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23-04-30 11:29:45 招生简章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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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2015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浙江财经大学2015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和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层次、综合型、创新型人才。

二、学习年限

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2.5年,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2年。

三、招生专业及招生名额

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四、报考条件

(一)全国统一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5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报考学术型硕士的考生须在所报专业专升本或参加自学考试本科段,取得大学本科课程合格成绩5门以上(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MBA(工商管理硕士)和MPA(公共管理硕士)联考

1.符合(一)中第1、2、4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地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地址http://yz.chsi.cn),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具体时间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二)现场报名: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或现役军人、文职干部证件)、学生证(或学历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到省级招办指定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具体时间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三)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按要求正确填写所有信息,考生提供的本人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必须准确无误。

(四)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招生单位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初试

(一)初试时间由教育部规定。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地点:由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确定。

(四)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七、复试

(一)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由我校确定,近三年我校复试分数线如下:

年度

复试分数线

2012年

会计学373分,金融学352分,会计硕士197分,其他国家A类线。

2013年

会计学358分,金融学356分,会计硕士202分,其他国家A类线。

2014年

会计学355分,金融学342分,会计硕士209分,其他国家A类线。

(二)为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择优录取,我校研究生入学考试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办法以学校研究生处网站2015年复试公告为准。

(三)复试环节各专业均需笔试一门专业课(详见招生专业目录)。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统考考生(MPA、MBA联考除外),在复试时还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八、体格检查

考生根据复试的通知,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九、录取

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招收定向培养的硕士生,均须签订培养协议书。

十、收费及奖助政策

(一)收费政策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元/年;会计、金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0000元/年,其余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元/年(MBA、MPA除外)。学校向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开辟"绿色通道",符合条件的可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

(二)奖助政策

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奖学金、助学金和荣誉称号三类组成。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助学金和困难补助。荣誉称号指"三好"学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等。

1.国家奖学金:20000元/年,用于奖励表现特别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2.学业奖学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档案转入我校的全脱产学习全日制研究生均可获得,覆盖范围为100%。奖励标准见下表。

3.专项奖学金:包括"学术之星奖励"、"优秀科研成果奖励"、"肯莱特德育奖学金"等,奖励标准由2000元-5000元不等。

4.国家助学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档案转入我校的全脱产学习全日制研究生均可获得,覆盖范围为100%。硕士研究生6000元/年,按照10个月,600元/月发放。

5."三助"岗位助学金:根据助教12元/课时、助管12元/小时、助研350元/月的标准,按照实际工作量计发。

6.困难补助:包括特别困难补助和临时困难补助,特别困难补助分为2000元/人、1500元/人两个等级,临时困难补助最高额为2000元。

7.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额度、办理方式等以国家政策和主办银行的要求为准。

十一、就业

定向培养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委托单位工作。非定向硕士生毕业后,采取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学校可按政策予以推荐。

近年来,我校研究生初次就业率均高于98%,约1/4毕业生考入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任职,约1/3毕业生进入各类金融机构就业,约1/2毕业生在杭州就业,全校毕业研究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在省内高校中处于领先地位。

十二、其它

(一)若教育部对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变化,按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三)招收港、澳、台人士和外国来华留学硕士生的具体办法另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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