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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媒体时代的电视剧产业价值链重构论文
摘要 本文首先使用产业价值链的相关理论分析电视剧产业价值链内涵,以电视剧产业价值链的现状为基础,分析目前存在的问题。然后结合数字媒体时代对电视剧产业价值链带来的影响,提出了重新构建的适应于数字媒体时代的电视剧产业价值链。
关键词 电视剧 产业价值链 数字媒体时代 重构
我国电视剧产业发展至今,全国约有1000家制作单位,年产电视剧高达10000多集,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市场。特别是2000年广电总局对电视剧播出实行宏观调控以来,引进剧退出了荧屏黄金时段,为国产剧创造了良好的生存发展空间,各地国产电视剧生产数量大幅增长,制作质量也有所提高。
经过最近十年高速发展的市场化进程,目前,中国电视剧产业已经形成了相对完整的价值链。但是,电视剧产量的高速增长和电视台实际需求得不到满足的供需矛盾依旧突出,同时电视台作为目前最主要的播出平台的垄断地位,使得价值链的天平严重失衡,导致现有的电视剧产业价值链难以实现合理的、最大化的增值。随着数字媒体时代的到来,以及国家对数字媒体技术的政策性强制推广,将使数字电视等新媒体的覆盖率大幅提高,对于电视剧产业的各环节来说,如果能快速响应这一变化,对产业价值链进行重新构建,将会大大增强国内电视剧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一、电视剧产业价值链的内涵
价值链概念是哈佛商学院教授迈克尔·波特(Michael Porter) 1985年在其《竞争优势》(Competitive Advantage)一书中提出的。他认为,“每一个企业都是在设计、生产、销售、发送和辅助其产品的过程中进行种种活动的集合体。这些创造价值的活动既各自独立又相互依赖,所有的这些活动可以用一个价值链来表明。通常一定水平的价值链是企业在一个特定产业内的各种活动的组合。”①
电视剧产业在生产、传播电视剧的过程中, 不仅“流动”有物质流、资金流以及信息流,而且还“流动”有增值流。②与其他产业一样, 电视剧产业链上也并存着价值链。
电视剧产业价值链的构成主体主要包括电视剧制作商、电视剧播放平台运营商、设备供应商以及电视剧消费商等。而从价值增值流程的角度来看,电视剧产业价值链大致可以分为三个主要环节,包括电视剧制作环节,市场营销环节,消费环节等三个环节。
其中,电视剧制作环节主要完成剧本策划、融资投资和电视剧制作的产业分工,主要由电视剧制作商来完成。制作环节是整个价值链的前端,它们构成了电视剧的供应链,是整个电视剧产业价值的发端和来源。
电视剧市场营销环节主要完成电视剧的发行和播出的产业分工,主要由电视剧发行商、设备供应商和平台运营商等主体来完成。市场营销环节是价值链的中端,它们共同组成了电视剧的输出链,通过输出链,电视剧产品的价值得到进一步放大。
电视剧消费环节主要完成电视剧产品的消费分工,主要由产品消费商来完成。消费环节是电视剧产业价值链的终端,它主要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电视剧的观众,另一部分是广告商,它们组成了电视剧的消费链,通过消费链,不仅电视剧的价值得以实现,而且使得电视剧产业价值链得以延伸,使用电视剧产品带来的效应继续开发电视剧之外的其余消费产品。
电视剧产业价值的增值活动主要包括调研、策划、制作、包装、传输、发行、广告以及相关商品开发, 这些价值活动发生在供应链、输出链以及消费链等整个电视剧价值链中。③电视剧与其他产业价值链不同, 电视剧产业价值链更多地表现为信息链。因为电视剧产业价值链是以信息为纽带而将各个增值环节联结起来的, 电视剧产业的增值是通过电视剧的制作、播出等过程来实现,尽管在电视剧产业上有大量的物质流、资金流,但更多、更直接的是信息流。因此,对电视剧产业价值链的分析除了分析资金流外,要更多地偏重信息流的分析。
二、当前中国电视剧产业价值链体系分析
中国电视剧产业经过近20年的市场化发展,目前已经形成了一个相对完整的产业价值链。但是,随着数字媒体时代的来临,现有的电视剧产业价值链已经难以跟上数字媒体技术的发展需求,整个产业价值链必将进入重构的进程。下文将分析当前中国电视剧产业价值链的体系结构以及存在的问题。
1.现有的电视剧产业价值链架构
现有的中国电视剧产业价值链架构如图2所示,在产业价值链中,制作商作为内容提供商,由电视台自行制作或者民营制作公司完成电视剧的剧本策划和生产制作,为电视剧产业提供内容和信息的来源;经过生产制作的电视剧作品,经过制片公司自办发行或者代理发行公司,售卖到电视台的播出平台;电视台通过媒介提供商“免费”将电视剧作品提供给观众消费者,观众支付“注意力”,电视台再把这种“注意力”进行包装和定价,然后再二次售卖给广告客户。所以,观众、广告商和消费者共同构成了电视剧产业价值链的终端。中国电视剧的产业价值链就是由这一系列对电视剧产业发展起到“增值”作用的互不相同但又相互关联的经济活动所组成的有机整体。
当前中国电视剧产业价值链的主要增值部分,在电视台的营销平台上,而生产制作环节却无法实现其应有的增值,这对于电视剧这种媒介产品而言是不利于提高产业整体竞争力的;同时在该产业价值链中,资金流成为了价值链的主体,而信息流却只覆盖了产业价值链的一半流程,信息无法全面正确反馈到价值链的源头,对于生产制作高水平的,适合消费者的电视剧作品是十分不利的。
2.现有的电视剧产业价值链体系分析 中国电视剧产业价值链,是在电视台实行“制播分离”的基础上形成的。电视剧产业价值链明显暴露出很多弊端。
1.产业链条单一,不容易形成良性的竞争环境。电视剧产业的价值链条是一种显著的环环相扣的垂直链状形态,电视剧产品价值的最终实现依赖于每一个环节的优化耦合。但是链条中的这些环节在市场中的地位却不是平衡的,最突出的就是电视台作为电视剧实现价值的唯一播出终端,在整个链条中始终处于中心地位,过于强大,压制了其他环节,特别是制片公司的发展。在中国电视剧的市场结构中,由于体制的特殊性、资源的稀缺性、内容产业链环节的不完整,使得电视台作为目前最主要的一个播出渠道,成为了制约这个市场的一个关键。渠道为王的状态依然存在于电视剧市场,电视剧产品的价值实现途径有限。
2.制片公司的利益被持续挤压。有关统计数据表明,目前影视制作机构获利平均仅有6%左右,少数电视剧能达到40%的获利水平,而电视台则仅以占制作成本20%左右的资金买进电视剧,最后获利则可达70%以上,垄断的播出平台往往使电视剧制作方陷于被动。从而也直接导致了剧本的创作乏力,精品剧作难求,原创力不足,剧本粗制滥造,电视剧产业的整体竞争力下降。
3.处于产业链中游的发行公司扮演了分销商的角色。虽然,目前我国电视剧产品的发行方式有自主发行和委托发行两种,但目前大多是以传统的自主发行方式为主,这也是与我国目前的制作与发行主体基本上是合二为一的现实相吻合的。绝大多数电视剧制片公司都愿意选择这一种方式,以实现利润最大化,这也反映了电视剧的生产、销售的专业化分工程度仍然比较低。发行交易还是以全国、省、市三级的行政划分为主,各级市场间缺少真正的竞争。
4.赢利模式单一,以广告销售为主,风险较大。同时,衍生产品和相关产业尚待开发。目前电视剧多元化经营的前景并不是非常乐观。广告主也没有充分认识到电视剧是一种空间极大的娱乐产业,延伸合作的空间和长度,不仅只局限于电视广告投放,而是在电视剧制作、宣传推广、播放编排等多环节进行合作,进而多元开发电视剧广告市场。
三、构建数字媒体时代电视剧产业价值链
1数字媒体时代的特征
在数字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影响下,我国媒体格局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电视剧的播出平台也得到了极大的延伸,新兴的电视剧播出平台包括数字付费电视、VOD点播、网络电视、手机电视、移动电视等等。在这种电视剧拥有多样化营销平台的趋势下,电视剧产业将面临巨大的发展契机,其生产、交易和赢利模式也将发生适应性的调整。数字化的这场革命,对于目前中国尚不完全产业化的电视剧产业价值链来说,应该利用这样一次重大机遇,努力在这次变革中自我突破,实现重构。
数字电视是电视产业的发展方向。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广播影视科技“十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规划》中明确提出:2010年全面实现数字广播电视,2015年停止模拟广播电视的播出。从模拟到数字,电视剧产业发生的将是根本性的变化。这种变化决不仅仅是把信号从模拟形态转换成数字形态这么简单,它引起了电视剧产业价值链中各个环节的改变,进而带来了整个产业价值链的变革与升级。④
2.电视剧产业价值链的重新构建架构图
数字媒体时代,由于电视剧产业价值链中平台运营环节发生的巨大改变,渠道变化最根本的就是带来了“制播分离”之后,“制”、“播”主体地位的平等化,为制作环节在产业价值链上的平等发展提供了基础。同时也为电视剧产品价值的实现途径提供了多元化的选择。同时运营环节的变化,将使整个产业价值链的价值流程变得更加合理,资金流和信息流并重,最终促成整个产业价值流的平衡,提高产业竞争力。
重构后的数字媒体时代新的电视剧产业价值链如图3所示。产业价值链中,电视剧的制作环节将进一步细分为制作(内容制作方)、融资投资(投资方)以及生产(主要有电视剧制作公司,自制节目的平台运营商)等三个分工合作的参与者,在这些参与者之间,既有竞争、分工,又有合作、共赢,共同形成产业集群,以利于资源整合,制作更多高水平的电视剧,形成高效的电视剧制作环节。同时,发行环节以及运营平台的竞争进一步加剧。数字媒体时代,随着技术进步和政策放宽使得电视剧产业播出平台运营环节门槛降低,大量竞争者涌入这个领域,主要包括电视台数字付费电视、手机电视、网络电视、移动电视等,而传播设备提供商将由有线系统运营商、卫星运营商、电信宽带和互联网等构成。这些竞争者从电视剧交易市场中购买电视剧,然后向用户推销播放电视剧,获取电视剧产品的营销增值,而消费者在享受电视剧节目的同时,不再像以往一样只需付出“注意力”,如果要想优先享受或者享受高水平的电视剧,就必须为此付出费用。而以这三个环节为核心向外延伸又能带动相关衍生产业的发展。
3.新电视剧产业价值链分析
数字媒体时代新的电视剧产业价值链的突出特点就是产业价值链的各环节既要分工合作,又要资源整合;既重资金流控制,也重信息流交换。
数字媒体时代的电视剧产业价值链,各环节内部以及环节之间的分工需要由专业企业去完成,这样有利于在环节各节点均以自己擅长的方式去为整个产业价值链创造价值。同时,分工不应带来运作上的分离,资源上的分割,而应在分工的同时,将整个产业价值链进行垂直整合。围绕新的平台运营商对产业价值链的各环节进行资源整合。
同时,数字媒体时代的电视剧产业价值链将会实现资金流和信息流的完美结合,在以资金流为主体的价值链条上,对于电视剧这一特殊的信息传播产品,信息流也将得到充分的重视。媒介调研机构将改变传统的信息统计和反馈方式,不再只是统计和反馈平台运营商需要的收视信息,而是全方位调研和反馈整个产业价值链所需的信息,包括用户需求、市场销售、广告投放、后产品开发等相关信息,信息流的进一步融会贯通将大大完善整个电视剧产业价值链。
4.平台运营多元化
数字媒体技术带来最重要的变化就是促使播放平台运营多元化。一方面,传统的传播网络因为数字化带来了新的传播形态,如移动电视、数字多媒体广播等方式。另一方面,宽带互联网与移动通信网成为了电视媒介的传播新渠道,并由此产生了网络电视、手机电视等新的媒体形态。而多元化播放平台中最具影响的是数字付费电视。数字电视是电视产业的发展方向。国家已经确定了在2010年全面实现数字广播电视,2015年停止模拟广播电视的播出。数字电视系统可以成倍地增加频道,有线网络可支持500套左右的数字频道,这为拓展收费电视频道提供了“带宽”。依托数字电视新平台的建立,发展付费电视,这一点对于中国电视剧的发展极为有利。付费电视节目的需求中,数量最多的电视节目就是电视剧。
数字新技术的运用导致媒介的大融合,内容输出平台(频道/带宽)呈现几何式增长,电视市场中,电视台渠道为王与播出平台渠道匮乏的矛盾有望缓解。电视剧播出价值的实现,可以不再局限于电视台的平台,这对于加强产业链上各环节的公平竞争也提供了机会。
5.开启消费者体验新时代
数字媒体时代的本质是一种消费者时代的到来。在数字媒体的世界里,受众从“观众”变成了“用户”。用户成为了拥有最大权力的主导者,用户愿意看某部电视剧才能对其进行消费买单,用户的个性、收视习惯和消费意愿在这个数字时代里得到了最大限度的.满足。用户能够真正地感受到心仪的电视剧作品为其带来的视听享受,而不用再为广告的出现而烦恼。
6.制作产业集群化
电视剧是典型的“内容为王”的产业。长期以来制作商在整个电视剧的利益链条中一直处于弱势地位,获利空间被媒体持续挤压,除了少部分确实有实力和品牌的大制片商以外,大部分中小规模的制片商在这一体制下的生存并不平等。而在新的数字媒体时代,制作商的地位将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制片公司生产电视剧质量的优劣,将直接关系到观众付费的意愿和热情。而要彻底改变目前制作方分散制作、小规模制作的局面,有赖于电视剧产业集群的打造。可以建立以影视拍摄基地为基础的影视制作产业集群,采取基地化生产方式、资源共享、集约经营、降低成本、不断改善和优化自身产业环境,整体提升上游产业链的竞争力。当然,产业集群绝不仅仅只是一个产业集聚的地理范畴的概念,基地只是一个基础,在这个基础上,可以以其规模化、系统化吸收众多相关产业的参与和支持,开发广泛的辐射领域,为其他相关产业带来大量市场需求和潜在市场机会,带动相关门类产品的市场开发。通过产业集聚的溢出效益,形成真正的电视剧产业规模经济效应。
7.建立完善的电视剧发行交易市场
一个发育成熟的发行渠道环节,应该是由多种所有制结构的、独立的、专业化的发行商组成的。在“大而全、小而全”的模拟电视时代,电视剧的发行大多是由制片公司直接对接电视台终端。在数字媒体时代,这种发行方式显然已经不太合时宜了。播出渠道的多元化,使得电视剧制作公司对于专业化的大型发行公司及其庞大的营销网络和营销体系充满了无限期待。建立专业的独立发行公司,真正发挥发行环节的独立主体作用,在上游制作和下游播出环节中间,创造一个相对独立、健全、完善的节目交易市场,将有利于国内电视剧发行的专业化发展,以及电视剧营销的拓展,从而使电视剧产品本身得到最大化的增值。
同时也有利于电视剧市场向海外的拓展。专业的发行公司不仅熟悉海外市场,也精通贸易规则,能够规避海外发行的风险,同时又能拓展海外市场。
8.上下游贯通,延伸电视剧产业价值链
电视剧作为一种文化消费品可以二次、三次甚至多次地开发和售卖,重视对其进行不断扩展的多轮销售,将成为电视剧产业价值链不断增值的驱动力。目前,国内电视剧的收入主要依靠产品本身的售卖,而最具有商业价值的后产品的开发还比较有限,可挖掘的空间极大。相关产业的开发还没有形成规模,衍生产业的形成还需要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实际上,电视剧与音像图书出版业、旅游业、服装业、电影业、玩具业、会展业、还有影视拍摄制作基地的运营等诸多行业都具有很好的产业延展性。据统计,电视剧与其相关的产业的拉动值是1:10。电视剧市场的发展,完全可以给一些相关行业以新的经济增长点。
四、小结
政策的推动、强大的市场需求和经营机制的逐步完善,将促使数字媒体技术飞速发展。在这一背景下的电视剧产业价值链重构要从建设“大”产业价值链的角度出发,增强上游,做大做强制作企业,建立制作产业集群;拓展中游,充分发挥混合媒体时代的优势,建立充满竞争的发行和播出市场机制;延伸下游,从电视剧产品之外找价值。通过产业价值链的重构和发展,使我国的电视剧产业真正实现规模化,从而提升电视剧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注释
陈柳钦:《论产业价值链》,《兰州商学院学报》,2007年第8期。
向志强,彭祝斌:《媒介产业价值链与媒介组织的管理创新》,《新闻界》,2007年,第2期。
黄升民,周艳,何晗冰:《中国电视媒体产业经营新动向》,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