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尼族梯田分水制审美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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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尼族梯田分水制审美浅析

【摘要】哈尼族梯田分水制是哈尼人在梯田水资源的充分利用和管理的劳动实践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而来的,同时也是梯田文化得以传承和赓续的有力保障。分水制是与哈尼人独特的农耕方式和审美观念紧密结合在一起的,特别是他们对于农耕用水的巧妙利用和合理分配之下所体现出来的技术美、秩序美与和谐美,更为我们深入了解哈尼族文化提供了方便和可能。   【关键词】梯田 分水制 技术美 秩序美 和谐美   哈尼族是西南古老的农耕稻作民族,在几千年的生息繁衍中,承氐羌之风气,融百越之文化,在用自己的双手辛勤劳作的同时,创造了今天我们所看到的“山间水沟如玉带,层层梯田似天梯”的梯田奇观。王祯的著名诗句:“世外田制多等夷,有田世外谁名题。”描述的就是梯田,早在春秋战国时期,梯田就已经出现,经过哈尼族上千年的辛苦耕耘,成为了我国历史上主要田制之一。2013年6月,我国红河哈尼梯田文化景观成功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成为了第一个以民族命名的世界文化遗产。   哈尼族有句谚语:“梯田是哈尼人的根,水是梯田的根。”哈尼梯田层层交错,落差较大,常年要水滋润,水量需求特别大。为保证水源的合理利用和分配,哈尼族发明了一套科学严谨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木刻分水制(以下简称分水制)。   技术美   自古以来,哈尼族都是修沟造渠,引高山森林中的泉水来灌溉梯田,水沟开挖量巨大,必须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才能完成,个人或村寨往往不能独立承担。哈尼人就户与户联合或者村与村联合,一起挖沟引水,通过出资的多少和投入的人力的多少核定每个村寨、每一户的分水量大小。为了避免发生水纠纷,能够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水源,哈尼人发明了分水木刻来进行分配。分水木刻,哈尼语称“欧斗斗”,它是选用板栗树、黑果树等材质坚硬的木料,在木料上刻出底部同样平整但宽窄度不一凹槽的一根横木。   尽管在哈尼族分水制发明和形成的时代并没有所谓“技术美”这样的名词出现,但实际上技术美的审美形态已经存在。技术美的内涵首先由技术品表现出来。苏格拉底曾经说过:“任何一件东西如果它能很好的实现它在功用方面的目的,它就同时是善的又是美的。”①人们创造任何一个技术品,都是具有实用性的。分水木刻作为分水制度的物质载体,是哈尼人为了对水资源进行合理分配而创造的工具,起到了准确计量各块梯田用水量的作用,可以说是我国最早使用的明渠流量计。分水木刻放置于每个水沟的分叉处,水要分几条沟就在分水木刻上刻几个凹槽,不同宽窄的凹槽决定了每个子水沟所灌溉梯田水量的大小,从而保证了每块梯田都能得到约定的用水量。哈尼人还以长方体为形状标准来制作分水木刻,长方形的设计,比其他形状更能防止水流的溢出,进一步提高了分水的准确性,且用料最省,是实现分水功能的最大化的典型形式。可见,分水木刻作为一种技术品,不仅具备了实用性,还具有了美的形式。   这里还应当指出分水木刻本身不具有人的精神,但它作为人的创造物,必然渗透着哈尼族先民的思想情感,凝聚着哈尼人的意志、力量和智慧,是哈尼人创造的艺术品,承载着哈尼族的集体记忆,从而被赋予人的精神。人们对其的欣赏基本上是静穆的观照,技术美的观照不像康德对美的判断那样是超功利的。徐恒醇指出:“对于技术美的观照,要求审美主体相应地采取审美的态度。从审美态度出发,才能对技术对象的审美价值作出鉴赏和评价。”②哈尼人对于分水木刻的观照是借助想象在头脑中形成的哈尼祖先的创作意图、情感的过程的精神交流,并受其情感激发,其祖先进行农耕分水的场景仿佛历历在目,自己也将成为梯田耕作中的一员,自己的子孙后代也将生活劳作在这世代经营的梯田上,这实际上是哈尼人作为欣赏者,自己情感的投射。正如康定斯基指出的那样:“被感受到的东西能唤起和振奋感情。因而,感受到的东西是一座桥梁,是非物质(艺术家的感情)和物质之间的物理联系,它最后导致了一件艺术作品的产生。另外,被感受到的`东西又是物质(艺术家及其作品)通向非物质(观赏者心灵中的感情)的桥梁。”③   分水制就其本质而言是商定分水木刻上凹槽宽度的一系列民间规约,是体现分水木刻功能的外在表现形式。分水制是指哈尼族经过村与村,户与户集体协商,根据挖沟时投入的人力,物力来确定每块梯田的水流量大小的民间制度。分水制约定,投入多者,分水木刻凹槽宽,水流大,反之,投入少者,凹槽窄,水流小。为了确保凹槽计量单位的统一和准确,一般哈尼人还约定以某人的右手掌四指根部宽度为一基准单位,按照之前的协商结果对水流量进行分配,对用不了一个用水单位的,则缩减为一指、二指、三指进行细分,其中排除用小拇指宽度进行计量。照各家权益定制出的划有不同刻度的木刻,安放在各家田块的入水口,随着沟水流动调节了各家各户的用水,如此公平合理而又科学的制度,保证了每块梯田都能得到充足的水量供给。   分水制虽然是一种抽象概念,但它与分水木刻有机联系在一起,构成了内容与其外在形象的相互统一,不可避免地以技术美的形态表现出来。分水制度经过了历史的考验,哈尼人代代相传,凝聚的已经不仅仅是生产技术,而是人的情感,对待分水制已经不仅是对实用功能的欣赏,更是对对象存在的审美。在现代农业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分水制还一直在沿用,它一方面使生产劳动的效率得以提高和完善;另一方面使分水的模式更趋于合理、更具有系统性和易于管理,给哈尼人带来了巨大的好处,符合哈尼族群体共同利益诉求。因此,分水制也渐渐和审美主体使用上的满意联系起来,从而获得了愉悦感和轻松感,构成了技术与审美的有机统一。   秩序美   梯田分水制的运行不仅需要有用的技术支撑,更需要完备有序的秩序保证。美在于秩序,这是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美学思想的一个经典命题。亚里士多德曾说:“美的最高形式是秩序、对称和确定性。”④哈尼梯田分水制的美也在于秩序,所谓秩序就是有条理,是一种不混不乱的状态,是一种有规律、可预见、和谐稳定的状态。   有论者指出:“秩序意味着不同的人或事在同一系统中的安排与结构上的完善与美,不同安排与结构而呈现出井井有条就是一种秩序之美。”⑤木刻分水是哈尼梯田分水制的主要分水规则,为了完善分水制,哈尼人还创造了“卫重”、“嘎斗”、“欧黑玛博”等分配方法进行补充。“卫重”含意为轮流引水或分段引水。在每年农田用水紧张的农忙期,为使每家每户都能顺利耕种,协商沟渠分段引水顺序,一般由下到上轮流放水,或以抽签方式决定分水顺序,没有轮到的区域要关闭分水口。“嘎斗”含意为切断水尾。每条水沟开挖时就有一定的灌溉区域面积,沟尾以某个山梁或山坡为界限标志,这个界限以外的田不经同意不得引用该沟渠的水。“欧黑玛博”含义是没有进水沟,指的是有些田离分水沟渠比较远,不能直接从沟渠分水,而是通过其上方的田引水,由此约定俗成,上方田主将田水口打开,让水流经过自家的田,流到下家梯田中。这些引水方式的出现,进一步保证了分水制度的有序运行和梯田农耕的顺利生产。   分水制的公平性,是秩序美形成的前提条件和基础,没有公平,就不会形成良好的秩序,更没有秩序的美。从哈尼梯田沟渠挖筑到分水木刻凹槽的宽窄设计再到合理分水,无一不是彰显公平。每块梯田的用水量,都是在挖沟前根据各家投入的人力、物力协商好的,并不会以人的社会地位、贫穷富贵来决定。为了保证这种公平性,分制中设有沟长一职,来管理分水木刻。沟长都是由各村寨中道德高尚、正直公平之人担任,主要职责是对分水木刻制作、更换进行全程监督并严查分水木刻是否被人擅自挪动和毁坏。如有人违反水规,擅自破坏分水木刻进行偷水,一经发现,必然受到惩罚。“通常的惩罚是罚款加罚物,情节较轻的罚‘三块三、六块六、鸡一只、酒一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拖猪杀牛。”⑥   分水制的秩序美着重体现在这个“分”字上。从古至今,任何一个时代资源的分配问题都是比较受重视的。怎样合理分配有限的资源,这就存在“分”的必要性问题。在必须“分”的前提之下,如何“分”,如何合理地解决“分”,关涉到每一个族群,每一个地域和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无视“分”或“分”得不合理, 就必然会使利益矛盾激化,造成社会大乱,这是每一个社会成员都不愿看到的。   中国古代思想家荀子很早就提出:“人生不能无群,群而无分则争。争则乱,乱则离,离则弱,弱则不能胜物。”⑦强调分与和就像阴与阳一样,存在于万事万物之中,两者既相互对立,又相互包容,经过一定的转化而达到和谐。“分”是保证“群”的有效的前提,没有“分”的“群”必然是“争”的“乱”。哈尼族先民正是运用“分”与“和”的对立统一关系,在与自然作斗争中发挥了“分则和,和则一,一则多力,多力则强,强则胜物”⑧的能动作用,才能战胜自然,获得生存。并融合了“水往低处流”的地心引力定律,发明创造出木刻分水,使水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哈尼族分水制,为我们呈现的是一个以“分”为“和”的制度安排,通过水的“分”秩序达到了人和人之间的“和”秩序。且以制为标准,“群而有序”地对人群进行必要的社会分工,保证了社会成员发挥其所长,维持正常的生产劳动,强化了民族认同和民族团结。   哈尼族有句谚语:“有了水源才能开出好田,有了好田才能养出好儿女”,哈尼梯田分水制对水的分配实际上是对生产资料的分配。哈尼人几千年来运用分水制,使梯田灌溉用水成为一种有序的过程,“分”不带表秩序的无序,反而起到更好的有序,始终保持着合乎理性的逻辑关系。在这种“分”的过程中以及“分”的背后所彰显的其实是一种视野,一种特有的认识世界的思维方式。现代心理学和认识论告诉我们,世界总是视野中的世界,对不同的认识方法,世界会呈现出不同面目。哈尼族人关于分水制的定义显示了他们从“分”的角度来认识事物及其相互关系,在分的制度中呈现自己民族的特征并以分的精神、途径和方式把握世界。   和谐美   当哈尼梯田分水制的目的和理想展现给世人时,才真正理解分水制内在深层审美价值—和谐美。毕达哥拉斯学派有这样一句著名的哲学格言:“什么是最美的—和谐”。和谐作为美的最高级范式,一直是哈尼族追求的审美理想,而梯田分水制展现给世人的正是这种人与人、人与自然以及人自身全面和谐之美,它使生命本真从生存状态的遮避中显现出来,从而走向诗意的栖居。   分水制的出现,重置了人与自然的相处状态,将自然从只是满足主体内在价值的客体地位解脱出来,从而与自然重修旧好。人与自然互为主体,相生相伴,从传统的竞生走向了和谐共生,“变‘人类中心论’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论’”⑨。哈尼族久居西南深山,千百年来,哈尼族与当地自然生态巧妙结合,利用哀劳山山高谷深 、雾大及“山有多高,水有多高”的特殊地理气候,形成了森林—村寨—梯田—江河四度同构的生态农业系统。在这个梯田四度同构的生态农业系统中,水贯穿了所有元素,是整个系统的“连接线”。分水制作为“连接线”上的关键节点,有效保证了整个大系统的良好运行,体现了人与自然之间密不可分的、互为依存的天然关系。分水制表现出来的不是简单的改变水流的方向,破坏自然的规律,而是哈尼人对自然生态的充分认识和合理利用,真正实现了人与自然对抗与顺应的统一。正如恩格斯指出的那样:“我们必须时时记住,我们统治自然界,决不像征服者统治异民族一样,决不像站在自然界以外的人一样,相反地,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存在于自然界的;我们对自然界的整个统治,是在于我们比其他一切动物强,能够正确认识和运用自然规律。”⑩哈尼人没有无限夸大人的主观能动性,更没有对水资源一味的索取和征服,而是发明了分水制,创造了分水木刻,在享受水资源带来的好处的同时保持了水循环,防止水资源流失和环境恶化,真正的践行了我国“天人合一”的生态理念。   哈尼族本身是一个没有文字的民族,分水制作为一种哈尼族群体共同遵守的民间制度,一直以来都是以口头规约的形式存在于哈尼族社会当中。它影响着哈尼人的形为举止,是哈尼族个体道德塑造的他律性因素,成就了哈尼族个体的道德自律,有效地抑制了个人不断膨胀的欲望,使哈尼族内部很少出现不劳而获的现象,一切获得都取之有道。木刻分水制传承千年,分配原则早在1000多年前就由哈尼族先祖们确立并得到全族的公认并一直沿用至今,其代表的是公众的意愿。如违反这种水规水法不仅违背了集体意志也是对祖先的不敬,这种规则在哈尼族社会是相当具有约束力的,而且潜移默化的影响着整个民族的习性。据康熙《蒙自县志》卷三《彝俗》载:“窝泥,自呼哈尼。……其性柔畏怯,不敢为盗贼。”   不仅如此,哈尼人还在分水制中观照了自身,在分水制实现了梯田用水的自由,从而获得精神的自由。徐复观指出:“人在美的观照中,是一种满足、一个完成、一种永恒的存在,这便不仅超越了日常生活中的各种计较、苦恼,同时也即超越了死生。”哈尼人所营建的分水制的审美理想,恰恰就在于其在自己的精神中求得自由解放,使人从缺乏、不安、痛苦的状态中解脱出来,重拾人的生命力,得到美的享受。这对于今天处于物质欲望横流,久居现代城市的人们来说也不失其价值,也正是梯田文化越来越受到现代人重视的原因。   哈尼人的梯田分水制,是哈尼人对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及人自身审美关系的一种表达。作为中国少数民族独特的制度文化,它把哈尼人的精神与理想追求都包容其中。制度背后所折射的是社会和谐关系,它所绘制的是一幅人与自然共生共荣为审美标准的理想画卷。   (作者为西南大学文学院博士研究生、红河学院音乐学院讲师)   【注释】   ①②徐恒醇:《技术美学原理》北京:科学普及出版社,1987年,第54页,第53页。   ③[俄]瓦·康定斯基:《论艺术的精神》,查立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第12页。   ④苗力田译:《亚里士多德全集》(第7卷),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年,第296页。   ⑤⑨李重明:“道德之美、秩序之美、生态之美—构建和谐社会的美学思考”,《漳州师范学院学报》,2007年第1期。   ⑥卢鹏:“木刻分水:充满民间智慧的和谐机制”,《中国民族》,2009年第3期。   ⑦⑧(清)王先谦:《新编诸子集成·荀子集解》,沈啸寰、王星贤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164~165页,第164页。   ⑩《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518页。   徐复观:《中国艺术精神》,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67页。   责编/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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