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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兽医工作中动物检疫现状浅析论文
摘 要 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我国近几年的经济水平有了很大程度的提升,为了促进现阶段的社会发展,需要解决各个行业在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就现阶段的社会发展基本情况来说,人们对于肉食品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这在一定程度上直接促进了养殖行业的发展。而动物疫情的发生和传播不仅影响着畜牧业的发展也关系着人们的身体健康,动物检疫关系到肉类产品的安全,也普遍受到了百姓的关注。动物检疫工作是畜牧业健康发展和百姓食品安全的保护屏障,因此推动检疫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社会意义。本文主要对动物检疫工作现状进行分析,提出了改进和加强动物产地检疫的措施。
关键词 畜牧兽医;动物检疫;现状分析
1 畜牧兽医工作中动物检疫现状
1.1 检疫意识淡薄
目前检疫工作已基本实现了运输检疫向产地检疫、市场检疫向屠宰检疫的根本性改变,在乡镇设立了产地检疫报检点,实现了“定点屠宰、集中检疫”。检疫工作的准确率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城乡市场供应的动物产品主要依靠各个养殖户的分散饲养,由于规模不等,数量不一,分布过散,出栏时间不统一,使检疫工作面临成本高,检疫率低等诸多困难,检疫质量也难以得到保障;而且目前定点屠宰检疫的动物种类少、范围小,一些乡镇的定点屠宰检疫设施简陋,布局不合理,屠宰工艺和手段落后,检疫措施无法落实到位。加之少数检疫人员为了降低出检费用,往往不到检疫现场实施临栏检疫或者检疫只靠肉眼观察,简单加盖检疫章了事,使得检疫质量难以得到保障。
1.2 兽医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不高
做好当前形势下的畜牧业动物检疫工作,还需要不断提高我国兽医的专业检验检疫工作能力水平。当前我国基层的动物检疫人员的工作能力还有不少问题。首先,基层动物检疫工作人员普遍处于城市的边缘地区或是偏远乡镇,很多动物检疫人员的学历水平和能力水平都相对较低,不少动物检疫人员缺少现代化工作条件下的动物检疫工作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其次,虽然在大量的实践工作中,基层动物检疫人员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是也容易存在经验主义问题,现有动物检疫人员的能力、学历、知识结构亟待更新,以便满足动物检疫现代化的需求。再次,基层动物检疫人员长期得不到系统的培训,致使他们的知识更新速度慢,专业技术技能淘汰率高,使他们很难有效及时准确的发现疫情。
1.3 监督环节有待进一步加强
动物检疫过程中逃避检疫现象十分常见,出现这种问题主要原因就是在养殖和运输环节监督不严密。动物检疫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该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必须要各个部门协同配合,但是在实际的动物检疫过程中,缺乏部门之间的高效合作,管理方面缺乏凝聚力,导致动物检疫工作过于形式化。
2 进一步提升动物检疫工作的对策
2.1 政府部门重视动物检疫工作,加强领导
产地检疫是动物疫病防控和肉类产品食用安全的基础,严格、高效、科学的产地检疫是政府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具有领导责任的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动物检疫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工作,制定相应的动物检疫工作计划,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将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纳入地方财政全额预算管理范畴,为产地检疫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在人员编制、工作设施、办公条件、工作经费、劳动保护等方面予以改善,促进动物检疫科学实验研究。同时建立健全实验室体系,配备先进科学的检疫设备、交通工具、取证办案设备设施,不断强化监督执法,充分发挥“以监促检”的积极作用。
2.2 增强养殖户检疫意识
养殖户是肉食品检疫的基础所在,其对于检疫工作的态度将会直接影响检疫工作的进展及效率。所以,需要进一步增强养殖户的检疫意识。在实际的检测过程中,政府可以通过适当的补助,来提升农户检疫的意识与主观能动性。同时,检疫部门的检疫标准也需要进一步进行完善,以最终提升检疫工作的质量。而对于恶意逃避检验的行为,应严惩不贷。
2.3 全面提高兽医工作人员素质
提高兽医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才能保证各项规章制度有效落到实处,使畜牧业动物检疫工作高质量的开展起来。首先,加强对现有兽医的考核,严格加强资质审核,对于不具备资质和考核不合格人员严禁从事兽医工作。其次,加强对现有兽医的培训工作,有针对性的对其进行系统培训,不断普及兽医兽药知识,要帮助他们掌握系统的现代化兽医动物检疫知识和方法。第三,建立起信息沟通平台,及时的在统一平台发布相关疫病检测的知识方法,全面有效的加强技术指导,从而使动物检疫工作高质量开展,有效的打破技术方面的瓶颈问题。
2.4 健全法制,加大执法工作的力度
认真总结《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以来的经验教训,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基层动物防疫部门的意见,尽快修改出台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并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细则》和一些操作性强的配套法规,使之更符合时代的需要,提高执法工作的可操作性,拓宽检疫监督的范畴,明确将冷库、超市、宾馆、饭店和学校、医院等集体伙食单位纳入动物检疫监督范畴。借鉴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成功的立法经验,对“违法所得”、“运输费用”等金额无法查证核实的违法行为,可设定一定数额的罚款,对违法活动中的作案工具设定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封存、拍卖权,尽快解决办案难的问题。不断强化监督执法,充分發挥“以监促检”的作用。
3 结语
总之,动物检疫工作关系到畜牧业的健康发展,也关系到人们的食品安全,所以,检疫工作的推动与有效实施的意义重大,进一步加强对其的研究非常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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