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天津外国语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天津外国语大学(Tianjin Foreign Studies University,TFSU)简称“天津外大”、“天外”,坐落在中国天津市,是天津市一所主要外语语种齐全,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天津市属重点院校,为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下面是有关天津外国语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收全国统考、推荐免试、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
一、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
(一)网上预报名时间:9月24日—27日,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10月5日—25日,9:00-22:00。
注:考生填报时必须写明常用联系方式、详细通讯地址(学校要具体到院系班级)及邮政编码。
(二)网上确认:网报后进行,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注:报考点选择天津财经大学的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关于天津财经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通知。
(三)下载准考证:考前10天左右,考生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请妥善保管《准考证》电子版,复试时需要提交《准考证》核验。
(四)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时间:12月24日—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12月26日为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起始时间为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
二、学习形式及报考类别
(一)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为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为非脱产在校学习)。
(二)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
1.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入学后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
2.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真实填写“现工作单位”,入学后我校不接受人事档案;
3.非全日制只招收定向就业在职考生。
三、考试科目
1.教育部统一命题的统考课程有:思想政治理论、根据学科专业要求,英语(一)或(二)、数学(一)或(三)或经济类综合能力、管理类综合能力、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法律硕士综合(法学)考试等,详见考试大纲;
2.各专业基础课均由我校自行命题。
四、报名条件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9月1日)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要求:在报纸或杂志期刊上公开发表一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不能跨专业报考,且报名点必须选择天津财经大学,不接受在外地报名,复试时加考两门专业课。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名条件
1.报考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审计、翻译、会计、新闻与传媒、艺术设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名条件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报名条件相同。
2.报考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名条件,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报名条件中的第1、2、3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报考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详见我校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专业招生简章。
4.报名参加法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报名条件中的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可以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
(3)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可以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三)单独考试报名条件
符合(一)报考报名条件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目前我校招收单独考试的专业为金融学、会计学、企业管理、行政管理。
(四)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报考我校“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网上报名后,须于11月1日前将《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通过EMS邮寄至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5号天津财经大学东院J座204,邮编300222)。
(五)“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网上确认时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注:我校非全日制专业不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五、网上报名
网报期间内,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信息,请认真阅读《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按要求缴纳报名费。在津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报考点选择以天津市高招办发布的网报公告为准。同等学力、单独考试考生报名点须选择我校;其他往届考生如选择天津财经大学报考点,请密切关注教育部及天津市高招办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具体要求,有特殊要求必须在本校参加考试的除外。
六、网上确认
考生按要求准备相关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未参加网上确认的不予准考。具体安排详见各考点网上通知。
七、关于复试
复试相关要求以我校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为准。
八、招生人数
各专业招生人数考生可参照研招网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所列计划数均为根据往年生源情况所做的预估数(不含接收推免生人数),实际录取人数可能会根据规划部门实际下达计划数、推免录取情况及统考合格生源情况,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调整。
【天津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文章:
2012天津农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01-02
香港中文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12-13
长安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01-01
中南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12-31
宁夏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12-31
五邑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