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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安全问题之我见 食品安全选修课论文
农产品安全问题之我见
摘要:本文以双汇瘦肉精事件为案例,显示当代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在生活中的普遍与亟待解决。分析安全问题原因主要在于在生产主体方面组织化程度低,经营规模较小,监管体制不顾、责任不明确等并提出五点建议与对策。 关键词:农产品安全;瘦肉精; 监管; 维权;
随着人们物质生活的极大丰富,人们对健康的追求也越来越热切,对养生也越来越重视,但是,现实却让我们无可奈何。食品安全问题屡禁不止,一件件食品安全事件已经早就透支了公众的信心。对于中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人们早已心有余悸。
下面,以双汇瘦肉精事件为例,来进行具体分析。
1.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案例:瘦肉精黑幕
央视新闻频道播出3·15特别行动——《“健美猪”真相》,节目中曝光了用瘦肉精喂养的“健美猪”最终流入河南双汇肉制品厂一事。节目中,记者调查发现在南京建邺的迎宾市场内有一种肥膘少、脂肪低的猪肉销量非常好,根据猪肉产品检疫合格证上的地址,央视记者找到了位于南京建邺沙洲村的一家屠宰场。按照屠宰场工人的指点,记者来到活猪的来源地河南孟州,在孟州的养猪场内记者发现养猪户正在向猪饲料里添加瘦肉精。节目中养猪户称,添加瘦肉精能喂养出肥膘少、脂肪低的“健美猪”。
随后,央视记者跟随猪贩一路体验了各个检疫部门大开绿灯,最终使“健美猪”流入市场的全过程。并最终发现,河南双汇集团下属的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也在大量引进“健美猪”。
瘦肉精是一类动物用药,有数种药物被称为瘦肉精,例如莱克多巴胺(Ractopamine)及克伦特罗(Clenbuterol)等。将瘦肉精添加于饲料中,可以增加动物的瘦肉量、减少饲料使用、使肉品提早上市、降低成本。瘦肉精让猪的单位经济价值提升不少,但它有很危险的副作用,轻则导致心律不整,严重一点
就会导致心脏病。
该节目播出后,马上引起了市民的强烈反响。为什么明知对人体健康存在安全隐患却还屡禁不止呢?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2.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原因分析
2.1 在生产主体方面,组织化程度低、社会素质差
我国农产品生产最显著的特点是农村人口多、人均耕地少、生产规模小,千家万户分散生产,独立经营,无论是购进生产资料还是销售农产品,都是一家一户单独面向市场,而且现存格局在相当长时期内不会发生根本改变。这种分散的生产和经营不利于控制投入品的质量,也不容易统一产品质量。农户不仅生产规模小,而且种、养的产品种类多、品种杂和乱,不利于推行标准化技术和统一产品质量,难以实现农业标准化生产。同时,农户生产的专业化程度很低,生产操作管理很难规范统一,标准化生产水平低,产品的质量不容易控制。因此,因滥用、不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或不按照科学的操作规范和技术规程进行农产品生产,导致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时有发生。
2.2 在经营主体方面,经营规模较小、社会诚信低
生产者千家万户,也使经营者千军万马。产销之间没有形成固定的供求合作关系,产销脱节,质量得不到保证,责任无法追溯。对农产品的消费已经出现不同的质量层次追求,但差别化经营没有应运而生。产销直挂、连锁配送、定点专卖等现代流通方式,可以带动农产品的优质化,但其在农产品的销售中发育滞后,“农改超”仅在部分城市刚刚启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促进作用还未充分显现。
目前我国的农产品经营者不仅总体规模小,而且缺乏社会诚信。一些不法经销商不按规定进行生产和经营,假冒伪劣,只图经济利益,不顾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影响农产品的质量和品质。
2.3 在监管主体方面,监管体制不顾、责任不明确
监控约束是保证质量的有效手段。尽管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对人体健康有直接影响,但生产的特点、条件和水平决定了对农产品生产不可能实施登记许可等管理制度,对农产品进入市场流通暂时也不具备实施强制性认证和准入的条件。虽然地方在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准入方面做了一些探索,但还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缺乏有效的强制性约束手段。
目前我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多部门多环节监管,如工商部门负责市场准入,质检部门负责加工企业原料把关,食药部门负责处方药的管理,增加了工作难度。以科学为基础的监管体系尚待建立,监管的手段,如标准、检测等有待进一步加强,体制机制尚需进一步理顺。农业部门执法起步晚、力量薄弱、经验不足,有些地方尚未建立起专门的执法队伍。
2.4 在消费主体方面,维权意识差
尽管法律法规赋予了消费者诸多权利,但他们通常不知道如何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许多消费者缺乏维权主动性和能动性,甚至缺乏维权意愿。在这种情况下,只会导致违法成本降低,而违法成本的降低必然会增加违法行为再次产生的可能性。要通过法律法规来提高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机会成本,不仅取决于政府监管部门是否严格执法,也取决于广大消费者是否知法、主动用法和善于用法。如果这两者中有一方消极或懈怠,那么法律法规作为维护农产品和食品安全首要利器的作用就会打上折扣,农产品和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就不可能得到彻底遏制,而农产品和食品安全问题最终也不可能得到彻底解决。
3.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对策分析
3.1 推广标准化生产,确保农产品安全
要把农业标准化生产作为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治本之策。切实加强对农民群众的指导和服务,抓好农业投入品的源头管理,加快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努力净化农资市场。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标准化生产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大支持力度,督促其带动农民实施标准化生产,实施全过程质量监控。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和“三品”生产基地建设,加快培育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品牌农产品,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在促进农民增收的同时,为消费者提供更多更好的优质安全农产品。
3.2 在农产品生产环节,提高生产监管,强化源头治理
首先,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的检测和监控,一旦发现有污染的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净化环境。在农产品生产环境符合标准后,要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管理,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使用农业投入品,严格控制农药、肥料等的使用,注重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的
质量安全。
其次,加强农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农产品生产企业要严格按照标准生产和加工,对不符合生产标准的企业要严格查处。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卡,强化诚信生产观念。定期对农产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只要发现不诚信的不良记录,就登记在生产记录卡上,并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让消费者了解生产企业的诚信状况,进而促进企业安全生产。
3.3 在农产品市场环节,要建立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
保证法律适用和程序上的一致性,加强对进入市场的农产品进行检验检测。政府不仅要对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进行监督检查,更要加强对小型超市以及商贩的管理。定期抽检部分农产品,对不合格的农产品实行产品召回制度,禁止流通到市场,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规范生产者的行为,加强宣传,让农产品生产者主动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管,健全农产品标识制度。强化农产品认证制度,包括产地认证,并加强农产品包装管理。
3.4 构建长效机制,提高监管实效
进一步加强农林、质检、工商、经贸、卫生等监管部门的相互协作,促进农产品市场流通规范化、监管制度化,全面提高农产品产业发展水平和安全保障水平。增加资金投入,建立和完善三级农产品质量安伞监测体系;针对许多鲜活农产品不易保鲜、贮藏,销售期短等特点,研究快速、实用的检验检测技术,并在基层推广应用。
3.5 全社会都来关心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是整个社会的大事,光有国家的政策还不行,需要各个部门的协助,各地要完善监管手段,制定和完善工作督察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奖惩制度,对因工作失职、督察不利等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舆论媒体也要发挥其作用,对不法商贩进行曝光。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商贩的“商德”和全民食品安全意识。政府等有关部门也应该通过各种渠道,让普通百姓具备基本的食品安全常识。
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只有提高全民的食品安全意识,依靠完善的食品法规,建立严格的检测管理体系,严惩不法食品商贩才能
保障食品安全。“民以食为天”,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就是关注我们的现在和未来农产品安全问题之我见 食品安全选修课论文。我们有理由相信,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安全卫生的食品将为我们的生活再添一份舒适和温馨,从此告别为“吃”而担惊受怕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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