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保护与合理使用分析
张帅奇,等: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保护与合理使用分析 [摘要]伴随着数字化的不断发展,网络书的和阅读蔚然成风,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亦与日俱增。以百度文库侵权事件为例,分析了百度文库的法律纠纷以及百度文库的安全管理的疏漏,最后探索信息技术保护著作权措施。 [关键词]网络著作权;保护与合理使用;百度文库 [中图分类号]D9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3)42-0090-02 中国最大的搜索网站百度早在2009年就推出了“百度文库”平台,其服务形式正是云服务模式的雏形。在该文库平台中,网民用户可在自己的个人管理平台上上传、分享文档,并且帮助网民在海量信息中迅速搜寻到满足他们需求的文档,用户可以在线阅读或下载资料,满足了网民检索、下载、分享文档资料的需要,因此,受到广大网民的关注、喜爱。但是在文库平台中,网民把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从个人计算机上传到网络,放在“云端”与他人分享,侵犯了作家的权益。 2011年,因为个人权益受到百度文库严重的损害,韩寒、郭敬明、慕容雪村在内的50位作家对百度提出了强烈不满。2011年3月25日,韩寒给百度创始人李彦宏写了一篇文章,让大家看清盗版和侵权带来的伤害。2011年3月29日,百度文库里面没有经过作家授权的文学作品基本上都被删除,之后百度为了能与作家们、出版商合作,推出文库合作平台。2012年9月17日,沸沸扬扬的百度文库侵权事件终于到了尾声,法院虽然没有同意韩寒的要求关闭百度文库,但是事件给韩寒带来的严重伤害,要求百度文库对此进行经济上的赔偿。 1百度文库法律探索 百度文库遇到问题态度就同2005年百度MP3侵权事件一样,甩出“通知—删除—免责”的“避风港原则”,认为百度文库里面所有的文章资料都是网友上传的,百度自己本身并没有上传侵权的书籍、作品,所以百度没有侵害作家们和出版商的利益,之后在作家和出版商的提醒下删除了文库内不合法作品。百度通过推卸责任,企图无罪,但是百度文库这次与百度MP3侵权情况不一样,不再适用“避风港原则”。 根据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来看,作为网络服务提供商,提供存储平台的前提是为了方便网民能够将自己的作品在网络上与大家分享,对于网民上传的侵权作品,只要网络服务提供商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并且没有对侵权作品进行存储和更改,其中也没有通过侵权作品得到直接的经济利益,在侵权作品的著作人提出通知删除时,能对此及时做出移除配合,并且尽可能地减少侵权作品带给著作权人的危害损失,那么网络服务提供商不需要对此承担法律责任。针对此条例,百度文库很明显没有做到。 (1)百度文库将用户上传的所有文档都保存在百度的服务器上,包括其中的侵权作品,因此百度文库成为侵权作品的拥有者和提供者,不像百度MP3一样起链接导向作用。 (2)用户上传的作品在百度文库中被分类处理了,不符合保护条例要求的不能对侵权作品进行更改。 (3)用户上传的侵权作品通过百度文库平台被免费浏览、下载,给百度带来了流量、广告,网民的关注与喜爱是百度获利的关键。百度通过网民点击作品页面发布广告,每月超亿元的广告费给百度带来了巨大的收益,其中也包括侵权作品带来的收益。百度获得了直接的经济利益,这样百度文库就不单单只是一个“文档分享平台”,还是一个商业经营平台,通过侵权作品得到了直接的经济利益。 (4)现在网络发展快速,百度用户上传的侵权作品,经过网络快速的传播,当著作权人发现,对百度提出通知时,侵权作品已经被多次浏览、分享和下载了,就算百度及时配合进行删除,百度文库给著作权人带来的伤害也已经无法挽回了。 百度文库在处理侵权文档时没有尽最大努力,找出比较好的解决措施,就在没有技术保障的前提下开放百度文库,百度文库存在思想上的错误。 2百度文库安全管理疏漏 云计算技术是一种新的传播技术,与传统通过媒介的传播形式不同,云计算技术的传播速度非常快,用户通过网络将文档上传保存在云端,同时这些文档通过被网民浏览,很快就会被网民分享和下载,一旦侵权作品在网络上传播,带来的危害将一发不可收拾,所以百度文库必须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提高技术保护措施,将危害扼杀在摇篮里。在该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到百度文库存在很多的技术管理问题值得我们去思考解决。 21违法用户的信息不明确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任何人对作品进行复制和传播时,都要了解该作品是否受著作权保护,受保护的作品必须取得著作权人同意,不能擅自处理作品,否则就算侵权。所以那些利用百度提供的平台上传侵权作品的用户才是侵权事件的根源,他们应当受到法律的惩罚,承担责任。 但是用户在注册时没有进行实名认证,里面的姓名、头像、住址等信息不一定是真实的,有的都是虚构的,不知道是个人还是组织,并且百度在提供云服务的过程中,也没有要求用户上传作品时署名要真实,有时还可以通过匿名的形式上传的,加上网络上的信息都是以文字、图片、声音等显示出来的,这些就很难对网民的身份进行确认,百度只能够掌握用户的`ID、注册时间和使用IP的地址等信息,作家们找不到具体上传的用户,只有将矛头指向百度。 22缺乏有效的技术措施 百度文库对于百度用户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困扰,通过在页面中设置提示框,提供了网上投诉通道和电子邮件,让用户反馈,通过投诉得到的电子邮件对作品进行审核,对于侵权作品进行删除,但是这只是形式上,实际上没有起到实质性的作用,我国目前网民的著作权保护意识相对薄弱,网民还是上传、使用侵权文档,举报措施没有多大的影响力,就算举报取得成效,百度文库中文档的量很大,人工删除工作量也很大。 其实现有计算机技术中,许多技术措施对用户上传的文档有足够的辨别能力,能够察觉到文档中存在较多相似率的作品,只要被认定为侵权就会拒绝用户上传。如:YouTube防止侵权视频的上传,采用自动过滤技术,能够自动检测并删除侵权作品。百度文库完全可以通过软件防止侵权作品上传,目前许多学生学者论文中是否抄袭也有一些专门的论文检测软件,如:维普、万方、知网等,百度也可以通过技术检测过滤侵权作品。 百度文库保护力度不够,没有采取有效的现代技术措施来保护著作权人的权益,不重视云数据的安全与合理使用。 3信息技术保护著作权措施 美国斯坦福大学教授莱斯格指出:著作权法律原先只是一面盾牌,保护著作权人不受伤害,而如今有些人却肆无忌惮地将其作为刀剑飞舞,无情地将文化自由践踏于地下。百度是中国最大的互联网企业的领头羊,如果推卸责任,这将会使网上非法文档流传一发不可收拾,作者的权益保护不了,使他们丧失写作的信心,到最后受害的不将仅仅是出版商和作者,还有整个文学产业,我们最终将无书可看。在公众使用著作权作品,享受太阳给予的温暖时,也要给作者留点阳光,作者和公众之间不应该是敌对的关系,只有保护好了作者的创作热情,才能有更多的优秀作品供公众使用。 为了社会和百度自身的长远发展,百度应该做到: 31云作品分类 “云”中的每个人都是“云”的参与者和使用者。面对百度文库侵权事件,免费分享作品可以使作品在网络上更加有效地得到传播,网民可以获得更多的知识,获取知识也更加方便,通过共享,山区的老师可以看到城里学校的教案;网民们只有看了书才知道好不好看,有没有纸质书的收藏价值;对于作家们来说,作家也可以通过免费方式获得知识,得到灵感,快速的充实自己,创作出更加好的作品。 百度文库要加强计算机技术保护是值得肯定的,可以设置等级制度,管理员用户可以对平台数据进行整理、修改,在平台上保留合法的作品,阅读平台可以分哪些免费观看、哪些收费,对于有些热门书籍可以适当收费,建立虚拟货币,实施付费在线下载观看,普通用户对于免费作品具有浏览、下载和在线阅读作品的权利,对于付费作品,需要通过购买货币合法的观看。 网民数量的不断增长,通过虚拟货币进行交易的模式将越来越普遍,百度文库应该采取措施协调好知识产权制度和电子阅读平台之间的关系,合法经营,百度的前途是很光明的。 32实名注册制度 将计算机技术保护与我国法律保护结合起来,共同保护著作权人的权益。百度文库可以实行实名注册制度,用户在申请账号时必须输入自己身份信息,百度通过对身份进行审核。当用户上传的作品侵犯著作权人的权益时,行政部门可以找出责任人,在必要情况下可以提供用户信息给著作权人。 百度文库侵权主要问题不是网络平台,而是公众的合法使用意识、保护意识。百度文库应当对用户加强宣传“免费下载并不是天经地义”的社会意识,知道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不合法的,通过平台的宣传,希望网民能够有意识的合法上传作品,分享阅读。 33比对检测 利用计算机技术保护,加强安全监视,对版权作品进行DNA比对检测,通过与中国各专业文档机构合作,提供正版作品,自动对用户上传的文档与正版文档进行审核比对,对作品长度、内容检测,看是否存在版权问题,只要文档内容存在过高的重复率,就阻止文档的上传,并对文档进行删除,这样从根本上就杜绝了非法文档在网络上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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