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研究生实施办法

时间:2023-04-30 08:17:57 招生简章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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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2015年接收外校推免研究生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历年有关推荐免试生招生文件的规定和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如与教育部最新文件内容不一致,以教育部最新文件规定为准,我校将在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及时发布最新通知并更新工作办法,请考生留意。

中国人民大学2015年接收外校推免研究生实施办法

2015年我校拟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约900人,其中全日制专业学位拟接收外校推免硕士生约200人。

一、申请条件:

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生,须符合以下申请条件:

1、申请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精神且有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身体健康。

2、申请人须是有推荐免试权的高校推荐的201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注意:申请者须为大学四年级(2011年入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或2010年入学的医学院校五年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我校不接收大学本科一、二、三年级在校生或提前毕业生作为推荐免试生)

3、申请人须是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均在本专业名列前茅;

4、申请人的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须达到426分以上。

5、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申请人在某方面有特殊才能,如对专业的某方面有一定研究,有公开发表的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著作,且达到较高水平的;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的;或参加专业领域全国学术活动获奖的;或做为学校优秀学生派出境外知名大学学习一年以上的,则可适当放宽申请要求。

6、申请人的核心课程考核成绩为优异,对于有专业研究潜力和学业进步潜力的申请人,将作为重点考核和选拔对象。

7、取得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的申请人,只可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

1、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2、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3、其他情况:

(1)申请材料内容不齐备的;

(2)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在校学习的。

二、申请及考核程序:

1、外校申请免试攻读中国人民大学2015年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包括参加我校各院系优秀大学生夏令营的学生),均须在网上报名。申请人须于2014年7月22日-9月10日,登录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pgs.ruc.edu.cn),提交个人申请信息,下载打印《申请免试攻读中国人民大学201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注意:请完整提交学分绩、专业学分绩排名、专业综合排名、班级学分绩排名、班级综合排名等信息后再点击下载登记表)

2、我校对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014年9月中下旬在各学院网站公布2015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名单。

3、进入2015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名单的申请人,于9月中下旬在研究生院网上支付复试费,并下载打印《2015年外校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通知》,于该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

4、申请人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

2)《申请免试攻读中国人民大学201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须加盖校教务处公章;(注意:请完整提交学分绩、专业学分绩排名、专业综合排名、班级学分绩排名、班级综合排名等信息)

3)本科三学年成绩单,须加盖校教务处公章;

4)提交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5、复试内容包括:

1)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

2)综合面试(包括专业课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试、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3)跨一级学科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申请人,须在复试时加试一门专业课,满分100分。

三、接收程序:

1、经审核,我校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发接收函。

2、取得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申请人接到接收函后,须按照教育部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报名时间和要求参加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并完成个人电子信息采集及现场确认手续,未办理报名、现场确认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报名时间:

(1)10月份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届时请参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告);

(2)11月份采集个人电子信息、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届时请参见所属报名点公告)。

采集个人电子信息、现场确认地点为:

(1)北京高校推免生:在我校报名点办理;

(2)外地高校推免生:在当地省、市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

3、推免生网上报名须使用教育部分发的推免生校验码,校验码由推免生本科所在学校负责分发。

4、取得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申请人,并于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网报结束前一周将加盖本科学校所属省级研招办公章的《推荐免试生登记表》和在校历年成绩表(加盖校教务处公章)(如复试报到时已提交成绩表,则可不用提交)寄至接收学院。

5、取得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申请人,须于入学当年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具体事宜请于2015年3月中下旬登陆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pgs.ruc.edu.cn)查询相关通知。

6、经审核,对符合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要求的推荐免试生发录取通知书。

7、我校确定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于新生报到时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特别说明: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四、联系方式: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2515340.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 http://pgs.ruc.edu.cn.

各院系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详见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本办法由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4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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