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律师执业的基本理念

时间:2021-11-07 12:51:17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论律师执业的基本理念

论律师执业的基本理念

论律师执业的基本理念

为什么做律师,做什么样的律师,如何做心中所想的律师?这应该是困扰每个年轻律师职业选择与规划道路上的一个永恒命题。每一个年轻律师在步入律师行业或者执业之初,应该都有思考过该问题。

其实,律师执业理念的讨论并非一个全新的话题,它伴随着律师制度产生与发展的全过程。律师到底是忠于法律还是忠于客户?是为了追求正义还是追求当事人利益?在二者并不能有机统一的情况下如何进行选择?

《律师法》规定,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从这一角度来看,律师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代言人;律师各项活动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其实也体现和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律师作为维护正义的使者,应该是法律的化身,是锄强扶弱的中坚力量。但是从我国当前各地律师执业的普遍状况来看,律师服务为人民的理念并没有完全树立起来, 许多人从事律师执业或者向往律师职业,并不是因为律师职业在维护正义,人权等方面有重要作用,而主要是因为这一职业所可能带来的丰厚收入。那么,当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发生冲突,在金钱和职业道德之间,哪一个会被选择?

目前社会,对律师的评价,一直存在不同的声音。人们曾这么形容律师,“他拥有狮子般的勇敢,狐狸样的狡黠,外交官式的纵横捭阖,演说天才的雄辩技巧,心理学家的暗示煽情”,这一切的溢美之词,都来源于社会中人们的赞美与肯定。而柏拉图是这么评论律师:“有一种人把这种披着正义外衣的恶劣技艺本身以及使用的'辩护作为一种商品,无论是谁只用出钱就能买得到。”因为不同的角度以及接触的不一样的律师,让不同的人对律师有各种截然不同的看法。那么,对同笔者一样的刚步入律师行业的年轻律师来说,树立正确的执业理念,应该就是走出律师职业道路的第一步,这将决定以后整个职业生涯的方向。对此,笔者有以下几点观点。

一、严格遵守法律,维护当事人利益。

(一) 对当事人负责,维护其最大利益

律师为自己的客户提供法律服务,并收取律师费。作为专业的法律工作者,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当事人解决纠纷,并收取相应对价的律师费,就要做到对当事人负责。“律师承办的一个案件,或许是1%,但对当事人来讲,却是100%。当事人可能一辈子就这么一个案件,尤其是纠纷案件。因此,律师应使出其全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二)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维护当事人利益

维护委托人的利益是律师的天职,但如果把这作为律师

行为的最高准则,甚至不惜牺牲正义,无止境的为追求委托人的利益而僭越法律,却为大众所不能容忍。作为律师而言,法律是其为当事人服务时所持有的唯一工具,律师唯有法律可以依赖。因此,当当事人利益与法律正义出现矛盾时,在法律范围内实现委托人利益最大化才是律师执业的根本准则。

二、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技能

律师是法律工作者,运用法律知识为当事人提供服务

二、树立正确的收费观念

古人云:“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马克思也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因此,律师执业理念谈到“金钱”是真正的面对现实。

年轻律师执业初期最先面对的就是生存问题,这就不得不谈律师收费问题了。很多客户在面对律师服务费的报价时总认为收费过高,那么律师成本有哪些呢?

我们可以计算“法律服务高成本”:其一是律师的培训成本:法学院本科四年,研究生两年,外加上司法考试一年,实习律师一年,在律师所磕磕碰碰再两三年,粗略计算没有花上个十年以上还无法得到中国社会认同的“律师”头衔,估计一下这期间的时间成本、费用成本,也将是一个惊人的数字。其二是律师使用成本:每当一个勤勉尽责的律师接受委托那一刻起,律师的眼睛、耳朵、四肢、头脑乃至心跳都

属于委托的当事人,他必须将有限时间内的所有资源以及智慧运用起来为当事人服务。律师在接受委托开始,生命已经为当事人而燃烧。如果生命是无价的,那律师收取的律师费是否又相对合理呢?

那么超出律师收费标准收费又是否合理呢?律师量化自己的劳动输出收取律师费并无不当,但现实中也存在律师收取费用是涵盖一些其他的灰色收费,增加了当事人的诉讼,律师职业的客观评价。

因此,律师执业理念应直面“金钱”,以“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方式解决自身的生存问题,用优质的法律服务收取相应合理的律师费。

三、律师应具备社会责任感

作为律师,如何运用法律知识承担其社会责任,在维护法制衡平、消弭矛盾中实现其社会价值,一直是业内外探讨的课题。

随着司法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法律知识的不断普及,群众的法律意识日渐增强,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需求也越来越多。然而现实生活中,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种类繁多、人员混杂,高昂的收费标准,令低收入群体望而却步。“律师应当均衡承担其在法治社会的功能,为各个社会主体提供法律服务,尤其是要为那些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律师既要赚钱,也要承担社会责任。”北京市律协会长张学兵说。

对每一位律师来说,用自己的专业技能为社会上的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是义不容辞的责任。无论是与法律援助中心对接,为需要律师的困难人群提供民事代理或刑事辩护,还是自行进入社区基层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帮助,都能为无法获得专业法律服务的人带去帮助,为他们解决烦恼。

律师的社会责任具有十分具体和明确的内涵。它不仅要通过刑事辩护、民商代理等活动来体现法律的公正,而且要在化解社会矛盾的过程中运用法律,维http://http://www.unjs.com/news/55C08AAC1A7CD926.html护公众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以彰显律师作为法律工作者的社会价值。

四、律师应加强自身职业道德修养

作为律师执业理念的必不可少的一点,律师必须有较高的道德修养,并必须严守自身职业道德的底线。

律师职业道德包括基本的职业道德和优秀的职业道德。律师的基本职业道德包括信仰法律、人格独立、程序公正、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优秀的职业道德则要从以下方面去追求:磨炼正直高尚、诚实守信的品性,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不断努力、孜孜以求,做一个有知识的人;言行规范、讲究礼仪,做一个有品位的人;勇于承担社会责任,促进国家法治建设,做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人。基本的职业道德是每个律师都应该具备的,而优秀的职业道德则是有志于成为优秀律师的人所应当追求的。作为社会工作者,律师自身行为的形成有复杂的社会背景,因此,律师职业道德的养成也有赖

于从各个方面来推动和维护。这包括:加强自律,努力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强化他律,处理好律师执业过程中的各种外部关系;健全制度,加强对律师职业行为的引导和规制,等等。

作为年轻律师,在执业初始,能够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以高标准要求自己,完善自己,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勤于学习,提高素养,严格遵守执业纪律,才能在律师行业有更好更稳固的发展。

五、树立坚定的法律信仰

所谓法律信仰一般是指人们对于法律的一种尊崇敬仰的态度,是对自愿接受法律统治的一种信仰的姿态,一种大众对于法律的忠诚,是对法律之下生活的德性的一种确信,表明人们愿意热忱地投入到捍卫法律尊严和权威的斗争中,并把参与这种斗争视为自己的一个庄严的使命和责任。人们从对法律的服从和信仰中获得了心灵的归属感和家园之感。律师的法律信仰外延应当包括律师对法所表现出的忠诚意识、神圣崇尚、巨大热情和高度信任,是对法心悦诚服的认同感和依归感。也就是法律信仰能使律师对法律的忠诚和遵从矢志不渝、终生不变,进而成为律师执业的精神支柱和实现律师价值的精神支点,并贯穿整个执业全过程。具体体现在: 1)思想上,具有独立的律师人格,摒弃软骨症、侏儒症和依赖性,只忠诚和崇尚法律,不畏强权、不淫富贵、仗

义执言、坚持真理;2)业务上,无论诉讼抑或非诉讼,应当“法”字当先,“律”字开路,超越案件表象和外部包括当事人认识上的干扰,从程序到实体,用法律统帅案件全过程;3)文化上,独特的律师文化氛围,从外在到内心,散发着法律的灵气和灵感。当然这是一种理想境界,但这应当是律师奋斗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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