖肉的散户,通过某种方式将它们集结起来,而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多盈利,很多不良商家秉着多销多赚的黑心,无论是哪个肉商,只要愿意冠上本品牌来进行销售,就一律欢迎,这种做法怎么能保证肉品的安全问题,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先建设属于自己的养殖基地,选择来历清楚以及质量过关的肉源,然后慢慢扩大自身,这才是最符合品牌肉制度的做法。

  三、肉商的无奈和违规现象

  从更深层次去看“品牌肉”制度其实也可以从一定程度上将其理解为肉品销售上的垄断制度,每个销售商首先要做的不再是如何保证自家肉质问题,而是要去选择一个品牌去进行销售,在品牌肉制度下,以前的闲散肉商自由经营的范围就被大大减少了,并且在销售前还必须给自己肉冠上某个品牌的称呼。因此,肉商对于品牌两字的意识是淡薄的,根本没有品牌荣誉感,也正因为这样,很多不法商家表面上挂着“xx品牌肉”的商标,买的却是非品牌肉甚至检测不合格的肉,这也就导致了安全事故的发生。因此,强制实施“品牌肉”政策是不正确的,并且在限售肉的环节上,应该按照传统的谁出售谁负责的规定,这也是目前唯一能比较有效防止品牌被乱用而被损坏声誉的措施。

  四、消费者无所适从维权困难

  目前,肉市场上销售的都是品牌肉,而消费者却不知道每种品牌的特色,还是像以往一样乱选,这些品牌肉的意义就很难得以体现。因此具备品牌的销售企业可以适当地对自家品牌肉进行宣传,由于品牌肉在销售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问题未能解决,因此在买了xx品牌肉之后出现了质量问题后,消费者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维权,然而品牌商很难确认消费者买的肉是否是本企业出售的,因此就会出现相互推卸责任的现象。为此,政府必须做成规定,首先,肉商必须负第一责任;其次,肉商与品牌商之间如果存在争议,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以此来最大限度地保证消费者权益。结语总的来说,“品牌制”制度的出现很大程度上保障了肉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虽然还存在一些问题,但有理由相信,在政府和商家的努力下,这些问题会被一一解决,使得“品牌制”制度能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

  参考文献:

  [1]郑海波,徐幸莲,周光宏.肉制品低钠盐加工技术研究进展[J].食品工业科技,2015,36(04):370-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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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杨宝珠 单位:黑龙江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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