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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2006年研究生报考须知
一、报名
1、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b、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c、获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止,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达到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报名时须交所在单位出具的达到本科毕业的书面证明和在普通高校或成人高考专升本、或自学考试本科段进修过或学习过本科主干课程6门以上合格成绩的有效书面证明(必须教务部门出具的)。
(3)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的在职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仅可报考高等学校,且只能报考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硕士生。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的'人员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2、报名时间和地点
①网上报名:2006年硕士研究生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200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8:00-23:00)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chinayz.com.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②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现场确认时间11月10日-14日。现场确认地点: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省级招办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确认报名信息、缴费和照相。
3、报考注意事项
参加统考的考生可以填报同一学科专业的两个招生单位;应试的外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历年学习成绩表》可以复印,但应由人事或主管部门签章。
4、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初试与阅卷
1、初试时间和初试科目的设置
初试时间为2006年1月14日-15日(以准考证通知的时间为准)。初试科目为四门: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各科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方式与2005年相同。其中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基础课与专业基础课的满分值各为150分。政治理论、外国语、工学与经济管理学中有关专业的统考数学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具体见教育部颁发的考试大纲),其他各科目由本校自行命题。各科目的命题根据有关专业大学本科的教学大纲和以硕士生入学的基本要求进行,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复试内容与时间另行通知。同等学力的考生除参加统一规定的复试外,另须加试2门专业基础课(具体考试科目另定)。
2、录取原则
招生单位在经过复试和政审后,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硕士生,与国家计划硕士录取标准相同。
3、调剂录取
对于虽然达到分数线,但由于招生计划等限制而不能安排复试或复试后不能录取的考生,可将报考全部材料及时转至第二志愿单位。根据教育部规定,初试成绩未达线考生的报考材料不得转寄第二志愿或其他招生单位。
三、我校200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简况
(1)本校200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600名左右(含推荐免试生、委培和自筹经费),各专业招生数可根据当年生源情况调整,学制一般为二到三年。
(2)本校接收一定数量的外校推荐免试生,欢迎具有推免资格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
(3)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和助学金,优秀生在完成规定的学分和论文工作可申请提前毕业。
(4)目录中所提供的书目为主要参考书目,我办一律不代购参考书。
(5)联系地址:福建泉州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邮政编码:362021
电子邮件:hdyzb@hq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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