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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考研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招生简章
一、申请条件
申请者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2.获得其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学生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公布的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且原则上应是全国重点大学;
4.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优秀或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外语为小语种的申请者必须获得该语种国内公共外语相当于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
5.1-6学期学习成绩优秀,没有不及格或重修课程;
6.在校前三年综合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20%;
7.毕业时获得学士学位;
8.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提交材料
1.推荐学校出具的推免资格证明,需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2.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前六学期成绩单;
3.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4.能证明自身学术水平的论文或获奖证书复印件;
5.《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201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表》(见附件)。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人请于2012年10月8日前将以上材料寄(送)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审核后由我办通知申请人联系导师,达成初步意向后即可安排复试。复试内容:外语口语、听力, 专业外语,专业课,综合能力测试;
2.申请人复试时需提交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进行查验,并提交近半年内体检证明(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
4.通过复试并拟同意接收的推免生,我院将发给接收函。推荐免试硕士生,须持我校的接收函,到所在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
5.拟接收的推免生必须按教育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手续不全者不能被录取。取得硕士资格的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参加现场确认,
四、其他
申请人如有以下情况,将取消录取资格
1.在7-8学期学习成绩有不及格课程;
2.受到纪律处分;
3.毕业论文(设计)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4.体检不合格;
5.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6.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
联系电话:010-6288903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小府1号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部招生办 10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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