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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重庆工商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章程
欢迎全国各大院校获得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201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荐免试生)。
一、接收专业、人数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所有专业均可接收校内外推免生,每个学科专业接收推免生的数量见《重庆工商大学2016年拟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人数及专业目录》(<--点击下载)。具体各专业接收数量情况也可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查看(网址:http://yz.chsi.com.cn/tm/)。
二、申请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精神且有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身体健康。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申请人具有推荐免试资格,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获得推荐。申请人须为201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的学生)。
3.课程学习成绩要求:
(1)专业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均为优秀;
(2)非英语专业考生须参加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且成绩合格。
4.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专业,与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原则上应属相同或相近学科;若不属相同或相近学科的,申请人须在复试时加试两门专业课。
5.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个别学生在某方面有特殊才能可适当放宽要求,如对专业的某方面有一定研究,有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或大学生竞赛作品;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的;或在全国性竞赛中获较高级别奖项的。
三、申请程序
申请人向我校提供加盖鲜章的《重庆工商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报名申请表》(<--点击下载)纸质扫描件并发传真至研招办(023-62769448),同时将纸质扫描件发到两个邮箱wrx@ctbu.edu.cn 和 yzhb@ctbu.edu.cn后将纸质原件寄至研招办。
四、接收程序
1.研招办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发出复试通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2.收到复试通知后,申请人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收到复试通知,并到我校参加复试。申请人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进行验证:
(1)有效的学生证、身份证原件;
(2)政治审查表(<--点击下载);
(3)国家英语水平考试六级成绩单原件;
(4)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
(5)各类荣誉、表彰、获奖证书原件;
(6)复试录取审批表(<--点击下载);
(7)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盖章的体检表(<--点击下载);
(8)其他英语水平类证书或成绩单。
3.复试内容:
(1)复试专业课笔试科目名称、考试大纲、考试题型详见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满分100分。
(2)综合能力面试(包括专业课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试测试、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4.录取原则
(1)综合能力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者,方予录取。
(2)综合能力面试加专业课笔试成绩之和达120分以上。
(3)研招办将复试合格者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予录取并上报上级部门。
(4)进入我校拟录取名单的申请者须按我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我校发出待录取通知,未及时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5)对通过复试并确认待录取的申请人,我校将发出纸质接收函,并在“推免服务系统”上报。取得我校201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报名时间和要求办理正式的报名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予录取。
(6)申请人须保证本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一经发现材料不实,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五、其他
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免试录取资格:
1.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者;
2.后续任意一门课程补考者;
3.毕业设计(论文)或实践性环节等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成绩者;
4.有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5.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者;
6.已签订就业协议并未及时解除协议或者申请出国者;
7.相关申请材料弄虚作假者。
六、考生咨询、申诉渠道及联系方式
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吴老师简老师
电话:023-62769491 传真:023-62769448
电子邮箱:yzhb@ctbu.edu.cn
重庆工商大学生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grs2014.ctbu.edu.cn/
纪委电话:62769741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 厚德楼7005室
邮编:400067
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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