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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拟放开毕业生落户 招聘应届生不得设户籍限制
2014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数量预计达52万人左右,就业形势不乐观。山东近日下发通知提出,将通过扶持政策鼓励小微企业招收大学毕业生、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就业、加强就业指导和服务等一系列举措,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为了确保就业公平,严禁设置各种阻碍毕业生公平就业的限制性条件,用人单位招聘应届毕业生不得将户籍作为限制性条件。我省提出要放开对吸收毕业生落户的限制,简化有关手续,应届毕业生凭两证一合同即可落户,非应届毕业生凭一证一合同即可落户。
其中,省属国有企业(含驻鲁央企及分支机构)招聘应届毕业生信息,除涉密等特殊岗位外,要在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的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专区公开发布,报名时间不少于7天;对拟聘人员要在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并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招聘结束7日内,省属国有企业(含驻鲁央企及分支机构)应将招聘结果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此外,省内各普通本科院校自2014年起、高职(专科)院校自2015年起建立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据此完善就业与招生计划、人才培养、经费拨款、院校设置的联动机制,促进人才培养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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