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基本职业道德-不做假帐
经济越发展,管理越重要,会计越重要。会计信息越来越成为广大投资者、债权人、企业管理当局等会计信息使用者所重视,成为政府部门进行宏观决策的重要依据。而会计造假、会计信息失真的危害也越日趋加剧。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抽查公告显示:会计法制观念淡薄,违法干预会计工作,授意、指使、强令篡改会计数据,假造凭证、帐表进行假审计、假评估,帐外设帐,转移国家资产、偷逃税收、粉饰业绩;会计人员执法环境差,会计监督严重弱化,单位会计基础工作和内部控制制度薄弱;违法违纪手段隐藏,作假技术不断发展;会计工作中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现象比较严重。会计领域的突出问题,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并引起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国务院总理朱镕基也多次强调“不做假帐”。“不做假帐”看似一句很普通的大实话,然而仔细体味,却寓意深刻,一方面反映了当前会计造假已成为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并引起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另一方面表达了全社会要求会计人员不做假帐的强烈愿望。
会计工作是反映社会经济活动的晴雨表,是把守“钱袋子”的重要一环,其最要紧之处就是如实记帐。要做好“不做假帐”,如实记帐,必须加强我国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遵循的道德标准。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有以下六个方面:
(一)敬业爱岗。即会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的要求。
(二)熟悉法规。即会计人员应当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能正确领会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的精神。
(三)依法办事。即会计人员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从事会计工作,外理会计业务事项,依法履行监督义务,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四)客观公正。即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事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偏不倚。
(五)搞好服务。即会计人员应当熟悉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和业务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会计方法,为改善单位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六)保守秘密。即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单位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单位负责人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本单位的会计信息。
建立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是对会计人员强化道德约束,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的要求。良好的职业道德是对会计人员的基本要求。作为一个合格的会计人员,无论是在企业、事业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还是从事会计公证工作的注册会计师都应该严格遵守客观、公正的立场,真实、完整的反映经济活动,不弄虚作假。不做假帐是对会计职业道德的高度概括,也是《会计法》及会计准则、会计制度最基本的要求。
要彻底杜绝做假帐的现象,必须标本兼治,整改并举,落实到会计日常工作中去,管好“二人一证”。
一、以《会计法》为准绳,深化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主体。
在当今社会,会计人员“站得住的顶不住,顶得住的站不住”已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一些敢于坚持原则、认真发挥监督职能的会计往往不能长久,有的遭了“冷眼”,有的被“轮岗”,甚至辞退等打击报复。在种种压力下,会计监督流于形式,会计人员与单位负责人沆瀣一气,大肆做假帐,设小金库,滋生各种腐败。因此,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主体还需要深化。《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把单位负责人作为承担会计法律责任的主体,抓住了造假的幕后主使。
虽然会计数据的造假,财务会计报告的粉饰,都要通过会计人员,就这一点而言,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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