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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对国际游资和对冲基金监管的诌议

时间:2021-09-30 11:51:42 财经会计论文 我要投稿

强对国际游资和对冲基金监管的诌议

自七十年代以来,金融自由化的论点一直居于主流地位。主张金融市场自由化的人认为:金融市场自由化有利于作为生产要素的资金无阻碍地流向最需要的地方,实现资源最优配置;金融市场存在自动调节失衡的机制,政府的干预于事无补,反而会把资本赶跑;另外,游资中的投机资本还能起到稳定价格的作用;更重要的是,作为运作国际游资的龙头,对冲基金一直被视作少数大富翁组成的私人机构,其投资行为属于个人行为,政府无权对他们进行干预等。即使在新兴市场(如东南亚)接连爆发金融危机时,许多西方经济学家仍坚持为金融自由化辩护,把金融危机的主要责任归咎于受害国内部的经济结构、金融体系、汇率制度等的不完善(我们不否认这些因素的存在)。当东南亚国家金融危机还远没有结束的时候,1997年12月,世贸成员国达成环球金融服务业自由化协议,进一步推动金融自由化的步伐。1998年8月,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在美国会做证时表示,不会为拯救世界而减息,其主要任务是维持美国经济健康,同时他还批评香港政府干预市场,将使民众失去对金管局的信心,并称干预不会成功。但在短短两周后,9月份LTCM濒临倒闭,巨额国际资本无序流动也对发达国家经济产生了不利影响,此时格林斯潘的见解也不得不有较大的转变,由纽约联储出面组织挽救LTCM,在10月1日的国会做证中格林斯潘为这种干预辩护时声称:LTCM基金的倒闭可能会危害到世界金融市场和全球经济。此一时彼一时,我们可以看到,是否干预监管完全取决于决策制定者的利益和立场。

    事实上,近年来巨额短期资本的流动以及对冲基金的兴风作浪已经造成了新兴金融市场的巨幅动荡,投机并没有起到稳定价格的作用,反而加剧了市场的波动等,极大地损害了新兴国家的经济利益,在各国经济金融相互紧密关联的时代,巨幅的市场波动最终也会传导到发达国家,损害发达国家的经济利益。因此,近来主张对国际游资和对冲基金进行监管的论点得到了较多的呼应。1998年所发生的多起国际金融市场起伏,促使我们思考是否应该加强对国际游资和对冲基金进行监管。

    首先,金融自由化是手段而不是目的,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可以将金融市场自由化看成长期的任务,有步骤地、谨慎地推进。我们承认,资本流动对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新兴市场国家的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虽然我们不能将东南亚金融危机的根源归因于这些投机资本,然而我们从东南亚金融危机中,从港府与对冲基金的世纪金融大战中,看到了巨额短期国际游资和对冲基金对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巨大破坏作用。金融自由化只能作为手段,而不能成为目的。如果当前金融自由化不能发挥有效配置资源功能、危害一国经济实体、吞噬国民财富时,就有必要对这种工具进行某种制约。

    其次,金融业,特别是银行业的外部性很强的行业,因为其经营结果会影响许多的投资者,对于整个经济的稳定具有特殊意义,因此金融业的特点决定了不能任由金融市场盲目自由地发展。目前大型银行在国际金融市场中扮演极为重要的角色,他们为投机者和套期保值者提供巨额资金,本身也积极参与金融市场的各种交易。在利益的驱使下,或者在借款人良好资信与名气的光环的笼罩下,他们很容易向实际上并不十分了解的机构在未经严格审查的情况下,提供巨额资金。银行不负责任的放款实际上是将中小储户的资金投入了一个神秘的黑箱--他们并不清楚这笔钱被用于多大风险的投资,而提供资金的人却未得到相应的风险补偿。对冲基金正是通过这个黑箱,将风险转移给广大储户,而自己则无偿占有了高风险带来的高收益。但是在对冲基金决策出现失误,发生损失时,银行也会被拖下水,政府当然不能坐视不理,于是出现了权力与义务不一致的现象:政府无权监管对冲基金,可是当对冲基金决策失误出现亏损时政府又不能置身事外。因此,只要对冲基金从银行得到巨额贷款,他们的活动就绝不应该被简单的视作少数投资者的个人行为。对他们的态度只有两条:要么不从银行获得贷款,只用自己的钱玩,爱怎么赌都行;如果要从银行获得贷款,就必须接受政府有关机构的监管。98年12月美国政府部门和金融监管机构针对今年9月美国对冲基金失控这一情况,目前正采取措施,加强对对冲基金、银行、经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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