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外国语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24-05-30 13:48:12 招生简章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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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北京外国语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外国语大学(以下简称“北外”)是首批进入教育部“211”工程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之一。其前身是1941年成立于延安的抗日军政大学三分校俄文大队,距今已有74年办学历史,是我国办学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开设语种最多的外国语大学。经过几十年的创业与奋斗、几代人的不懈努力,北外目前已发展成为一所多语种、多学科、多层次,以培养高质量、创新型一流外语人才及外语类复合型优秀拔尖人才为目标的国际一流外国语大学。

2016年北京外国语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外早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就开始招收研究生,至1965年共招收培养研究生65名。从1978年恢复研究生招生到2015年7月,北外已授予博士学位611人、硕士学位6770人。目前在校研究生人数2558人(其中博士研究生427人,硕士研究生2131人)。

  北外目前共教授67种外国语言,教学和科研涵盖了世界上所有主要语种群的文学、语言、文化、历史、经济、政治、新闻传播、外交、法律等,研究领域极为宽广。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北外现具有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有13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英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西班牙语语言文学、阿拉伯语语言文学、欧洲语言文学、亚非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比较文学与跨文化研究、翻译学、语言政策与规划学),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外国语言文学、中国语言文学、法学、政治学、新闻传播学、管理科学与工程),4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翻译硕士<含英、俄、法、德、日、朝鲜、西班牙语、泰语八个语种的口、笔译方向>、汉语国际教育硕士、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学校拥有1个博士后流动站,4个国家重点学科(含培育学科)(英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日语语言文学),7个北京市重点学科(俄语语言文学、阿拉伯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比较文学与跨文化研究、西班牙语语言文学、欧洲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1个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国外语教育研究中心”。

  北外一贯坚持“以一流的师资,办一流的大学”的办学理念,汇聚了一大批学贯中西、蜚声海内外的知名学者和学术带头人,拥有一批在外国语言学、外国文学、中外思想与文化、国际中国学、国际问题、国际法、国际新闻传播等研究领域取得卓越成就、享有较高学术声望的专家学者,师资力量雄厚。北外现设英语学院、俄语学院、高级翻译学院、欧洲语言文化学院、亚非学院、中国语言文学学院、国际关系学院、法学院、国际商学院、国际新闻与传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文学所、外国语言所、日本学研究中心、中国外语教育研究中心、海外汉学研究中心等20个学院(所、中心),法语、德语、日语、西班牙语与葡萄牙语等4个系。信息技术中心有50多个语言实验室和视听教室,配备各种录像、摄像、演播、卫星接收等现代化电教设备。我校图书馆藏纸质中外文图书126.4余万册,中外文电子图书48.2万余册,中外文报刊1174种,中外文数据库56个,为培养高级专门人才提供了良好的教学、科研条件。

  一、培养目标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门知识和基本的科学研究方法,具有在高校、科研单位、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国际和跨国组织从事教学、科研、外事、管理以及其它与本学科相关的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已获国家承认学历的往届毕业考生;

  (1)已获国家承认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往届本科毕业生;

  (2)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未获得学士学位证书的考生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并须满足以下要求:在国家一级中文核心学术期刊上已发表过两篇以上与报考专业相近或相关的学术论文, 2015年11月14日现场确认最后日期之前出具已发表论文的学术期刊原件或编辑部的“论文录用/发表通知”原件。

  (3)自考本科、函授本科、网络教育等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的考生在报名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2015年11月10日至14日现场确认时须出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缺一不可;京外考生须将两证书复印件传真至我校研招办),按普通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只取得本科毕业证、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者,按同等学力人员身份即以上第(2)条规定报考。

  (4)在读硕士研究生拟于2016年夏季应届毕业者,可凭本科学历或所在高校研究生院出具的应届硕士研究生证明报考,否则不能报考。

  3、凡在中国大陆地区以外取得学历/学位者,最晚须于2015年11月14日之前向我办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选择京内考点的考生可在现场确认期间提交,京外考生发送传真件)。我校不受理海外留学未毕业者报名。

  (三)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2016年推免生报名及具体工作方案将于9月上旬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

  (五)我校以下院系、专业对考生本科专业有限制,不允许跨专业报考:

  1、法语系(法语语言文学、法语翻译硕士)仅限本科法语专业学生报考。

  2、亚非学院(马来语、朝鲜语、老挝语、泰语)仅限本科是相应小语种专业学生报考,亚非地区研究专业仅限本科是相应地区语种专业学生报考。

  3、高级翻译学院复语同传各方向(俄英汉、法英汉、德英汉、西英汉同声传译等)仅限本科是相应小语种(俄、法、德、西)专业学生报考。

  (六)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我校将在现场确认和复试两个阶段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取消考试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名日期及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报考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者一律在教育部统一的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众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上进行报名。报考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于2015年11月20日前将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个人填好后,由所在省/自治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其中一份邮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前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中下旬。

  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招网及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北京外国语大学的网上报名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获得考试资格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网上报名时,须按照网上报名公告的要求正确选择报考点(重要提示:“报考单位”指考研志愿学校,“报考点”指2015年12月参加国统考的考试地点,只有京内考生<户籍或工作单位在京者>的这两个选项相同,均为“北京外国语大学”)。考生在提交信息和支付报名费前,务必认真核准所选择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信息,因错选上述三项信息而误缴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误报信息的考生若要正确报名,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31日前,重新注册、报名、缴费,逾期亦不再补报。

  我校拟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网上报名,并于11月12-14日到所选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2、我校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11月12日-11月14日。所有考生均须到所选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资格审查(查验身份证件及学历学位证书)、现场照相。

  北京考点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网上缴费,本人到北京外国语大学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上另行通知),持本人身份证、网上报名号,现场查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查验学生证原件),现场照相。

  京外考生本人到当地省市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现场确认报考信息、缴费、照相。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照相者,报名无效,责任自负。

  四、复试与录取

  1、资格审查:我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于12月底在中国研招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身份证件、非应届考生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学生证等原件再次进行资格审查,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2、复试、录取:

  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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