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规划纲要》出台

时间:2023-05-01 13:49:05 就业政策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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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09-2012年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规划纲要》出台

天津市近日制定出台了《天津市2009-2012年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规划纲要》,为落实做好规划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从即日起,本市将采取具体鼓励办法加快实施。

《天津市2009-2012年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规划纲要》出台

 

  鼓励各类人员多种形式创业

 

  鼓励各类人员创业。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高校毕业生、科技人员、留学人员、农民、失业人员、“低保”人员、残疾人、复转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职工等个人,均可利用资金、场地、技术等进行创业。

 

  鼓励多种形式创业。创办一人公司,允许一个自然人作为投资主体,出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创办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可依法申请从事个体经营成为个体工商户。放宽自然人从事个体经营投资限制,允许一人申办多个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实行“非禁即入”,被吊销营业执照的经营者可再次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取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4年有效期制度,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不收取登记费。

 

  鼓励创办各类企业。自然人可以共同出资创办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允许创业者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合同约定,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自然人可以从事家庭手工业、手工编织、小制作、小加工、小维修等手工作坊式业态经营,从业人员3人以下的可免于工商登记,应在工商部门备案,或申请短期个体营业执照。

 

  建立创业带动就业考评体系

 

  将创业政策完善落实情况、创业培训效果、创业服务质量、创业初始成功率、企业存活率以及创业带动就业率等指标分解下达,并列入各级政府考核内容。市政府对指标责任人实施考核,实行月统计、季度检查、半年通报、年终考评。

 

  选择1500户创业企业作为样本,建立创业指标体系。主要包括出资的自然人,创办的企业、劳动用工量;生活服务、社会服务、生产经营和创新创意活动;销售额,增加值,工资额,纳税额;职工赡养系数,万人企业率等指标。

 

  放宽市场准入落实财税政策

 

  放宽市场准入。认真落实本市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实施团体化登记管理、扩大市场主体、放宽经营范围等政策,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和经营准予。

 

  拓宽出资人出资方式。允许股东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等出资设立公司或向存续公司增资。以股权出资的,按照《公司股权出资登记管理试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引进创业领军人才。设立专项资金,大力引进电子通信、生物制药、航空航天、装备制造等方面的尖端人才,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来津创办领办企业。

 

  研究制定和完善鼓励创业的相关政策。各相关单位应按照要求,提出本部门的贯彻实施意见。制定包括鼓励各类人员创业、支持创业载体发展、完善小额担保贷款和拓宽投资融资渠道、税费减免和完善社会保障的政策。

 

  加强创业培训体系建设

 

  强化市级创业培训服务机构职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置换场地的方式,将市创业培训指导中心迁移至中心城区,建立集创业培训、师资培养、小额贷款、企业孵化、项目征集评估、咨询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型创业服务机构,主要负责全市创业培训和服务工作的组织管理、示范指导和技术支持等工作。

 

  建立区县创业培训服务机构网络。依托区县就业训练机构,增加创业培训服务功能,配备不少于10人的专职工作人员,安排专项经费,负责区域内创业培训和服务工作。

 

  完善街镇社区创业培训服务功能。依托现有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增设创业培训服务窗口,增加创业培训服务公益性岗位,配合公共创业培训服务机构,为辖区内创业者提供就地就近的政策宣传、培训报名、项目推介、贷款申请等服务。

 

  农贸市场优先吸纳高校毕业生

 

  发展便民商(农)贸市场。各区县政府要根据全市商(农)贸市场的布局和规划、区域经济发展特点和群众需求,通过购置、置换、租赁土地等形式,新建一批便民商(农)贸市场,优先吸纳本市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和高校毕业生等创业人员入场经营。对就业困难人员进场创业的,减免租金和各项收费。

 

  建立区县创业培训服务场所。各区县、各经济功能区要根据社会创业需求和区域发展定位,选择有一定土地面积和建筑规模的学校、工业小区和厂区、商业区建设为公众创业园。

 

  认定创业基地。对社会力量新建的创业园或商贸市场,吸纳新办创业企业数量在50家以上的,以及现有的创业园或商贸市场年新吸纳新办创业企业数量在30家以上的,可认定为创业基地,给予一定补贴。

 

  全市所有街道设创业服务窗口

 

  完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创业服务功能。在全市241个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增设创业培训服务窗口,在劳动保障协管员中选聘创业服务协调员,从事创业宣传、创业服务、政策咨询等工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中国专利产权交易中心建立联络合作机制,每季度举行专利技术研讨会,选择投资小、见效快、市场前景好的专利技术作为创业项目;与中国就业促进会联合向全国征集具有地域特点的“名、特、优、新”创业项目;与国际加盟连锁企业协会合作,广泛征集加盟连锁创业项目,经专家筛选评估后,纳入市级创业项目库。市级创业项目库项目总量不低于1万个,每年入库的新项目不少于总量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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