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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2013年接收推免生办法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
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公告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第一部分 接收原则和组织领导
1.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各培养单位(具体指中国科学院所属各研究院、研究所、中心、园、台、站以及中科院研究生院所属各学院、系,以下简称“培养单位”)均可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范围内接收推荐免试生。
2.接收推荐免试生遵循公平公正、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3.接收推荐免试生工作由各培养单位组织实施。各培养单位招生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推荐免试生的接收工作。
第二部分 申请条件
1.有为科学事业献身的精神,有较好的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2.申请人必须是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
3.申请人应获得其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母校推荐免试生名额。
4.申请人在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期间的必修课无重修科目或补考记录,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5.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应用能力。
6.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培养单位可在此基础上制定具体的接收条件和要求,请申请人关注相关培养单位的网站,或直接向培养单位研究生部咨询。
第三部分 申请材料
推荐免试申请者应直接向所申请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部门提交如下材料(可先向培养单位联系、申请,后补交):
(一)必须提供材料
1.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盖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向所在学校领取)。
2.《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在“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推荐免试生申请系统”http://admission.gucas.ac.cn/中填写、打印)。
3.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课程成绩单)。
4.个人简历及专业学习情况介绍。
5.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6.身份证复印件。
7.培养单位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二)自愿提供材料
1.专家推荐书。
2.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或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3.大学期间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4.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它材料。
第四部分 接收程序
推荐免试申请者的申请程序如下:
(一)提出申请、提交材料
申请人查阅招生简章及招生目录并直接与培养单位联系,确定申请专业及方向,在“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推荐免试生申请系统”(以下简称“网上申请系统”)中填写和打印申请表,申请人签字后,按规定日期将申请材料直接送或寄到培养单位研究生部。在网上成功提交申请后,申请者将会收到中科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发送的填报成功的短息和电子邮件。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各培养单位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必须通过网上申请系统填写申请表。网上提交申请的截至时间为:2012年10月25日。
(二)初审
各培养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通过者,将在《申请系统》中通知,并发送通知短信。申请人需按照所公布的面试时间地点到培养单位参加面试及体检.
(三)考核和体检
培养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对推荐免试生进行面试,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知识和外语考核及体检。
1.考核和体检时间、方式由各培养单位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及时通知考生。
2.考核以面试为主、必要时可笔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知识和外语考核可同时进行。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人生观、价值观、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4.专业知识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考生的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等,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
5.外语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听、说能力及语言运用能力。
6.体检主要考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也包括体能、体质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查。
(四)拟录取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1.培养单位招生领导小组对考核和体检结果进行审议,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接收名单。对拟接收的申请者发给正式拟接收函。
2.收到正式拟接收函的申请人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持推荐免试生校验码进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3.拟接收的推荐免试生若未进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4.拟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5.在统考生复试期间,推免生须向接收的培养单位提交大学本科最后两学期的学习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最后两学期所学课程及已结课的课程成绩、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实践活动)选题及进展情况、遵纪守法情况等,培养单位核查无误后,与统考生一起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五部分 其他
1.申请和接收推荐免试生具体事宜请直接联系你所报考的培养单位,联系方式见中科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的“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培养单位联系方式一览表”。
2.对已发接收函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1)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学期)必修课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3)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
(4)政审不合格;
(5)考试作弊者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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